第111章(第2/2页)

而他后来阴差阳错和金无望当了一堆狗男男,也怨少年,是他种下的果。

毕竟他平生第一回心动的人是个臭男人啊。

如今他搭讪少年,不过是打着换个男伴的心思。

虽然和金无望搭伙过了一辈子,但是王怜花总觉得自己亏大了。

死之前,还在琢磨着自己为了反攻,搭上了一辈子图什么呢?

若有下辈子,他王怜花定要踹了金无望这个除了身材、刚猛一无是处的丑八怪,找一个拥有仙人之姿的美男子睡一睡,方才不亏待自己。

这不,刚重生没几日,到洛阳散心,又巧遇上辈子让他失恋害他蒙上莫大心理阴影的罪魁祸首。

看在对方脸的份上,王怜花大度的原谅了对方。

这家伙见鬼的好看,比满街所有牡丹花加起来还好看,气质绝佳特对他的味口。

这般仙姿佚貌的美男子才配得上他王怜花!

至于金无望……

王怜花下意识忽视心中那份心虚。

想起自己每回一有花花肠子,金无望那个臭东西就往死里做,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他王怜花这样文武双全,惊才绝艳之辈,合该左拥右抱,金无望凭什么想霸占他啊。

于是,特爱作死的王小公子顿时抬头挺胸,理直气壮,明目张胆的爬墙了!

没办法,少年生得太好看了。

王怜花一生见识过无数美人,其中佼佼者当属似骄阳烈火明艳耀眼的朱七七与空谷幽兰般娇弱的白飞飞。

而少年他的美不同与女人的柔媚,那是一种独属于男人的阳刚之美。

霞姿月韵,风姿特秀,潘安再世也不过如此。

为他见色思迁,鬼迷心窍那不是非常正常的嘛。

才四岁大的王小公子风流潇洒地摇了摇折扇,踩着骄阳,踏着清风,文艺范的念着诗句,表达内心的真实情感。

那副故作老成耍帅的模样,看在金无望眼中,好笑不已。

同时,金无望起了疑心。

他可没错过王怜花眼神,那是岁月浸染的眼神,可不是一个几岁孩子该有的。

金无望在现代那一世,大学期间看过许多杂七杂八的小说,属穿越重生最多。

往王怜花身上一套,基本可以得出这家伙重生的结论。

所以,王怜花想干什么?

金无望眸光微冷。

上辈子这家伙不老实,被他收拾了一遍又一遍。

这辈子胆子更肥了,几岁大就敢到处乱撩。

可惜,没认出他来,爬墙爬到他身上。

金无望对王怜花的感情比较复杂,他和王怜花本来是敌人,后来是熟悉的陌生人,再后来惨遭暗算搞在一块。日子久了,亲热多了,多少生出几分喜欢的心思,即便那份喜欢很少。

王怜花是他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

男人都有地盘意识,骨子里那份霸道与占有欲,让他很难不介意自己的所有物被他人染指。

对于不老实的家伙,向来冷酷无情铁面无私的金无望必然给予惩罚。

介于王怜花年纪尚小,吓唬一下就好。

垂眸睨一眼自我推销自恋臭屁的王怜花,金无望扯唇冷笑道:“我是谁,你当真认不出?”

王怜花停下夸夸其谈,双眼迷茫道:“我们认识?”

仰脸瞅着面色森冷的少年,王怜花心里咯噔一声,这家伙难不成是他妈或他爹的仇家?现在想让他父(母)债子偿?

撩男人再重要也重要不过自己的小命,王怜花定了定神。

他心里波澜起伏,面上镇定自若,一脸无辜道:“我第一次见你啊,怎么可能认识你。”

他手指动了动。

不远处,两个容貌平凡扔进人堆里再也找不见的男人面色微变,他们已经接到小公子的暗号,视情况出击。

金无望和王怜花厮混了大半辈子,知道王怜花许多秘密,比如他正在给手下悄悄发送暗号。

一旦他做出对他不利的举动,便采取行动。

金无望有些失望,他认出了王怜花,这个冷心冷肺的男人,居然没认出他来。

金无望心情不悦,道:“王怜花,认识你两辈子,你依旧死性不改。”

王怜花一脸震惊。

两辈子?

这个少年是上辈子的熟人吗?

王怜花品了品他说话的口吻,是挺熟悉的。

这个腔调可不正是他的相好金无望!

不会吧,迷倒了他两世,让他恋恋不忘的初恋竟然是丑陋阴冷的金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