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10/29页)

(3)并非自杀,但被害者亲手杀了自己的诡计(F·A·2)(M·A·3)★治疗蛀牙的时候,利用填充蛀牙的橡皮有缺口而牙龈还在出血这一点,将直接掺进血中才会发挥效果的箭毒(curare)毒药混进止痛药的小瓶中,嘱咐被害者在半夜服用。被害者在密室中服下止痛药,箭毒经牙齿的出血部位循环至血管,导致目标毒发身亡。凶手混在发现者当中,抢先进入室内,藏起关键药瓶。

★事先不着痕迹地给目标灌输某种心理恐惧,或是经窗户注入毒气,让目标神经错乱,狂乱中自己的头部撞到家具,或在无意识中用所持的凶器自杀(菲尔博士讲义中的例子)。

(4)在密室里面伪装成他杀的自杀(F·A·4)(M·A·2)★参考后文的“冰制凶器”、“冰制短剑”。密室中采用的就是这种诡计。

★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事件》也可归入此例。

(5)伪装成自杀的他杀(F·M皆无)

一名修行者独自进入空旷的训练场里,开始断食的苦行,过了好几天都没有出来。众人强行破开从内侧上锁的门,进去一看,发现修行者躺在床上饿死了。床铺旁边的架子上摆着丰盛的食物,却没有动过,众人感叹断食修行者的意志力惊人,不曾想这其实是一场谋杀。修行者投保了巨额保险,受益人是四名印度弟子。四名弟子为了得到保险金,以奇特的方法杀害了修行者。他们设计让修行者在室内服下安眠药,趁他熟睡之后,准备了四条前端附有钩子的长绳,四个人爬到训练场高耸的屋顶上。屋顶上有采光窗,虽然人无法从那里进出,但透气用的横木缝隙可以容下一双手。四个人一人抓着一根附钩子的绳索,将它从缝里垂进室内,用钩子钩住修行者的床铺四角,合力把床拉到天花板附近。然后他们将绳索绑在采光窗的框上,让床铺悬在半空中,再从屋顶离开。训练场的天花板非常高,患有恐高症的修行者始终不敢跳下床铺,只能干瞪着摆在底下架子上的食物,活活饿死了。几天后,四名恶汉再次爬上屋顶,确定修行者已经饿死之后,解开绳索,将床铺放回原位,再假装担心破门而入。虽然诡计过于奇特,颇为荒唐无稽,但《陆桥谋杀案》的作者,也是《侦探小说十诫》的作者诺克斯便写了这样一篇小说,还被选入三种杰作集。前文提到的一个诡计,罪犯经楼上的窗户放下绳圈勒住被害者的脖子再放回地上,再制造被害者在树上自缢的假象,换个角度来看也属此类。

(6)密室中非人类犯罪者(F·A·6)(M·A·5)爱伦·坡《莫格街谋杀案》中的大猩猩、道尔《斑点带子案》中的毒蛇,还有鹦鹉宝石贼等(后两例也属于窗户半开或有隙缝的密室)。这一项最为巧妙的是下文“奇特的灵感”中提到的太阳与水瓶的杀人,分别由M.D.波斯特和江户川乱步率先构思出来。

(B)犯罪时,罪犯在室内

(1)在门、窗户或屋顶装设机关

在构成密室的诡计中,这类方法是初期最常见的。大正时代,钱金斯的短篇中常出现这样的诡计,罪犯离开房间后,利用镊子和丝线转动插在门内锁孔上的钥匙,让门看起来是从内侧上的锁。我读到这个诡计时,觉得非常有意思,但后来范达因等众多作家不断推陈出新,这类手法已经翻新不出花样了,也就无人使用了。

〔a〕在门上动手脚(窗户的机关只是延伸应用而已,后面再做简单说明。)是罪犯杀害被害者,将尸体放置于室内,离开房间前制造出门由内侧锁上的假象。换言之,也就是从外侧转动内侧的钥匙来锁门的方法。这么一来,就可以制造出罪犯凭空从密室消失的不可思议的状况。

要给读者留下这样的印象,有三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阐明钥匙只有一把,绝对不存在备份钥匙;另一点是西式门的两侧都有锁孔,可以从内侧和外侧两边插入钥匙;第三点是西式门的门扉下方与地板之间都有一定的隙缝。这三点也是接下来谈到的诡计成立的前提条件。

锁门的方式,有钥匙、插销、门闩三种,针对这三种作家想出了相应的诡计。

钥匙的情况(F·B·1)(M·B·1)(见图二)★罪犯离开房间前,将钥匙插进内侧锁孔,并利用火钳之类的物品插进钥匙尾端的圆洞中,火钳绑上牢固的丝线,下垂的线从门与地板之间的隙缝往外拉。关上门后,拉扯伸到走廊的线,随着火钳的旋转门锁会自动锁上。再继续拉扯使火钳掉落,同丝线一起从隙缝间拉出门外,收进口袋离开。没有火钳的话,只要是金属棒状物品即可。竹棒或木棒重量不够,有无法顺利掉下来的危险。镊子也可以,钥匙尾端没有圆孔时,可以用镊子夹住钥匙尾端扁平的地方,就能发挥相同的作用。不过如此一来,需要用力拉扯才能使镊子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