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12/29页)
★在某部作品中,罪犯为了在玻璃上开洞,事先朝玻璃开枪,弄出一个洞来。这么一来,有人开枪的事会受到怀疑,但由于与行凶时间不吻合,使案情愈加复杂,小说也变得更有趣。这是为了达成制造密室的目的而开枪,有一种悖论式的趣味(以上,F·M皆无)。
★也有不需要线和铁丝的方法(M·B·3)(F无)。就是卸下窗玻璃,从那里伸手进去上锁,再把玻璃照原样嵌回去,抹上油灰。可是这样一来,新油灰引起他人注意的可能性也很大。
〔c〕掀起屋顶的诡计(F·M皆无)
★诡计用光之后,作家就开始想极端的点子。门和窗户太小儿科了,把屋顶整个掀起来不就行了?就是这种奇特的点子。三四年前在奎因推理杂志的奖项中获奖的《第五十一间密室》[8](The 51st Sealed Room)正是如此。窗户与门是完全密闭的,但罪犯用千斤顶略为抬起屋顶的一部分,从缝里出入,事后再把屋顶照原状放回来。这个方法只适合某些结构的房屋,放回来后应该还是会留下某些痕迹,不过屋顶是调查上的盲点,不必担心警方会注意到这种地方。这是比卸下铰链更天马行空,将发想扩大至移动整个门,极出人意表的悖论式机智。
★然而有一名日本作家更进一步推进,不是掀起屋顶的一部分,而是利用固定在大树枝上的虎钳及绳索,将小木屋的屋顶整个抬起来,从那里出入。只是这样一来,就无法正儿八经地铺设情节了。若非以切斯特顿的幽默风格加以处理,只会一塌糊涂。
★可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这是我在两三年前听双叶十三郎说的,有个美国作家想出了更极端的点子。也就是先在空地上杀人,再迅速地为尸体盖座小屋,制造密室。如果是简单的小屋,一个晚上就可以盖好,绝非不可能的事。这样的诡计真是异想天开的绝妙点子。
(2)制造假象,推迟凶案发生的时间
〔a〕伪音诡计(F·M皆无)
★凶手杀了人,伪造密室后离开。有第三个人经过门前,听见门里已经遇害的人的说话声。这样一来,就有人证明那个时候被害者还活着。另一方面,凶手却在那段时间里和其他朋友在一起,得已制造不在场证明。如此一来,除了密室的不可能之外,还可以证明被害者活着的时候,凶手根本完全没有机会靠近现场。这个诡计的谜底是凶手诱骗被害者,录下被害者说话的声音,凶手杀人之后把录制好的磁带放在密室里,再设计让其在适当的时机播放。
★除了磁带以外,用手枪杀人也可以人为地混淆谋杀的时间,杀人时给手枪装上消音器。在暖炉里设置烟火,把导火线延长至自己需要的长度,算好时间,让烟火在凶手有第三者时爆炸,爆炸声会让人误以为命案发生的时间,而凶手拥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明,便可免去嫌疑。
★以钝器杀人的情况,设机关让密室里的某些重物在凶案发生的一段时间后倒下或落下,巨响会让人误以为命案发生在那个时候。
★此外,凶手会腹语术的话,在制造密室之后,可以等待第三者经过门外时以腹语术模仿被害者的声音,让门外的人听见,让人误会被害者还活着。
〔b〕欺骗视觉(F·M皆无)
★前项讨论的是骗过耳朵的办法,这项将讨论如何骗过人的眼睛。夜色下的二楼窗户,窗帘上投映出趴在桌上遭枪击而死的尸体影子。凶手利用院子里正举行烟火大会,有许多人看到窗户这一点,在隐藏自己身影的前提下改变尸体的姿势。这是利用影子伪装成死人还活着的假象,不但可以隐藏命案发生的时间,而且还可以构成密室,所以能制造出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此外还有许多利用视觉掩饰行凶时间的诡计,但大多都无法用三言两语说明清楚,不过原理都是一样的。
〔c〕此外,也有一人两角与密室组合的诡计(F·A·5就是此种变形)(M·A·7)。还有凶手或共犯在杀人之后假扮被害者出现在人前,混淆死亡时间的同时以制造不在场证明。
〔d〕这类诡计最为出色的,应数勒鲁的《黄屋奇案》(F·A·1)。爱慕罪犯的女子在卧室遭到殴打,身上伤痕累累。女子为了包庇罪犯,隐瞒重伤的事实,把自己关在卧房里。不多久,女子在卧房里睡着了,做噩梦的她从床上摔下来,发出巨大的声响。门外的人大吃一惊,使劲敲门却没有应答,众人遂破门而入,发现女子昏倒在地上了。仔细一看,女子全身都是被殴打留下的伤痕,那伤痕绝对不是摔伤所致。可是女子坚决否认被罪犯殴打的事实,因此众人以为声音响起的时候罪犯就在室内,却在众人破门而入之际消失在这个密闭的房间里,构成了一宗不可思议的密室事件。这样看一点儿都不有趣,但《黄屋奇案》利用了人的心理盲点,在自古以来的各种密室诡计中,是最为突出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