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第14/29页)

侦探小说中经常融入这类“隐藏”的趣味。罪犯躲起来,而侦探将其找出来。最出色的例子应该就是爱伦·坡的《失窃的信》了。它反过来利用人类的心理,不是藏起来,而是正大光明地摆在眼前。切斯特顿稍作改动,用于藏人,写下了《隐形人》(The Invisible Man)。邮差这个职业成了盲点,明明人就在眼前,人们却对他视而不见。这又被奎因用到长篇《X的悲剧》中,乘务员及渡船的验票员身份就是隐身衣。明明就在眼前,人们却丝毫注意不到。

诡计通常都是为了隐瞒某些事情才会使用,但这里我想举几个自古以来就一直使用的藏东西或人的诡计。藏匿的物品中,以宝石、黄金、文件最多。参考我过去记下来的“诡计表”,首先关于藏宝石的地点,极端的例子有将宝石藏在身上的伤口中、让天鹅吞进肚子或窃贼自己吞下等;而普通的藏匿办法如肥皂里面、乳霜瓶的乳霜中、口香糖里,或者把项链挂在圣诞树上琳琅满目的装饰品里面等。

把宝石吞进肚子里的办法,事后还得再从排泄物里找出来,女性把东西藏在特殊的位置,这种办法在小说中反而普通。不过藏在伤口的手法,像是为了藏一点儿小东西而伤害自己的肉体,或把东西塞进既有的伤口中,这种必须承受莫大痛苦的做法,让人感到莫名的刺激。我的笔记中,使用这类诡计的作品有比斯顿的《麦纳斯的夜明珠》,但我想应该还有其他例子。《鲜血淋漓》[9]这部戏中,主人公身处土仓库的熊熊火焰中,为了抢救代代相传的挂轴,切腹后将之塞进自己的脏腑之中,这个构思虽然不是为“隐藏”,却是最为刺激的一种。

至于小说,构思的妙不可言让人难忘的有柯南·道尔的《六座拿破仑半身像》,有六座一模一样的石膏像,让人分不出宝石究竟藏在其中的哪一座;还有道尔作品的《蓝宝石奇案》,让天鹅吞下宝石,却猜不出是哪只天鹅。亚瑟·莫里森[10]的长篇《绿色钻石》(The Green Eye of Goona)也使用同样的构思。

藏金币的诡计里,罗伯特·巴尔[11]的短篇中有一个奇特的例子。一名老守财奴藏着数量庞大的金币,在他死后,这些金币下落不明,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翻遍了房子,甚至天花板和地板都掀开来,却还是找不到,也没有埋进地下的痕迹。实际上,金币一直都在人们眼前。去世之前,老人买了火炉、风箱、铁砧等道具,把所有的金币都溶解了,再加工成薄如纸片的金箔,贴在家里的墙壁上,并在上面贴上普通的壁纸掩盖。老人将金币打得极薄,贴满了所有房间的墙壁,这出人意表的隐藏方法很有意思。

卡尔有个短篇,文中藏匿凶器的方式十分有趣。有人在室内遭到锐利的短剑刺杀。房间是密室,而且凶器绝对带不出房间,尽管如此,众人找遍了整个室内却仍找不到短剑。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其实凶器是尖锐的玻璃碎片,罪犯将它丢进室内大如金鱼缸的玻璃容器里面了。当然,玻璃在丢进水里之前,血迹已经被擦拭干净了。

类似的诡计还有毁灭而非隐藏凶器。像是将锐利的冰块或冰柱当成短剑使用,凶器过不了多久就会融化消失。关于这类诡计,我写过一篇随笔《冰制凶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至于文件或纸张的隐藏地点,经常有人把它们藏在《圣经》之类的厚书籍的封面中或夹在书中,这一类手法平凡无奇。我曾写过将纸币埋在盆栽的泥土里面,这更加平庸了。不过西方作品中,克劳夫兹曾经在某个短篇中使用过盆栽的例子。藏匿纸张的手法,新奇的例子有勒布朗的《水晶瓶塞》(Le bouchon de Cristal),这是藏在义眼里的手法。类似的有菲尔伯茨用了义眼作为自杀毒药的隐藏地点,而假牙也经常被用来藏毒药。

侦探小说中出现的人类藏身地点,也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点子。像是重罪犯故意犯下轻罪入狱,把监狱当成藏身处的方法,还有装病躲进医院的方法。刚才提到的罪犯乔装成邮差和乘务员,也是有趣的手法。切斯特顿是位想出离奇诡计的高手,在这种“藏人”的手法当中,他的构想最为出类拔萃。越狱犯在逃亡途中遇上正在举行化装舞会的豪宅,他便穿着一身条纹囚犯服装混进里面,混淆追兵的耳目。而邸内众人则为了他那身囚犯装的神来之笔拍手叫好。

福尔摩斯的短篇里有过这么一个诡计。被警察包围的屋子里,正好有人病死了,罪犯便吩咐制作一副尺寸大于一般的棺材,和死人一起躺进棺中,抬出屋外,躲过警察耳目。克里斯蒂的短篇里,罪犯钻进妇人的睡床床罩底下,高明地利用了人们不愿意冒犯女性闺房的心理。拉提默[12]的《太平间的女人》也利用了同样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