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离职警官(第5/8页)

“我想到了。最初还觉得怎么可能,但,炸药是直径5公分、高度10公分左右的圆筒型之物,所以心想应该不会错了。”

“可是你未报警,是因为害怕那男人?”

“是的。对方说报警对我毫无好处,我自己也觉得已有前科,警方不可能相信我的话,何况,那人又是刑事……”

“什么?你说什么?”警官惊异反问。

在这之前,河内的供述一直以“那男人”称呼,警官虽觉奇怪,却因打算稍后再问男人之事,只是想象河内如此称呼可能为了便于叙述,而,现在河内突然冒出男人是刑事之语,当然会惊异不已了。

“是的。我虽不知他如今在哪个警局,但当时他在万世桥警局,也是他将我逮捕。”

“你不会是在瞎扯吧?”

“不!正因对方是刑事,我才会言听计从。事实上,事件后有一段时间,我还以为那是警方布下的圈套。”

“圈套?”

“不错,是为了抓某椿重大事件的凶手之圈套。”

“胡说!现在的警察不会做这种事!”

警官很想怀疑河内丰的脑筋有问题,但如若真是刑事吩咐对方这样做,一般人或许也会和河内丰有同样的想法吧!尤其是他有窃盗前科,当然会对自己之话是否会被警方采信的不安。

“既然如此,你为何现在来自首?不是抱着绝对不说出的心理吗?”

“今天看电视新闻报导,忽然产生恐惧。由于警方发布已制作合成照片即将公开调查的声明,我认为自己被查出将只是时间问题,而一旦被捕,我所说的话就更不会被采信了。”

“这话也对,即使现在,我对你所说之言仍旧半信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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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长发言“合成照片完成后将进行公开调查”只能算有勇无谋。获悉此事时,实际负责侦查的刑事们皆困惑莫名,搞不懂为何顶头上司会说这样的话。

但,此一“有勇无谋”却促使河内丰自首,实在非常讽刺,而且,更讽刺的是,河内丰的相貌和专案小组总部制作的模拟合成照片并不太像。或许眼睛和鼻子多少有些相似,却得努力仔细观察。

假定将此照片交给各报社,透过报导请求一般社会大众协助,很可能也没有人会指出就是河内丰吧!也就是说,河内丰是在疑心草木皆兵的情况下出面自首的。

但,如果是这样……会不会河内丰并未搭乘巴士,亦即并未做放置定时炸弹之事,而是因某种理由,出面自承是凶徒?那么,完全相信河内丰的话就有危险……尤其是合成照片和实际的他的容貌差异过大,更令专案小组总部产生疑心。

不过,即使详细检讨其供述内容,也未能发现矛盾,因为他指出不在现场之人无法得知的田丸冴子的洋装之色泽为何,甚至对炸弹的大致重量也和鉴定人员的推定一致。另外,警方试探性的问一些瞎掰的问题,想证明他并未在现场,他也仍未露出破绽。

还有,拿河内的照片给协助制作合成照片的证人们看,大多数人也回答:“不错,是这个脸孔。”

另一方面,也循线调查逼河内丰做此奇妙工作的男人,而,这很简单。

河内丰的窃盗罪在地方法院一审就判决确定。由于可缓刑,河内也未再上诉,检察官同样未认为量刑不当而上诉,因此审判记录保存于东京地方法院审判所。而由判决书附带的“逮捕嫌犯手续书”,立刻查明逮捕河内丰的人是当时在万世桥警局刑事课任职的武宫重四郎巡官。

发现武宫重四郎之名,专案小组总部震惊了,因为,知道此人姓名的人都会认为:如果是武宫,确实很可能做出像河内所供述之事……——武宫重四郎(大正12年8月2日生于茨城县)是昭和22年担任巡佐,32年升上巡官,37年10月依愿离职。

虽是依愿离职,但,可视同被迫!

在那之前不久,被池袋警局逮捕的一位涉嫌窃盗罪的男人A,于追究其他罪案时,自白曾在两年前于千代田区内行窃两栋大楼。经与万世桥警局联络之结果,对方回答说行窃该两栋大楼之嫌犯为B,目前正在服刑中。

但,A坚持是自己所为。所以,调查B的审判记录,发现B承认其他案件,却坚持并未在那两栋大楼行窃,甚至为此上诉。确实,由于状况证据齐全,难怪法官判决有罪!可是池袋警局再次追问A,A仍声称自己才是行窃者,结果,池袋警局在抱持疑问之下,将全案移送检察厅。

检查厅对此当然非常重视,重新侦讯服刑中的B,又反复检讨向法庭提出的证据,终于发现很可能是有人捏造证据,布置成B为罪嫌的状况!

由于收证调查报告被巧妙篡改,损害申报书的损害品目内容也遭更改,连行窃手法都描写成和B的其他案件之同样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