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11/27页)
她在“顶点”健身俱乐部健了一会儿身,练了练肱二头肌训练器、压腿机和腹肌板,练得浑身冒汗,随后又骑了一会儿健身自行车。
走出电梯时,她听到菲利斯正在喵喵叫,整个走道堆满了粉红色的大皮箱,其中几个挡在了她门口,还有一些顶开了二十层A座的大门。透过A座的门厅望去,在一团糟的厨房里,一个身穿白衣的年轻女人正在打电话,“不!照我说的去做!”当她看见凯后便挥了挥手,每根手指上都戴着戒指。她向上翻着白眼,装作咆哮的样子,看了看凯,可怜地耸了耸肩。她简直是个模特坯子,身材纤细,二十岁出头,一头金色直发。她身上那件带腰带的白色上衣曾经在《世界时装之苑》[16]上出现过。“操你妈!”她用怒不可遏的声音说道,说完就将电话狠狠地挂回到墙上。她走到门前说:“我马上把这些箱子从你门口挪开。”她边说边向门口走来。她把门又打开了一些,用膝盖顶着一个箱子,把它拖进家门。“真不好意思,你那只可怜的小猫要抓狂了。我估计它从来没闻过这种印度香料的气味。”她把楼道里粉色的皮箱聚拢在一起。“你什么时候搬来的?”她问。
“一星期前……”凯说,避让着走过楼道。
“放它出来吧。”V.特拉斯萨诺冲着她笑道,“给这小公猫找点乐子。我也是养过猫的人。”
“她是母猫。”她放下公文包和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的袋子,移开一个皮箱,打开了B座的门。
菲利斯冲了出来,四处窜来窜去,在皮箱贴着地毯的地方不停嗅、嗅、嗅、嗅。
“哦,它真漂亮!我爱三花猫。它叫什么名字?”
“菲利斯。”
“真是个好名字,‘菲利斯’……我叫维达·特拉斯萨诺。”
“这名字也不赖。”
她大笑道:“谢谢,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
“我叫凯·诺丽丝。”
“好名字。”
“这名字是我父母取的。”她抱起被印度香料弄得紧张兮兮的菲利斯。
维达·特拉斯萨诺将最后一只皮箱拖进屋里。“你可比可怜的凯斯腾鲍姆夫妇强多了,”她说。她穿着《世界时装之苑》杂志上的那件白衣服,站在门边笑着,用那只闪闪放光的手倚着门柱,穿着白色靴子的双脚脚踝相碰。“你听说过凯斯腾鲍姆夫妇的事儿吗?”她问。
“菲利斯!停住!没有,”凯说,“没有,我没听过……”
“他们是那类非常有趣的夫妇,”维达·特拉斯萨诺说,“丈夫是个美国人,妻子是个韩国人。她长得特别漂亮,当模特都绰绰有余。他们从不提他们是干什么的。经常办聚会。后来丈夫得了MS——是叫多发性硬化症吧?——马上就不行了。她开始推着轮椅送他进进出出……我的意思是说,那一幕非常让人心碎,但也让人觉得特别压抑……你知道吗?后来他们就到加利福尼亚去了,那儿的人对这种病比较在行。本来一开始他们去不了的,几个月前她还为这事儿哭过好几次呢,去那儿要花好多钱,而且他们的保险报不了。谢天谢地,他们从别的地方筹到了钱。如果你什么时候想一起吃饭,来敲门就行了。我会在这里待到十一月九号,随后……”电话响了。“哦,妈的!之后就会去阳光灿烂的葡萄牙。回头再聊。”她回到房间里,向菲利斯挥了挥手。“再见,菲利斯”。她关上了门,电话还在响着。
菲利斯疯狂地嗅着地毯,寻找皮箱留下的气味。
德米特里来了,在客厅里支起了书架的支架,在她画在厨房间墙下的“X”处钻出了几个眼。她把猫用磨爪杆放好,指给菲利斯看它的用途,拿起它的前爪对着软木圈挠起来。所有事情都很顺利。
她把罗茜画的猎鹰图挂在门厅里,这幅画和茨威克的画看起来倒是挺配的。她把书放到架子上。她边听克莱尔·布鲁姆[17]读《到灯塔去》,边把书摆上书架。她曾经在九十三号大街的街角书店[18]里向克莱尔介绍过自己——那个地方靠窗的位置一向不太拥挤。
她打电话给爸妈,谢谢他们订购的碗,这些碗都有装饰风艺术的线条,放在新的咖啡桌上看起来一定会很不错。随后她又习惯性地在电话里和父亲吵上了,父亲又一次让她提醒鲍勃给他们打电话。
之后,她开始读休伯特·希尔写的《苹果里的虫子》,读完了前四章。随后,她打电话给罗茜。“前四章棒极了,他是个非常不错的作家。”
“这本书讲了什么故事?”
“没讲故事,”她躺在床上,边玩菲利斯的白耳朵边说,“他旅行回来后,我们约好一起去骑自行车,算是个约会吧。我都不知道他这趟要去多久。他要到日本去,差不多这周的某个时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