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 我把他杀了(第3/4页)
“我始终只当这个电话里说的都是胡诌,直到昨天早上从报上看到了科林森的死讯,才又想了起来。当时我是在北边罗斯的科尔曼家。我是星期六早上上那儿去的,是去度周末的,我终于把拉尔夫给找到啦。”说着他咧嘴一笑。“我逗得他可高兴啦,今天早上他还送我上车呢。”他又收起了笑容。“即便是得知了科林森的死讯,我还是不大相信我接到的这个电话真会有什么要紧,其中真会有什么含意。这种事情也实在太无聊了。不过说呢,我自然还是打算要跟你说的。可是你看——今天早上我回到家里,看到邮件里有这么封信。”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来,往我面前一扔。那是一个亮光光的白信封,极普通的,哪儿都能买到。四角已经乌糟糟的,都卷了角,似乎放在口袋里已经很有些时候了。信封正面用印刷体写着菲茨斯蒂芬的姓名地址,是硬铅笔的笔迹,写的人这手印刷体字写得实在差劲,不过也可能是故意装成这样的。上面盖的是旧金山星期六上午九点的邮戳。信封里是撕下的小半张褐色包装纸,撕得参差不齐,弄得又很脏,上面只有一句话,也是用印刷体写的,写得也跟信封上的字一样蹩脚:
有谁如果想要卡特太太
交一万赎金就可以放她
没有日期,没有称呼,没有具名。
“就在星期六上午七点,还有人看见她独自一人开着汽车出去,”我说。“这封信呢,是在八十英里以外的这儿寄出的,居然还赶得及盖上九点钟的邮戳——那样的话,就应该是邮筒早上第一次开筒收的信。这就着实叫人费解了。不过这还不算蹊跷,更蹊跷的是信怎么会寄给你,而不是寄给安德鲁斯,那姑娘的事都是安德鲁斯一手经管的,也不是寄给她的公爹,她公爹可是最有钱的一位啦。”
“说蹊跷就蹊跷,说不蹊跷也不蹊跷,”菲茨斯蒂芬回答说。他瘦削的脸上是一副急不可耐的神情。“从这里说不定就可以看出些问题。你知道,凯萨达这个地方是我推荐给科林森的,因为去年春天我为了要把《亚实突之墙》这本书加紧写完,曾在那里住过两三个月。我给了他一张名片,让他化名埃里克·卡特,去找那里一个名叫罗利的地产商——也就是当地治安助理的父亲。凯萨达的本地人不会知道她就是嘉波莉·科林森,娘家姓莱格特。那样的话也就无从去跟她的亲友联系,唯一的途径就是找到我,因为是我介绍她和她先生去那里的。所以信就寄给了我,但是开头用了有谁如果的字样,好由我转交给有关的人。”
“干这个事的,可能是个凯萨达的本地人,”我放慢了语调说,“不过也可能是个绑匪,他就是要我们当他是凯萨达的本地人,不希望我们知道他认识科林森两口子。”
“一点不错。而据我所知,凯萨达的本地人谁也不知道我这里的地址。”
“罗利呢?”
“也不会知道,除非科林森告诉了他。我介绍科林森去的时候,只是在名片的背面草草写了一两行字。”
“电话的事,还有这封信的事,对别人说起过吗?”我问。
“电话的事,星期五晚上我对在场的几个人提起过——当时我还当那是有人开玩笑,要不就是打错的。这封信,除你以外我再没有给别人看过。说实在的,”他说,“我真有点不大敢给人家看——到现在还不大敢给人家看。这事会不会给我带来麻烦?”
“是的,是会有点麻烦的。可这种事你怕什么呢。你不是一向喜欢亲身体验体验麻烦事儿是怎么个滋味吗?不过你最好还是把那几位客人的姓名地址都抄给我。如果他们,再加上科尔曼,能够替你证明一下你星期五晚上和周末两天人在哪里,那就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你总还少不了要去凯萨达跑一趟,那边县里的官员一番严格的盘问总是逃不过的。”
“我们这就去吗?”
“我是打算今天晚上就回去的。你还是明天早上跟我在那边的夕照旅馆碰头吧。这样我时间上可以充裕些,好先跟那边的官员通通气——免得他们一看见你,就把你往土牢里一扔。”
我回到事务所,就给凯萨达那边打电话。地方检察官弗农和治安官菲尼都没找到,倒是司法官柯顿接通了。我就把我从菲茨斯蒂芬那儿得到的消息告诉了他,说好明天上午把这位小说家带去,接受他们的讯问。
司法官说寻找那个姑娘的工作仍在进行,至今没有什么结果。根据送来的报告来看,好些地方据说都有人看到了她的影踪,而且差不多都在同一个时候:洛杉矶,尤里卡,卡森城,丹佛,波特兰,蒂华纳,奥格登,圣何塞,温哥华,波特维尔,以至远到夏威夷,据说都有人看到了。现在报告渐渐少了,就是这种荒唐透顶的传闻,还是来个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