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第2/5页)
“你敢肯定那是他干的吗?”我问道,“我可不敢肯定。”
他简单地答道:“我知道。”他清清嗓子,“我没搞对的可能性即使有千分之一——这不会的——反正他也是个疯子,查尔斯。不应该轻易放过他。”
“这倒也可能对,”我说,“如果你知道——”
“我知道,”他重复道,“在他杀死她那天下午,我见到他了,可能是在他杀死她之后的半小时里,尽管当时我并不知情,并不知道她已经被害。我——嗯——我现在明白了。”
“你是在赫曼办公室里见到他了吗?”
“什么?”
“那天下午大约三点钟到四点钟之间,你应该是在第五十七号街一个叫赫曼的人的办公室里。至少警方是这么对我说的。”
“没错,”他说,“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是那么认为的。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的:我当时在广场饭店没找到魏南特,也没得到他什么消息,就打电话给我的办公室,也打电话给朱丽娅,可是没得到什么更好的答复。我就不管他了,独自散步去赫曼办公室。他是一名采矿工程师,是我的一位雇主。我刚给他的公司草拟完一份章程,其中还有几处得作些小的改动。我走到第五十七号街时,忽然觉得有人在跟踪我——你理解那种感觉。我想不出为什么会有人跟踪我,可我毕竟是一名律师,心想这种事可能会发生的。反正我想把这事搞清楚,就从第五十七号街向东一直走到麦迪逊大道,可是仍然拿不准。我觉得我在广场饭店附近见到了一个瘦小的家伙,但是——看来弄清这事最快的办法就是乘出租车,我便叫了一辆,告诉司机朝东开去。交通非常拥挤,我没法弄清那个瘦个子或别人是否也叫了出租车在跟随我,于是我叫司机在第三大道向南转,由第五十六号街又向东转,到第二大道再向南转,这时我已经十分肯定有辆黄色出租车在跟踪我。我当然看不清那个瘦个子是不是在里面,因为两辆车没有靠得很近。到了下一个拐角的地方,红灯亮了,车停了下来,这时我看见了魏南特。他在第五十五号街上,正坐在—辆出租车里朝西去。当然我并不感到十分惊讶:我们离朱丽娅的住处只两个街区远,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方才给朱丽娅打电话时,她不想让我知道魏南特在她那里,而眼下他正去广场饭店跟我会面。魏南特一向不太守时。所以我就叫司机向西转,可是到了列克星敦大道——我那辆车距离他那辆车只有半个街区远——魏南特那辆车却向南转了。那不是去广场饭店的方向,甚至也不是去我的办公室那条路,所以我心想,去他的吧,又把注意力转回到跟踪我的那辆出租车——可它却没影了。随后我便去赫曼那里,一路上一直注意车后面,但再也没见到有人跟踪我了。”
“你是几点钟看见魏南特的?”我问道。
“想必是三点十五分或三点二十分。我到达赫曼那里是三点四十分,我想大概是二十或二十五分钟之后到的。嗯,赫曼的秘书——路易丝·雅各布斯,就是昨天晚上遇见你时跟我在一起的那个姑娘——告诉我赫曼整个下午都在开会,可能再过几分钟就会开完。确实如此,我后来跟他在十或十五分钟之内办完了事就回到我自己的办公室。”
“我理解你离魏南特不够近,没能看出他是否心情激动,是否戴着表链,或者闻到他身上是否有火药味儿诸如此类的事吧。”
“对。我只见到了他的侧身,一闪而过,不过别以为我没看清那是魏南特。”
“我不会那样认为。接着说吧。”
“他没再打电话给我。我回到办公室约莫过了一个小时之后,警方打来了电话——说朱丽娅死了。你现在该明白我当时并没想到魏南特把她杀死了——一会儿也没想到。这你想必也可以理解——你也不信他会杀人。所以我一到那里,警察就向我提出一连串有关他的问题。我看得出他们是在怀疑他,我当然像百名律师中的九十九名那样为雇主辩护——我没提到在那起谋杀可能发生的时候自己曾经在现场附近见到了魏南特。我倒是把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事——跟他约会,他却没露面——告诉了他们,而且让他们明白我后来从广场饭店直接到赫曼那里去了。”
“这是可以理解的,”我同意道,“你在没听到魏南特怎么说之前,没必要说什么。”
“对啊,可是问题在于我压根儿也没听到他怎么说啊。我巴不得他会露面或者给我打个电话什么的——可他没有。直到星期二那天,我才收到他从费城寄来的那封信,信里却对星期五那天失约的事只字未提,什么都没说——那封信你也看过了。你对这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