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第3/5页)

“你的意思莫非是说他看起来倒像是犯了罪?”

“是啊。”

“我看不大像,”我说,“他要是没杀她,那封信倒是多多少少提供了我们期望得到的他的一点情况——那就是他并没有因为警方怀疑他而惊慌失措,而只是担心那可能会干扰他的工作,希望把事情全都搞清楚而又不给他带来什么麻烦——这样一封不太聪明的信别人都不会写,倒也符合他那股傻劲。我可以想象他发那封信的时候丝毫也没想到最好的做法应该是说明一下凶杀案发生那天他自己在干些什么事。你看到他那会儿,心里有多大把握认为他是从朱丽娅家里出来的?”

“我现在很有把握。起先我认为可能是的,后来我又想他或许是从他的厂房出来的。那个厂房在第一大道,离我见到他的那个地方只有几个街区远,而且尽管自从他走后,那个厂房就给锁上了,但我们上个月还是续签了租房合同,那里一切都等他回来,所以那天下午他也可能去了那儿。警方在那里没能找到任何表明他是否回去过的迹象。”

“我正想问你一件事:传闻他留了连鬓胡子。”

“没有,还是那张瘦长脸,蓄着参差不齐、白不呲咧的唇髭。”

“另有一件事:有一个叫诺海恩的家伙昨天被枪杀,一个小——”

“我正要说到这事。”

“我想到那个你认为可能跟踪你的瘦个子。”

麦考利瞪视着我。“你是说那人可能是诺海恩吗?”

“闹不清,我只是在怀疑。”

“我也闹不清,”他说,“我至今压根儿也没见过诺海恩——”

“他是个小个子,身高不超过五英尺三,体重大约一百二十磅。我估计他三十五岁上下。面色灰黄,深色头发,深色眼睛,两眼隔得很近,一张大嘴,瘪塌塌的长鼻子,两只招风耳——看上去足智多谋。”

“那就很可能是他了,”他说,“尽管我没能很近地看清那个家伙。我料想警方会让我辨认他的。”——他耸耸肩——“反正现在这也无关紧要了。我刚才说到哪儿啦?哦,对了,说到没办法跟魏南特联系上。这就叫我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因为警方明明认为我一直跟他有联系却在说谎。你也一样,对不对?”

“对,”我承认道。

“你也跟警方一样,大概怀疑我在出事那天不是在广场饭店就是在后来曾经遇见过魏南特。”

“看来倒也有这种可能。”

“是啊,你当然也说对了一半。我至少是看见他了,而且是在警方想必会认为是犯了重罪的时间和地点,所以我当时是凭直觉凭推断撒了谎,而现在我却是在故意直截了当地撒谎。赫曼那天整个下午都在开会,也不知道我在那儿等了他多久。路易丝·雅各布斯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我不必细说就请她说我是在三点过一两分钟时到达那里的,这样她就可以帮助我救助一位雇主,她挺乐意地答应了。为了保护她不惹上麻烦,我告诉她万一发生什么事,她总可以说记不太清我是什么时候到达的,而且第二天我曾经漫不经心地提到过我是在那个时刻到达的,她也就没有什么理由怀疑我——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好了。”麦考利深吸一口气。“现在那都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我今天早晨得到了魏南特的消息。”

“又是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吗?”我问道。

“不是。他打来了电话。我跟他约好今天晚上——你和我一道跟他见个面。我告诉他,你不见到他的面就什么也不肯为他干,于是他就同意今晚会见我们俩。我当然会带着警察去。我不能再这样理所当然地掩护他。我可以拿精神错乱为理由让法院判他无罪而把他送进疯人院。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这也是我只想做的事。”

“你告诉警方了没有?”

“没有。他是在他们刚刚离开后打来的电话。不管怎么说,我想先见到你。我想告诉你我并没忘记我欠你的一份情——”

“哪儿的话。”

“并非胡说,”他转向诺拉,说道,“他大概从来没跟您说过吧,当年战争时期[6],有一次他在一个炮弹坑里救过我的命——”

“他胡说,”我告诉诺拉,“当时他朝一个敌人开枪,没打中,我也朝那个家伙开了一枪,也没打中,就是这么回事。”我又转而对麦考利说:“你干吗不让警方稍微等一等?要不我们俩今晚先去赴约,听他有什么可说的。我们如果肯定他是凶手,等快谈完时就把他扣住,报警告发他。”

麦考利无奈地笑笑。“你还是有点怀疑,是不是?好吧,如果你想那样干的话,我也同意,尽管那看起来像是个——不过等我告诉你我们在电话里交谈的话,你也许就会改变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