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度的困扰(第9/15页)
连环奸杀案凶手落网,这么大的事件在互联网上早就炸开了锅,沈大海的家庭住址很快就被人搜了出来。因为沈大海包干这一片地区的快递,所以住的离我并不算太远,这也符合凶手的特征。
我还没走几步,远远就能看见警察拉起的警戒线,以及沈大海家门窗上的封条。
没准附近还有几个警察蹲守呢。
我穿着雨衣,夹紧装着凶器的包,徘徊在沈大海的住所周围。在大雨的掩护下,我才不至于太过招人注意。
他的住所是位于街角的一栋三层居民小楼,沈大海住在一楼,黑心的房东将原本就不大的房间分隔成了好几个更小的房间,分租给外地的租客,比如沈大海这样的人。因为一楼贴近马路,所以很多租客破墙开门,把原本只能居住的房间改建成了沿街店铺,沈大海的房间就挤在这些店铺之间。
绕了一圈,除了穿过店铺,在店主们眼皮底下撕开封条,没有别的方法进入沈大海的房间了。我根本没有机会将凶器放进沈大海的房间里。
况且警察肯定已经彻底搜查过房间了,这时候突兀地冒出来一个关键性证据,傻子也知道是栽赃嫁祸。这样反而适得其反,让警察有了怀疑真凶另有其人的理由。
必须改变策略。我注意到在沈大海住所的马路对面,呈射线的两条马路夹角之间,有一片街心绿化带。绿化带上的草坪被为了抄近道的路人踩得坑坑洼洼,供人休憩的木质长椅也被流浪汉长期占据,肮脏的座椅也没人愿意去坐。唯有矗立在草坪中心的一座雕像,还有几分生机。
这是一件十分抽象的雕塑作品,三个大小不一的圆环交错环绕,形成了三口之家牵手出行的构图,象征着家庭的圆满。风吹雨淋之下,铁质的圆环几乎快锈断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圆环恰巧对着沈大海房间的窗户。
灵光一现,我想到通常高明的凶手都不会把重要的证物随身携带,必定会藏在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隐秘场所。如果我是沈大海,把凶器埋在这座雕塑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不仅每天可以从窗口留意这片草地,而且就算警察展开搜查,也想不到凶器会藏在这样一个地方。
我踩了踩脚下的烂泥,在雕塑下面找了一块相对松软的土,用戴着手套的手刨出了一个不深的小坑,将包里的凶器埋了进去。拍实了坑上的土后,想找样东西做个记号,可周围找不到可以做标记的东西,我随手拿出了一张纸币,用石头压在了坑上面。雨水很快在坑的四周形成了水洼,纸币也浸泡在了水中,相信雨后会有人发现它的。
我将沾满烂泥的双手藏进雨衣里,站起蹲酸的腿,以雕塑为掩护,观察周围有没有注意到我的人。好在大雨为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朦胧的薄纱,撑伞低头赶路的行人、愁眉苦脸的店主、抢修下水道的工人,哪怕抬头可见,也没有人注意到我的举动。
摆在我面前的还有最后一个难题,怎么让警察找到我埋下的那把刀。
刀?为什么我埋的是刀而不是剪刀?
没错,我正是用这把小刀,刺死了戴莺。
戴莺是连环奸杀案中第三名被害人。我将她一刀毙命后,脱掉衣服伪装成了遭到杀人恶魔奸杀的样子。所以第三起案件有许多不同之处,被害人的尸体没有被刺得满目疮痍,毕竟对着已经死掉的人我下不了手,就和对着守雄的尸体时一样。因为之前没有公布案件细节,我以为奸杀案的被害人都是被脱光衣服后性侵,但实际上,所有报告上,对于被害人陈尸的描写都是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脚踝处,所以先前四起案件之中只有戴莺的尸体是赤身裸体的。
然而让警察将这起案件归为连环奸杀案的证据,是那只遗留在现场,上面带着第二位被害人的血的手套。
那只手套是我捡到的。
记得很清楚,三月十六日晚上,我听见后巷有动静,走到窗边一看,一个男人正打开垃圾筒盖子往里面扔着什么。这条小巷平时很少有人走,更别提晚上走到这里来扔垃圾的了。那个男人散发着阴森的气质,由于是俯视的视角,加上他穿的又是黑色的外套,我拿不准他的身高。男人的脸埋在阴影之中,他扔完东西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点起了一根烟,火光映衬出他棱角分明的半张脸,很快又隐没在黑暗之中。我想看个仔细,脸几乎贴到玻璃的时候,他猛然抬头看向我这边。我慌忙闪到窗帘后,过了大约一分钟,我才敢慢慢探出头去,男人已经不知所踪。不知道那个男人是否看见了我的脸,可我看见了他扔的东西上沾有红色的液体。
赶在次日回收垃圾的环卫车来之前,我去翻了后巷的垃圾筒,发现了带血的手套和沾着精液的纸巾。正是在这一刻,我酝酿出了杀害戴莺的计划,将这两件东西故意遗留在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