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第3/5页)

斯特普尔顿之前可能并不清楚,查尔兹爵士还有一个继承人住在加拿大。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他很快就从摩梯末医生那儿获知了这个消息。当摩梯末医生把亨利·巴斯克维尔即将到这里继承遗产的消息详细地告诉他以后,斯特普尔顿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或许根本用不着让这个陌生的堂弟来到德文郡,他可以在伦敦杀死亨利。但从贝莉儿小姐拒绝帮他谋害查尔兹爵士开始,他就对自己的妻子不那么信任了——甚至不敢让她与自己长时间地分开,因为这样很可能会让他无法控制贝莉儿,所以他带着妻子一起来到了伦敦,住进了克瑞文街的梅克司波柔私人旅馆里面——我曾经让人到那里去搜集过证据。在旅馆,他把太太关进了房间,自己就粘上了假胡须,一路跟踪摩梯末医生来到了贝克街,后来又去了车站,最后到了诺桑勃兰旅馆。由于斯特普尔顿的残酷虐待,使贝莉儿对丈夫怕得厉害,但她又多少知道一些他的阴谋,出于恐惧心理,她没敢用笔写一封警告正处于危险中的亨利爵士的信——如果信落到了斯特普尔顿的手里,恐怕她的命就保不住了。所以,我们早就知道了,她从报纸上剪下来一些字,拼成了我们看到过的那封匿名警告信,然后又用伪装过的笔迹把收信人的地址写在了信封上。

对斯特普尔顿来说,设法弄一件亨利爵士的衣物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如果他到了被迫使用猎犬的时候,他就必须有一件能够让狗闻味追踪的东西。凭借自己大胆而又机敏的头脑,他贿赂了诺桑勃兰旅馆的仆人,让他们帮助自己实现了愿望。但不巧的是,他得到的第一只皮鞋竟然是新买的,根本没有任何用处,因此他又把新皮鞋送回去,偷了另一只旧的——这是对我们帮助最大的一件事了,因为它让我确定,我们的敌人是一只真真正正的猎犬。否则,就没有理由能解释这个问题:偷鞋的人为何只想得到一只旧鞋,对一只新鞋却提不起任何兴趣来呢?一件事情越是让人觉得古怪,就越应该仔细推敲,因为很可能令一个复杂的案件变得简单起来。若是适当地进行考虑,再加上科学、缜密的推理,就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次日上午,摩梯末医生和亨利爵士来到了这里,期间一直都被坐着马车的斯特普尔顿跟踪。他对这座房子和我的容貌了解得一清二楚,再加上之后他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我有一种预感,斯特普尔顿的犯罪史决不止谋杀查尔兹爵士这一桩罪案。听说最近三年之中,西部地区相继发生了四次重大的盗窃案,但却一直没有找到罪犯。最近的一件案子发生在五月,弗克斯农场的一个仆人想抓住一个蒙面的单身盗贼,反被残暴的歹徒枪杀。我相信斯特普尔顿就是靠这种手段来补充他那终会坐吃山空的财产的,所以这几年来,他始终都是一个危险分子。

不久之后,他居然从我和华生的眼皮底下成功地逃走,然后又把我的名字告诉了马车夫,这让我领教了他是一个多么机智和大胆的人。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他得知我已经接手了这一案件,同时他也明白,自己在伦敦不可能有机会向亨利爵士下手了,所以,他赶紧回到了达特沼泽地,准备在那里对付亨利爵士。”

“请稍等!”我中断了福尔摩斯的叙述,“没错,你把事情的经过如实地讲述了出来,但是有一个疑问我还是不明白:当猎犬的主人在伦敦期间,猎犬是如何被照顾的呢?”

“这件事非常重要,我也曾经留意过,毋庸置疑,斯特普尔顿有个心腹,不过他好像并没有把自己的全盘计划都告诉那个人。在梅利琵的宅第中,有个名叫安东尼的老男仆从斯特普尔顿在几年以前当小学校长的时候就开始追随他,所以他肯定知道男主人和女主人是夫妻这件事,现在这个老男仆已经逃跑了。在英格兰,‘安东尼’这个姓并不是很常见,而‘安托尼奥’这个姓在以西班牙语为主要语言的国家和地区同样也不常见。这个老男仆和斯特普尔顿太太差不多,英语说得很流利,但总有一种奇怪的大舌头的感觉。我亲眼见到老家伙按着斯特普尔顿作出的标记从小路穿过了格林盆泥沼。所以,我推测,当斯特普尔顿不在的时候,照顾猎狗的人就是他。也许他一直都不知道男主人为什么要养这只猎犬。

“斯特普尔顿夫妇回到德文郡后不久,亨利爵士和华生就跟他们联系上了。对了,还有一件事,我要表达一下个人意见,或许你还有印象,我在检查那封用报纸铅印字拼成的匿名信时,我曾经仔细检查过纸里的水印。当时,它离我的眼睛只有几英寸的距离,我闻到了一种类似白迎春花的香味。香水的气味共有75种,每个犯罪学专家都应当拥有分辨这些气味的能力。在我以往办过的案子中,不只一件案子是靠着迅速分辨出香水的类别才侦破的。那种香味表明,有一位女士参与到了这件案子里。因为摩梯末医生之前已经介绍过那里的邻居,所以我心里已经开始怀疑斯特普尔顿夫妇。就这样,在去西部的乡村之前,我先是确定了有一条猎狗,然后推测出了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