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0的隐身(第11/14页)

“因此,此案最有可能的谋杀动机,是为了防止自己的犯罪行为败露而进行的灭口!可是这个动机是如何产生的呢?凶手必然要知道被害人正在调查或者已经得到了对自己极其不利的罪证!然而,我们又知道,被害人一直在进行秘密调查,在上交罪证前是不会让对方提前获知的。而且,从被害人的成功经历来看,他一直都很谨慎小心,从来没有失手过!

“在我看来,凶手只有通过两种途径了解到这件事:一是他自己心怀鬼胎,主动怀疑到被害人在调查他,于是开始想方设法套取情报。我认为这种可能性不高,而且凭被害人的行事方式,比较困难。第二就是某种偶然的契机让凶手察觉到了这件事,而被害人浑然不知。当老朱讲到公司曾经在案发两周前进行过座位和办公室的调整时,我就产生了这个印象,也就是所谓的‘契机’。

“我想大家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以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常常会换位子,特别是刚换好的那两天,很多同学都会下意识地弄错,坐到自己原先的位子上。于是我想,被害人办公室原来的主人——杨景超,也许在案发两周前的某天,他上班时想着别的事,心不在焉地就来到了被害人的办公室——被害人并没有改变办公室的布置,完全和杨景超过去的环境一样,杨景超一时间并未意识到自己走错了。然后,他偶然发现了某件事,让他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错办公室了。更重要的是,这间办公室的新主人正欲置他于死地!”

“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当我听李立群说两周前大家才换过办公室,我下意识地就让李立群去叫杨景超来问话,虽然我也不知道该问他些什么。”朱队长插了一句,有点自嘲的意思。

“看来你也产生了某个印象,只不过你比我还要模糊。另外,这件案子正好发生在更换监控设备的当天——为了更换摄像头,监控停止工作了一天半。可是你们不觉得奇怪吗?凶手为什么不在星期一杀人呢?那天可是一整天没有摄像头啊!所以,我马上问你被害人被害前一天是否休假,但答案是否定的。按照我的假设,这件谋杀案是有预谋的。那么,所有人都知道更换监控设备这件事,凶手为何要选择星期二下手呢?若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我就只能大胆假设,凶手需要利用星期二那天特殊的条件来为自己做不在场证明!

“为了进一步证明假设,”沈泽峙继续说道,“我向老朱提出要看一下案发当天下午的监控录像。我也看了诸位辛苦做成的分析记录。果然,我发现杨景超有铁一般的不在场证明。他下午四点四十分曾经去过五楼,但是二十五分钟后回到六楼。他的门禁记录也完全没有问题。他在上午九点划卡进入位于六楼的办公室,晚上七点十分划卡离开。而且,他离开的时候还有人证,他是和一位同事一起离开的。这一度让我十分困惑,我也怀疑他在监控录像的服务器上做了手脚,通过改变时间或剪辑影像来制造假象。当然,你们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为此老朱还特地找到了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供应商,结果证明,没有相当的专业技术背景,这么做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还要注意,公司里的机房戒备森严,进出不但需要总监签字,还有指纹锁和摄像头。事实上,你们调查时也发现,从案发到警方进入机房调取数据资料,这中间没有任何人进入过机房,这就证明了录像是真实的,系统登录和操作记录是真实的,而且门禁的出入记录也是真实的!

“如果不是我这种执拗的性格,当我看到杨景超的不在场证明时,可能就会重新检讨自己的假设和思路是否对头,再从别的地方、别的人身上寻找突破,就像你们做的那样。但是我想,既然杨景超是案件的参与者,而他又没有机会杀人,那么他很可能存在同伙。从这件案子唯一的谋杀动机来看,被害人肯定不只是对一个人不利,他会同时对多个人展开调查。这些人联合起来把他杀掉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所以,我提醒老朱有可能是多人犯案,老朱对此不置可否,他当时反驳我合谋假设的理由倒是启发了我。”

“哈哈,泽峙,你这么说,让我在这帮年轻人面前怎么下得了台。”朱队长笑着解释道,“那时我是站在一名老刑警的角度来看同谋这个说法的。一般来说,所谓的同谋是销赃的、协助藏匿或逃亡的、望风的,我几乎无法想象在这么一件一刀毙命的凶案中,同谋到底充当什么角色,所以当时我并不能接受同谋一说。”

“老朱的话启发了我,我当时完全没有想过同谋在这件案子中具体起到什么作用。我那时的想法就是,凶手需要同谋,而且他需要同谋来为他制造不在场证明!再回过头来看杨景超的不在场证明,非常完美!事实上,他也是第一批被排除嫌疑的人。请诸位想一想,如果两个或更多的人合谋为凶手制造不在场证明,那个真正动手的人的不在场证明应该最稳固,因为这个人是最需要被保护的人!这些线索放在我面前,反而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最初的假设。不过,只有杨景超一个人浮出了水面,我对他的同谋还没有任何概念,更不要说犯罪手法和证据了,就连对杨景超的怀疑也是建立在我的假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