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八日(第5/6页)

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女孩,年龄跟安迪差不多,是个亚洲人,长着一头及肩的黑发和一副讨人喜欢的模样。

“您说什么?”

“你刚才喝的是什么酒,苏格兰威士忌吗?”

“是呀,没法子……”

这时她已经动身到了酒吧的另一头,脸上灿烂的笑容透露出几分求助的意味,正在设法吸引酒保的目光:她还真是一个惯于吸引眼球的小妞呢。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端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

“拿去喝吧。”她吩咐道,于是我照办了,“干杯。”她边说边举起一杯滋滋冒泡的透明饮料,我们碰了杯,“我可以坐这儿吗?”

“其实我待不了多久……”我边说边打量着周围,确保不会有人正用手机摄像头对准我们。

“那好。”她耸耸肩露出一缕微笑,“我可以假装不知道你是尼克•邓恩,但那样也太无礼了。顺便说一句,我是站在你这边的,眼下你的名声可实在不太好听。”

“多谢你,眼下是……呃,是个诡异的时刻。” 

“我可没有开玩笑,你知道人们怎么评价法庭上的‘犯罪现场调查’(CSI)效应吗?所有陪审员都已经看过太多CSI剧集,害得他们相信科学可以证明一切!”

“没错。”

“嗯,我觉得也存在一种‘毒夫效应’,大家看过的真实罪案节目都太多了,里面的丈夫总是凶手,因此人们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案件中的丈夫正是坏蛋。”

“说得太对了,”我说,“谢谢你,简直说得丝毫不差,再说埃伦•阿博特……”

“让埃伦•阿博特见鬼去吧,”我那位刚刚结识的朋友说道,“她整个儿是一套变态的法规戒条,只不过披着女人的皮囊,心里恨死了男人。”她又举起了酒杯。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再来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吗?”

“这名字太妙了。”

后来才知道,她的名字叫丽贝卡,有一张掏出来就能用的信用卡和一副千杯不醉的酒量。(“要不要再来一杯?”“再来一杯?”)她来自爱荷华州的马斯卡廷,那个小镇也位于密西西比河畔,丽贝卡本科毕业后搬到纽约以写作为生(这一点也跟我一样),已经在一家婚尚杂志、一家面向上班族妈妈的杂志,还有一家少女杂志当过编辑助理,结果这三家杂志在过去几年中纷纷关门大吉,因此丽贝卡眼下正为一家名叫“迷案缉凶”的博客干活,她此次前来就是为了采访我,“只要让我乘飞机去迦太基就行……那些大牌电视网还没有拿下他,但我肯定能从他那儿挖到真材实料!”见鬼,她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胆识还真是让我击节赞叹呢。

“我一直跟其他人一起守在你家外面,接着又跟到了警局,后来想要喝上一杯,谁知道却偏偏见你进了这家酒吧,真是妙极了。这事有点儿蹊跷,对吧?”她一直在不停地摆弄着自己的金圈耳环,几缕秀发掖在了耳后。

“我该走了。”我已经快要口齿不清了。

“可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来这里呢。”丽贝卡说,“我不得不说,你居然独自一个人出了门,身边不带一个朋友,也没有人给你撑腰,还真是胆大包天哪,我敢打赌一路上大家没给你多少好脸色看吧?!”

我耸了耸肩膀,示意那没什么大不了。

“就算压根儿不认识你,人们还是会对你的一切言行指手画脚,你在公园被手机照的那张照片就是个例子。我的意思是,你很有可能跟我差不多:父母和老师教育我们对人要有礼貌,不过谁想听真相呢,大家只想……把你逮个正着。你知道吧?”

“大家对我指指点点是因为某些模子正好能套在我身上,这一点真是让我受不了。”

她闻言挑高了双眉,两只耳环微微颤动。

我想象着运筹帷幄的艾米正在某个神秘的地方(鬼知道她在哪儿)细细地打量着我,不肯漏掉一个细节。这世上有哪一幕景象在落入她的眼帘后可以改变她的心意,让她罢手不再发疯呢?

接着我开了口:“我的意思是,大家觉得我与艾米的婚姻朝不保夕,但事实上,就在她失踪之前,艾米还费心为我策划了一场寻宝游戏呢。”

艾米会喜欢以下两条路中的某一条:第一,我乖乖地受点儿教训,坐上电椅了结一条小命;第二,我乖乖地受点儿教训,然后用配得上她的方式爱她,当一个又听话又忍气吞声的软骨头。

“那是一场奇妙的寻宝之旅。”我边说边露出一抹微笑,丽贝卡摇摇头,微微皱起了眉,“我的妻子每年都为结婚周年纪念日操办一场寻宝游戏,游戏里的一条提示会指向某个特别的地方,我会在那里找到下一条提示,以此类推,艾米她……”我千方百计想要挤出几滴眼泪,最后还是揉揉眼睛了事,酒吧门上的时钟显示此时是午夜十二点三十七分,“在失踪之前,她已经藏好了寻宝游戏的所有提示,我说的是今年的寻宝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