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12/34页)
“嗯。”梅尔说,“所以不论她早些时候跟他说了什么都没关系了,不是吗?他不在那儿。”
四个女人都仔细地看了会儿镜中的罗宾。
“不太好。”罗宾说。她三分之二的胸都被那件紧身胸衣给压扁,剩下的三分之一则快被挤到脖子上去了。“桑德拉穿不了这个。但你难道不觉得——”棉花糖发型的那个姑娘为她拉开拉链,她终于觉得呼吸顺畅了一些,“你应该把她说的话告诉警察,让他们来决定是否重要?”
“这话我也说过啊,梅尔,是吧?”粉头发激动得直嚷嚷,“这话我告诉过她了!”
梅尔立刻防备了起来。
“但那个男人不在那儿!他没去过她公寓!他一定已经说了,他有事,他不想见她,因为她走了。她说的是‘那之后再来吧,我会等你的,没关系。我可能也要一点才能到家。来吧,求你了’之类的话,反正,就是求他的话。反正,当时她的一个朋友也在隔间里。那女的也什么都听到了。她肯定已经告诉警察了,不是吗?”
为了找点事做,罗宾又把那件亮闪闪的外套穿起来。仿佛是刚刚才想起似的,她开始转来转去地照镜子。她照着镜子,开口问道:
“反正,她肯定是在跟埃文·达菲尔德说话,对吧?”
“当然啦。”梅尔说,仿佛罗宾这话是在侮辱她的智商,“她还会叫谁在那个时间去她家啊?听起来,她好像非常想见到他。”
“天哪,他的眼睛。”棉花糖发型的那个姑娘叫道,“他真是帅呆了。超级有魅力。他陪她来过一次。天哪,他简直性感死了!”
十分钟后,罗宾又为斯特莱克展示了两套衣服,并当着导购小姐们的面,附和了他的看法,认为那件亮片外套最好。他们决定——当然,导购小姐们也这样认为——明天她应该带桑德拉来看看,然后再买。斯特莱克用安德鲁·阿特金森这个名字定下那件五千英镑的外套,编了个手机号,便在一片友好的祝福声中跟罗宾走出服装店,一副他们好像真的花了钱的样子。
他们一言不发地走了五十码,然后斯特莱克点燃一根烟,说:
“厉害,真厉害!”
罗宾骄傲地笑了。
五
斯特莱克和罗宾在新邦德街分手。罗宾坐地铁回办公室给“好电影”办公室打电话,到在线电话名录上查罗谢尔·奥涅弗德姑妈的号码,同时躲开“应急”中介公司(斯特莱克的建议是“把门锁上”)。
斯特莱克买了份报纸,坐地铁到骑士桥路。因为时间还早,他便步行去布里斯托选的见面地点——蛇王餐厅。
一路上,他穿过海德公园和绿树成荫的人行道,以及多沙的骑马道。在地铁上,他就已经草草地写下那个叫梅尔的姑娘说的话。此刻,走在绿树成荫的人行道上,在斑驳的阳光中,他开始走神,脑子里浮现出罗宾穿着那条紧身绿裙的样子。
他知道,自己的反应让罗宾觉得尴尬了。不过,那一刻有种怪异的亲密感,而这种感觉,恰恰是他最不想要的。尤其对方还是聪明专业、体贴周到的罗宾。他喜欢有她相伴的日子,也很感激她忍住好奇心,尊重他的隐私。斯特莱克避过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心想:天知道上次遇到有这种难得品质的女人是在什么时候。然而事实却是,这个他一见到就会觉得开心的罗宾,很快便要离开。她将不得不继续新的生活,就像她的订婚戒指一样——快乐、但却带着某种强制性。他喜欢罗宾,也很感激她,甚至(今天早上之后)还被她深深地触动。他视觉正常,性欲也依然旺盛。每天,看着伏在电脑显示器前的她,他都能意识到:这是个非常性感的姑娘。她不漂亮,一点儿都不像夏洛特,但却迷人。她穿着那条紧身绿裙走出更衣室时,他更是无比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转移视线。他知道罗宾不是故意撩拨,但他是个实际的人,知道即便出于理智,也要把这个危险的平衡保持下去。目前,他还会定期联系的,就只有她了。但是,他也没有低估自己的敏感。从她的某些借口和偶尔的迟疑来看,她的未婚夫很反感她放弃诱人的工作,接受这份临时合约。不让这份迅速升温的友谊变得过热,是最安全的做法。所以,看见穿着那条裙子的她时最好不要公开表示欣赏。
斯特莱克从没来过蛇王餐厅。这座新潮的宝塔式建筑坐落在湖中,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更有冲击力。厚厚的白屋顶看起来就像一本翻开后倒扣着的大书,下面支撑的玻璃建筑活像一把六角形手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