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24/34页)
她面临一个微妙的问题。他们都心照不宣地不提斯特莱克的行军床,或其他任何显示他住在这里的东西。可另一方面,罗宾又有些非常紧急的事要跟这位临时老板谈。她犹豫了,该怎么办呢?最简单的办法肯定是在外间办公室弄出声响,吵醒斯特莱克,也给他足够的时间整理好自己和里面那个房间。但这样太费时间,她的消息可等不了那么久。于是,罗宾深吸一口气,开始敲门。
斯特莱克立刻惊醒过来。最初的一刻,他迷茫地躺在那儿,渐渐适应窗口流泻下来的日光。接着,他想起读完夏洛特短信后,自己就把手机放在一边,完全忘了设闹钟。该死!
“别进来。”他大吼。
“要喝杯茶吗?”罗宾隔着门问。
“嗯,嗯,太好了。我马上就出来喝。”斯特莱克大声说道,并第一次庆幸自己在里间的门上也安了把锁。那下半截义肢还靠在墙上,除了一条平角内裤,他身上什么也没穿。
罗宾匆匆去给水壶加水,斯特莱克则奋力钻出睡袋。他飞快地穿好衣服,毛手毛脚地套上义肢,将行军床折起来塞进角落,再把桌子推回原位。十分钟后,她再来敲门时,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外间办公室,身上一股强烈的除臭剂味儿。而罗宾则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一脸兴奋。
“你的茶!”她指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马克杯说。
“太棒了,谢谢。等我一下。”说完,他便到楼梯平台上的厕所撒尿去了。解开拉链时,他看见镜中的自己——衣冠不整、胡子拉碴。他又一次安慰自己说:我这头发,梳不梳都一样。
“我要跟你说件事!”罗宾说。这会儿,他再次穿过玻璃门,走进办公室,连声道谢,端起那杯茶。
“什么事?”
“我找到罗谢尔·奥涅弗德了。”
他端着茶杯的手往下一顿。
“你没开玩笑吧,你怎么……”
“我在笔录上看到,她要去圣托马斯医院看门诊。”罗宾兴奋得满脸通红,语速也越来越快,“所以,昨天晚上我就冒充她,给医院打电话。我说我忘了预约时间。于是,他们告诉我是在星期四早晨十点半。你还有——”她瞥了电脑屏幕一眼,“四十五分钟。”
他怎么没想到让她这么干?
“你真是个天才,真他妈是个天才……”
他激动得洒了一手热茶,连忙把杯子放在她桌上。
“你知道具体是……”
“在主楼背面的精神科,”罗宾兴奋地说,“听着,你出了格兰特利路,第二个停车场就是……”
她转过显示器,给他看圣托马斯医院的地图。他低头看手腕,却发现表还在里间。
“现在出发的话,你还来得及。”罗宾催促他道。
“嗯,等等,我去拿东西。”
斯特莱克急匆匆地收拾起手表、钱包、烟和手机。他把烟盒塞进后兜,刚要冲出玻璃门,罗宾说:
“呃,科莫兰……”
她之前从没叫过他名字。斯特莱克感觉到她有点儿不好意思。接着他发现罗宾正意味深长地指着他的肚脐。一低头,他才发现衬衣扣子扣错了,露出一片毛茸茸的肚皮,就像黑黑的椰子壳。
“噢——对——谢谢……”
他解开衣服重系扣子时,罗宾礼貌地将注意力转回到显示器上。
“再见!”
“嗯,再见。”她说,笑着看他飞快地离开。但没过一会儿他又回来了,还微微喘着气。
“罗宾,我需要你查点儿东西。”
她已经拿起笔,等着他说了。
“一月七日牛津有场法律会议。卢拉·兰德里的舅舅托尼参加了。是一场家庭法国际发展会议。看看你能找到什么。尤其是跟他有关的事。”
“好。”罗宾说道,飞快地记下他的话。
“谢谢。你真是个天才!”
接着,他便一瘸一拐地踩着金属楼梯,下楼走了。
哼着歌坐在桌后,罗宾的喜悦渐渐消失。她慢慢地喝着茶。本来,她还有点希望斯特莱克带她一起去见见罗谢尔·奥涅弗德。毕竟,这个人她已经追寻了两周。
高峰期已经过了。地铁上的人不多。斯特莱克非常高兴,因为这样便不难找到座位了。他断肢的伤口还在疼。上车前,他在车站售货亭买了包超强薄荷糖,一口气往嘴里塞了四颗,掩盖自己没刷牙的事实。尽管把牙膏牙刷放在厕所那个已经有裂缝的水池里会方便得多,但他还是把它们装在背包里。在昏暗的地铁窗户上,看见自己胡子拉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不禁自问:罗宾显然已经知道他睡在那里,他干吗还要装出一副另有住处的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