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5页)

“喜欢他们?”伊娃说,“我倒觉得你该把目标定得更实际一些,就是先保证你脖子上的脑袋不被砍掉。”

“他们吃人吗?”

如实回答这个问题恐怕不太安全,因为内尔不知道她们俩的男人究竟是干什么的。“不。新颁布的法律他们都懂,也都遵守。”

“那些法律已经不新了。”伊娃说,“四年前就出台了。”

“我觉得对一个古老的部落来说,它无论如何都是新的。但他们都还算守法。”他们之所以那么不走运,就是因为杀人案变少了。

“他们之间也聊吃人的事吗?”

她搞不懂为什么每个白人都会问起吃人这件事。她想起有一次,芬出去打猎打了十天,回来后原本想瞒着她,可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我也尝了,他们说得没错,味道确实像老猪肉。孟般亚部落有个笑话,说是传教士的肉的味道和猪肉差不多。”

“他们聊这些的时候可都是满带着渴望的噢。”

两个女人,甚至个子更高胆子也更大一些的伊娃,都明显有些害怕了。

蒂莉接着又问:“你读过那本写所罗门群岛的书吗?”

“就是那个连娃娃们都可以在树林里任意性交的地方。”

“伊娃!”

“我读过。”内尔忍不住问她,“你很喜欢那本书吗?”

“哦,我不知道。”蒂莉说,“我只是不懂这种事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有人大惊小怪吗?”内尔问。她对这本书在澳大利亚引起的反响毫不知情。

她本来还想问问那些大惊小怪的人都是谁,说了些什么,但这时,有个男人走了过来,手里拎着个大酒瓶和几只杯子。

“你丈夫说你不能喝。”他略带歉意地对内尔说,因为他没给她准备杯子。

尽管芬背对着她,但光从他弓着背微微踮起脚的姿势,她也能猜到此刻他脸上的表情。他用男人味十足的坚毅眼神使人们忽略了他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衣服和他所从事的古怪职业。他脸上不会有一丝笑容,除非是他自己开了个什么玩笑。

啜了几小口酒,蒂莉的胆气又壮了起来,她开始继续发问:“关于这些部落,你想写些什么呢?”

“我脑子里现在还是一锅粥。等回到纽约,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我才会知道。”她知道自己争强好胜的冲动又发作了。她知道,想象自己在纽约办公的场景一定能帮她在这几个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女人跟前占据上风。

“你现在是要回纽约吗?回你的办公室?”

她的办公桌。她的办公室。她那扇往外能看到阿姆斯特丹大道和第118街的斜窗。有时,距离能让人生出幽闭症般的恐惧感。“不,我们下一站先去维多利亚,去考察澳大利亚土著。”

蒂莉把嘴一噘,说:“真可怜。你看上去已经累得不行了。”

“你想了解那里的土著?那你问我们俩不就行了。现在就可以开始。”伊娃说。

“其实也就是最后这五个月,最后这一个部落。”她不知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只要与孟般亚沾上边,她和芬就没有一件事是看法一致的。他根本不听她的意见。他那种不容分说的样子她此刻回想起来很是惊讶。蒂莉正用醉汉一样肤浅的眼神看着她。“碰上一个让你伤心的部落,这种事也是常有的。”她良久才说出这么一句。

“内尔,”芬在叫她,“听明顿说,班克森还在。”他朝河上游挥了挥手。

他当然还在,她心里这么想,可嘴上却答道:“就是把你捕蝴蝶的网兜偷走的那位吗?”她开了个玩笑。

“他没偷。”

他的原话是什么来着?那是在他们坐船从所罗门群岛回来的路上,他们俩最初的几次交谈中提到的一件事。当时,他们聊起了各自以前的教授。芬说,哈登挺喜欢他的,但却把自己捕蝴蝶的网兜送给了班克森。

他们的计划全都被班克森搅黄了。他们早在一九三一年就到了这里,原打算去新几内亚岛的两个部落考察。可当时班克森已率先到了塞皮克河流域。他们只好再往北,去了在山区的阿纳帕。他们原本以为过上一年半载,等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他差不多也该走了。那样,他们便可以选择一个自己最中意的靠近河流的部落来考察。靠近河流的那些部落,文化相对不那么闭塞,艺术、经济和宗教方面的传统也更深厚。然而,班克森居然还待在那儿没走。于是,他们只好朝着与他正在考察的基奥纳部落相反的方向去了。塞皮克河上有条叫俞尔特河的支流。正是在俞尔特河的南部区域,他们发现了孟般亚部落。可在那个部落才待了一个星期,她就知道他们选错了地方。最终她花了整整五个月的时间才说服芬从那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