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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走到她身边,说道:“我们该去见见他。”
“真的?”以前他可没这么建议过,为什么偏偏在他们准备去澳大利亚的时候提出来呢?尽管他和哈登、班克森,还有他捕蝴蝶的网兜一起在悉尼待过四年,可她并不觉得他们之间有很深的交情。
班克森所在的基奥纳部落骁勇善战,他们曾经统治着整个塞皮克河流域。可那是在澳大利亚政府开始实施镇压之前。后来,政府把村庄分隔开,把他们不想要的土地分派给部落里的人,并把反抗者关进了监狱。虽然孟般亚部落不乏勇猛之士,可那里居然流传着一些关于基奥纳人如何英勇的传说。这也是他想到班克森那儿去看一看的原因。河对面的部落看上去永远要比你身边的出色一些,她常这么告诫他。眼睁睁地瞅着别人地盘上的部落,想不心怀嫉妒是不可能的。同时,你自己的部落看上去永远都是一团糟,除非你真的下功夫把你对它的了解全都诉诸笔墨。
“你觉得我们在安戈拉姆能碰到他吗?”她问。他们不能老跟在班克森后面转悠。他们已决定要去澳大利亚了。他们兜里的钱顶多能再撑半年,而到澳大利亚之后,先要寻找当地的土著部落,然后安顿下来,这起码得好几个星期。
“我看够呛。像安戈拉姆这种有政府机关的地方,他是不会沾的。”
汽艇快得让人头晕。“芬,我们得赶上明天开往莫尔斯比港的那班船。古奈部落对我们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去孟般亚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他边说边晃了晃空杯子里剩下的冰块。他欲言又止,然后回到明顿和其他男人那边去了。
“结婚很久了吗?”蒂莉问道。
“到五月就两年了。”内尔说,“出发上这儿来的前一天办的婚礼。”
“你们这蜜月度得可够时髦的。”
他们都笑了。这时,装着杜松子酒的那个瓶子又被递了过来。
接下来的四个半小时,内尔一直在看那两对衣着光鲜的夫妇在她面前喝酒、打趣、调情、受伤、嬉笑、道歉、分开,然后再重归于好。她在看他们那年轻而不安的脸,她能看到他们脸上那层自信是如此之薄,当他们觉得没人注意自己的时候,那层自信便会轻易地脱落。蒂莉的丈夫偶尔会抬手指着陆地上的东西让大家看:两个拿着渔网的男孩,像布袋一样软塌塌地倒挂在树上的袋鼬,快速滑向自己的巢的鱼鹰,还有一只模仿他们船上马达声的红色鹦鹉。她尽量不去想那些正在掠过的村庄、凸起的屋舍和生火的灶坑,还有那些举着鱼叉在茅草丛中捕蛇的儿童。她正与所有那些失之交臂,她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去了解那些部落,去聆听那里的语言。她怕的是,此时他们正在驶离的这个部族正是她最该去考察的那一个,她本应该大显身手,将它不为人知的创造力公之于世。更何况那里的生活方式很可能刚好合乎她的心意。可她终归只是继续瞅着那几个西方人,瞅着芬,听他跟另外那几个男人唇枪舌剑。他在刨根问底地打听别人从事什么职业,可当人家回问他的时候,他又支支吾吾地拿话搪塞。一路上,他也过来找过她几次,可对她来说,他的到来无异于惩罚,因为他总是挖苦她几句,然后猛然起身而去。他来了这么四五趟,把他的沮丧全撒在了她头上。而且,他全然没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模式。因为是她提出要离开孟般亚的,所以他一直都在惩罚她,到现在都还没结束。
“你丈夫很帅,不是吗?”趁旁边没人,伊娃说,“他看着就是个挣大钱的。”
船速缓了下来。夕阳下,水面闪着鲑鱼般的粉色波光。他们到了。三个年轻的码头工身穿白裤蓝衫,戴着红帽,从安戈拉姆俱乐部里跑出来,把船系住。
“当心点儿,”明顿操着一口洋泾浜冲他们叫道,“Isi, isi。”
几名码头工之间相互讲着他们的部落语言,很像是泰维部落的语言。而对那些正在下船登岸的旅客,他们说的却是“晚上好”,用的是很清脆的英国口音。她真的很想知道他们有多了解英国。
“你今晚还好吗?”她问年纪最大的那个男孩。
“我很好,谢谢您,夫人。”他令她想起他们在阿纳帕部落拍摄过的一个孩子。很有自信,总在微笑。
“今天是平安夜,我听说。”
“是的,夫人。”
“那你们庆祝吗?”
“哦,是的,夫人。”
看来,传教士已经来过这儿了。
“那你想要些什么礼物呢?”她问第二大的那个孩子。
“渔网,夫人。”他本想像前面的大孩子一样答得简洁而不动声色,可他的话却直接蹦了出来,“就像我哥去年得到的那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