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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手摸着她打出的那几个字母。“我以前见过。”他说,指了指她那些书,“我只是不知道它也能打出我的名字。”
“什么东西都打得出。”
“它们威力很大?”
“有时候。”
“我不想要。”
她意识到,他把这些字母视为他身上的“脏东西”,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的头发、皮肤,或者拉出的粪便,敌人可以把它偷走,然后对它施咒。
“这不是你身上的脏东西。”
他还是把它递还给她。
“我会把它保存好,”她说,“它会安全的。”
芬没回来吃午饭,所以今天她可以早点儿出来,照例到女人们的房子里去。女人们的房子总共有十二栋,她已接连去那儿参观了六个星期。每栋房子里都住着好几家人,男人和行过成人礼的男孩不包括在内,他们住在湖边举行仪式的房子里。尽管她的语言大有长进,可和那些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仍然觉得仿佛面对着一座山。男人们虽然不易接近——因为他们不允许她到他们的房子里去——但他们说起话来却无拘无束,会当着她的面谈论谁打算娶谁,得花多少钱,把钱给什么人,等等。而女人们远没有这般婆婆妈妈嚼舌头的耐心。女人比男人还沉默寡言,这样的部落她还是第一次碰见。
今年的降雨来得迟,路面已干出一层壳,踩在脚下硬得像大理石。熟透了的水果掉在地上摔得炸裂开来。树林高处有热风在往下吹,干枯的树叶互相摩擦,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小虫子们纷纷冲着她的眼睛和嘴飞过来,它们也在寻找水分。
在路的转弯处,她发现了芬和另外几个男人,他们正一起用扁平的石块把一截空树干里最后的木浆刮出来。和平时一样,塔姆的男人即使在干手工活的时候,也要在脖子上挂几串圆形的黄色贝壳,胳膊上还缠着竹纤维做的臂章,裆部用狐皮遮盖着。他们头发卷曲,上面有鹦鹉羽毛做的装饰。他们一边干活,颈上的贝壳项链一边有节奏地发出嗒嗒的响声。旁边的一棵树上支着三颗骷髅头,经过岁月的洗礼,都已变成棕色。这些头骨在监督和佑护部落的子孙后代。其中一个头骨的下巴不见了。内尔找了找,发现它就挂在部落长老陶班的脖子上。
“嘿,芬威克。”
“嘿,你来了。”他边说边直起身来。
其他人都停下手头的工作,看着他们。
他往她篮子里瞄了一眼。他已经把衬衣脱了,胸膛上亮闪闪的全是汗,汗里还落了小虫子和木屑。“啊哈,又行贿去啊,呃,我看该叫诱骗。”
“她们喜欢在这时候吃甜桃子罐头。”
他是个身手敏捷的男人,和她们家的男人太不一样了。在学校时,他就一直打橄榄球。她只见过他父亲一次。他父亲告诉她,假如当初芬愿意,他本来是可以进小袋鼠队19的。
“有桃子谁不想吃?”他边说边靠过来,从上往下朝她裙子里看。“好漂亮的白桃子。”他想伸手去抓,却被她挡了回去。他身后的几个男人哧哧地笑了起来。
他这种举动是近来才开始有的。他总想在他们跟前露一手。
“今天有什么情况吗?”
“你指什么?”
“今天肯定有情况。他们一点儿口风都没透给你?”
他还真不知道,也不在乎。他吻了她一下。那些男人用手敲着船,哈哈大笑。
“你还是干点儿正事吧,我的‘爱显摆先生’。”
她往女人路拐了过去。她刚转过身,他便立刻弯下腰,干起活来。旁边哪有什么笔记本?他根本就没带来。
芬并不想考察土著,他是想当一个土著。他被人类学吸引并不是因为想揭开人类自身的秘密,不是本体论。他想要的是可以不穿鞋,用手抓东西吃,当众毫无顾忌地放响屁。他有灵活的头脑,有像照片一般清晰的记忆力,而且在诗歌和理论方面都极具天赋。在从新加坡坐船到马赛那一路上,在长达六个星期的日日夜夜,他无时无刻不在运用他的这些天赋展开对她的追求。可是,它们却似乎并未给他带来多少快乐。他的兴趣更多在于体验,在于行动。思考是衍生之物,乏味、无趣,与生动正好相反。她之所以甘愿忍受这里的湿热、西谷米和基本卫生设施的缺乏,完全是为了思考。每当夜里躺在床上,别的女孩都梦想着能得到小马驹或旱冰鞋,她的梦想却是能有一伙吉卜赛人从窗口爬进来,把她带走,教给她他们的语言和习俗。她还想象几个月后,他们会把她送回家,在和家人们拥抱完毕,淌下激动的泪水之后,她会把他们的事原原本本地讲给家人们听。她的故事会多得几天都讲不完。这个梦想最令人着迷之处是回到家中向别人讲述她的所见所闻那一段。她脑子里始终有一个念头: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种更好的活法。而且,她觉得自己肯定能找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