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2/7页)
邓肯点点头:“我在想,你们到底能不能查出来。”
莱姆问:“那块破碎的指甲呢? ”
邓肯举起无名指。指尖缺了一块。他自己剪下来的。他补充说:“我确定,文森特已经告诉你们,我还在教堂旁边杀掉了一个人。其实,我从没碰过他。切刀上的血迹和垃圾箱旁的报纸上的血迹——如果还在的话——都是我自己的血。”
“你怎么做到的?”莱姆问。
“那真是很难办的时刻。文森特以为那孩子看见他的刀了,所以我得假装杀了那男孩。否则,文森特会怀疑我。于是,我跟踪他到街角,然后溜进小巷里,用刀割破自己的胳膊,把血溅在切刀上。”他露出前臂上一处新伤口。“你们可以做DNA测试。”
“哦,不用担心,我们会的……”他又想到另一个问题,“那场劫车案——你根本没有杀人来偷那辆别克车,是不是?”从来没有人向警方报案,称切尔西地区有学生失踪,或城里发生司机遇害的劫车案。
隆恩·塞利托忍不住再问一遍:“到底怎么回事? ”
“他不是连环杀手,”莱姆说,“他根本就不是杀手,他伪装了这一切,只为让人看起来他就是杀手。”
塞利托问:“难道你妻子也没有死于车祸? ”
“我从没结过婚。”
“那你是怎么想到这些的?”塞利托问。
“你说的一些事情让我产生了怀疑,隆恩。”
“我?”
“首先,你提到过他的名字,邓肯。”
“那又怎么样呢?我们都知道的。”
“没错。因为文森特·雷诺兹告诉过我们。但邓肯先生是那种每天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戴着手套的人——所以他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不,他如此小心谨慎,决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像文森特这样的人——除非他不在乎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
“然后,你又说,我们运气好,他没有杀死最近的几个受害者和艾米莉亚。刚开始听到这话,我很生气。但我转念一想,你是对的。我们实际上并没有拯救过任何一个受害者。还记得那个花店店主乔安妮吗?我想到,他是盯上她了,这一点没错。她听到花房有动静后就拨了911报警电话——这个声音可能是他故意弄出来的。”
“没错,”邓肯表示同意,“而且,我在地上留下了一卷线绳,以便引起她的警惕:有人闯进来了。”
萨克斯说:“露西,格林威治村的那个女兵——我们接到一个目击者的匿名电话,自称看见有人闯进去了。但并没有什么目击者,对不对?是你自己打的电话。”
“我跟文森特说,街上有人打911电话了。其实不是这回事。是我自己用投币电话报警的。”
莱姆朝着他们身后的办公楼点了点头:“那么这里呢?——我猜想那只灭火器也是个虚假装置。”
“它不会伤人的。我在灭火器外面撒了些酒精,但里面装的是水。”
塞利托打电话给第六分局,那里是纽约警局排爆队的总部。过了一会儿,他挂上电话,点点头说:“确实是自来水。”
“就像你给贝克尔的那把枪一样,那把他企图用来杀死萨克斯的手枪。”莱姆指着那把已被拆散的.32口径手枪。“我刚查过了——里面的撞针被卡住了。”
邓肯对萨克斯说:“我把枪管也堵住了。你可以查查看。我知道他不可能用自己的枪来杀你,因为这样会牵连到他自己。”
“好的,”塞利托大叫道:“够了。有没有人能对我解释一下呢。”
莱姆耸耸肩。“我能做的,就是推理到这一步。隆恩,下面轮到邓肯先生来讲完这个故事了。我觉得,他一直在计划着给我们上一堂启蒙课。这就是为什么他刚才坐在街对面,像在看台上欣赏演出一样看着我们。”
邓肯点点头,对莱姆说:“前面的内容你都猜对了,莱姆警探。”
“我已经退役了。”犯罪学家纠正道。
“我做这一切的关键原因,就是为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嗯,是的,我特别喜欢这个结果:看着那个杂种丹尼斯·贝克尔被捕,被关进监狱。”
“继续说。”
邓肯一脸平静地说:“一年前,我来这儿出差——我经营一家工业设备租赁理财公司。我跟我最好的朋友合作。二十年前,我们在部队服役时,他曾救过我的命。那天,我们一直都忙着起草文件,然后回到酒店收拾一下,准备吃晚饭。但是他再也没出现过。后来发现他遭枪击身亡了。警方说,这是一起行凶抢劫。但其中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我是说,劫匪怎么会对准受害人的前额开枪呢——一共开了两枪。”
“嗯,抢劫案中发生枪击死亡的情况的确很少发生,根据最近……”普拉斯基的声音渐渐变小了,因为莱姆冷冷地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