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莲池独篙白衣胜雪,古墓幽潭惨景如桀(第3/5页)
他正愤然,突然脚下一个踉跄,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还好他身手灵敏,及时站住了,不至呛到水里。
“不对!”他兀然说。
“什么不对?”刘则轩问。
“是软的!”
他们俩几乎同时蹲下身,在污水中摸索——刘则举摸到了一个人的手,他轻轻一拽,居然把那只手拽了起来——这是残肢!从上臂三分之一处齐齐地断开,在灯光下,刘则轩看到了腊黄的手上,指甲里污黑的泥,他一阵恶心,用力甩开了。
只剩刘则举呆呆地站那里,手中举着那支断臂,“一刀切断的,刀快,这人真狠!”
刘则轩回过神来,仔细地审视着伤口,点了点头,“这人是个惯家,年纪不会太老,断的是右手……”
桑卫兰也凑了过来,“唔,这个人是读书人,爱写字,凶手一定是怕他把什么写出来……”
三人趟水而行,唯恐漏掉什么。
然而这个平台不过百十平,两侧是墙,来回找了几趟,除了一些破旧的刑具,并未发现其它的东西。
对面尽头的墙上有一扇小门,棕红色,铁制,不知多少年了,门上与锁眼已是锈迹斑斑,没有上锁。
走至门前,更觉恶臭扑鼻,刘则举用力踹了一脚,没有开。
二刘兄弟互相看了一眼,一齐向门外撞去,只觉门外有什么钝而重的东西应声而倒,向外滚去。
那门只开了一条小缝,三人合力向外推,门才极不情愿地,刮擦着地面而开,滞涩尖锐,刺得人直想咬牙。
刘则举拿手电照去,原来门背后堆叠的,竟然是三具男人的尸首!难怪门会打不开!三人忙蹲下身仔细查看,那具滚在最外面的尸体,大概有四十多岁,瘦小猥琐,有些驼背,刘则轩在外闯荡多年,江湖中人认了也有七、八成,这人却从未见过。
面容惊恐,双手痉挛。
他天灵盖上有个伤口,显然是钝器所伤,且一下致命。
? ?“好快的身手!一戳一个窟窿!”刘则举用手指在他的伤口上蹭了一下,又捻了捻手上的血迹,“刚刚死的,不出半个时辰!”
“这是谁?”桑卫兰问。
“不认识!”刘则轩简截地说。
“他会不会是邓俊芳?”桑卫兰沉吟地问。
“张寸山说的那个?”刘则轩皱了皱眉头,“大概是吧!”
第二具尸体面朝下负在第三具之上,他的右手被齐齐的斩断了!全身只穿了一条破旧的长裤,赤裸的上身血痕累累,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肤,刘则轩与桑卫兰合力将他翻了过来,拭掉他脸上的污泥与血迹。
桑卫兰倒吸一口冷气,“周海峰!”
“是他吗?你确认?”
桑卫兰从身上扯下一块布,细细地擦拭他脸上的污血,周海峰已经瘦脱了形,经过长时间痛苦的抽搐,他细琐的五官几乎扭曲到了一起。
桑卫兰想起那天在“醉江月”,他眼中的无奈、悲愤与绝望,想不到一语成谶。
这群人的心地歹毒至此,连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老实人也不放过!
“夏疆这王八蛋,也太狠了吧!”刘则举骂道,“要杀就杀,非把人折磨成这样!”
“兄弟,受苦了!”刘则轩叹了一口气,他不知从哪扯过一块破布,遮在周海峰身上。
并非他们兄弟与周海峰有多大交情,而是出于江湖中人的义愤。
刘则轩将周海峰挪到一旁,把第三具尸体翻了过来,他看起来比周海峰更老一些,须发长而花白,脖颈上一条深而长的刀痕,“这个人,”刘则轩思忖了一下,“我好像见过……”
他话未完,刘则举已经叫了起来,“这不是老疯子吗?”
“老疯子?”桑卫兰忙问,“他就是王保国?”
“他叫什么,我可不知道,”刘则举摇头,“不过他就住在平安里,整天疯疯癫癫的,人人都叫他疯子。”
“没错,就是他!”刘则轩肯定地说,“怎么他会被抓到这里?”
“听周海峰说,他在巡捕房的时候,有一个搭档叫王保国,也叫老疯子,听说是住在平安里?”
“那就是了,”刘则轩也终于忍不住说,“斩尽杀绝,滴水不漏,夏疆心里没鬼,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
“也不尽然,”桑卫兰缓缓地说,“你忘了刚刚的那个白衣女人?”
刘则举仔细看了看他脖子上的伤口,“刚刚死的,不出半个时辰!”
桑卫兰不及再多想,蹲下身,掏出了随身携带的袖珍相机,刘则举见状忙道:“对!拍下来,回头不怕夏疆那老王八不承认!”
桑卫兰皱了皱眉头,“老三,你把灯照过来,太黑了,照不上!”
刘则举依言将墙上的几盏小油灯移了过来,又拿小手电照着,桑卫兰逐个连拍了几张。
“这是什么?”桑卫兰从邓俊芳破旧的袖口里取出一件东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