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回 杏花陂结庐忆初见,光华社争权隐祸端(第2/9页)

陈素斐一脸的骄傲与欢喜,“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男朋友!”

“四君子”都愣住了——难道陈素斐与周拂尘不是早有“默契”?再看陈素斐与那男子站在一起,一个娇羞,一个轩昂,还真是养眼。

那个男子不过中合身材,一身合体的中山装,留着当时男子常见的短发,风神俊朗,骨秀神清,他的眼神格外明亮,整个人焕发着一种异于常人的光彩,让人简直挪不开眼睛。

“四君子”本是同仇敌忾,都为周拂尘不平,然而也不得不承认:那个男子实在迷人!陈素斐正值妙龄,体格苗条,粉面桃腮,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美人,然而站在他身旁,几乎被忽视掉了。

难怪陈素斐为了他,会舍弃才貌兼备,前程大好的周拂尘!

“结庐”中的气氛一时降到了冰点。

周拂尘的脸色难看到极点,战争似乎一触即发……东方楚却一直盯着那个青年男子,他似乎哪里有点不对,是哪里呢?东方楚看着看着,突然忍不住嘴角微抽动了一下,陈素斐看出了他的异常,眼睛调皮地眨动了一下,东方楚明白了她的意思,决定帮她保守这个秘密,配合她做完这场戏。

“还四君子呢!”偏陈素斐不识趣,似乎专要挑起事端,“整天不作正事,躲在个小庐里叽叽歪歪!书生无用,空谈误国!”

“大小姐说我们空谈误国,”柳忆眉冷笑,“你又有什么高见?你是想炮轰总督府呢?还是要枪杀摄政王?”

陈素斐“扑嗤”一笑,“有勇无谋!”

东方楚忍不住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结社呀!”

柳忆眉“嗤”地一声冷声,“同盟会、光华社、华兴会、复兴社,哪个不是结社?不是远在海外,便是得了个篡逆谋反之名,诛连全家,哪有那么容易?”

“真是蠢才!”陈素斐不屑地冷笑。

“素斐又有何高见呢?”东方楚忙问。

“挂羊头卖狗肉你们懂不懂?”陈素斐快人快语。

“你的意思是……”

陈素斐摇头笑道:“欲存国魂,必自存国学始,而中国国学中之尤可贵者,首推文学。

自古中国文学为世界各国冠,为诸番远不逮也。

我欲结庐杏林,兴中国文学,诸君以为如何?”

“你的意思是,借文学之名,兴革命之业,是否?”柳忆眉兴之所至,一拍膝盖,“高,实在是高!有了这个幌子,我们就可以反满鞑,兴共和了!”

周拂尘虽满腹酸意,也不由默默点头。

他们说得热闹,东方楚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妥:柳忆眉是性情中人,只顾逞口舌之快;而周拂尘此时妒恼交加,不知会说出什么“犯忌”的话来,陈素斐倒也好说,只是她身边的那个年轻人来历不明,传扬出去,岂不惹祸?于是他果断打断两人的谈话,“我女人都是不理会国事的,谁知你今天竟然说得头头是道,看来竟是我误解了!”

“你错了!”陈素斐微微一笑,甜蜜地挽着身边的年轻人,“是我男朋友的主意!”

周拂尘正极力克制,闻言哪里还忍耐得住?“腾”地一下站起身来,脸几乎涨成了紫色,柳忆眉怕他失控,轻轻地扯他的袖子,被周拂尘用力甩开了。

在场的人都捏了一把汗,连陈素斐都有些不安起来,周拂尘拿起桌上的酒壶,又拿起一只杯子,斟满了,走到那个年轻人面前,“朋友,你既然来了,不喝一杯吗?”

剑拔弩张,在场之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那个年轻人笑了笑,亦站起身来,他并不算高,比起周拂尘来,要瘦弱很多,然而眉宇之间磊落舒展,显得格外光彩照人,“我听说,西方的情敌之间,通常是要比试诗文,或是比剑的,你是要和我比酒吗?”

他此言一出,众人又是紧张,又有点看好戏的意思,都等着周拂尘慨然应战,谁知他脸上一红,竟然有些支支吾吾起来,“什么情敌不情敌?我不过想请你喝酒而已!”

他说得含混,陈素斐闻言顿生恨意,那个年轻人亦是一声冷笑,“在西方,年轻的绅士是不以爱上一个女人,甚至做她的仆人为耻的。

为了她,他不惜冒险,决斗,甚至与全世界为敌的,这才是令人尊敬的骑士!你为什么不敢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这并不关乎尊严,而代表着怯懦!”

周拂尘一向最好面子,闻言无以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柳忆眉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位兄台说得也对!忆眉,你既然倾慕素斐,为什么不敢向她表白呢?”

周拂尘又气又窘,面红耳赤,递上了手中的杯子,“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敢不敢喝我手中的这杯酒?”

那个年轻人微微一笑,“喝酒就喝酒,有什么了不起?”周拂尘递上杯子,她并不接,而是夺过他手中的银制酒壶,昂首举杯,一饮而尽,酒水顺着她的颔颈流下,浸湿了衣襟,也昂然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