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14/16页)
“我想的跟你恰恰相反,这可能正好是他选择这三个被害者的理由——拥有玫瑰文身,却都是世人眼中的正常女性。我怀疑嫌疑人也许被类似的女人伤害过,所以会偏执的寻找符合条件的受害人,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等了这么久才对第三个人下手。”
“接下来的疑点在年龄,虽然身份证是假的,但按照骨龄鉴定和本人供词,确定年龄在25岁左右,南城少女肢解案和小叶的案子都发生在2004年,这时候吴汇最多14岁,这个年龄完成这么复杂的有组织力犯罪似乎太过勉强。”
“年龄不是犯罪的阻碍。现在记录在案最年轻的杀人犯只有10岁,来自利物浦,1993年合谋诱拐并虐杀了一个2岁幼童。有预谋,非临时起意,目标为陌生人,全都符合有组织力犯罪的侧写。”汪士奇点了点桌上吴汇出租屋所在地的地图,“大部分凶手首次性犯罪的地点离家或工作地点最近,而且在案发后喜欢回到作案地点,用回忆满足自己。第一次案件发生在南城,吴汇现在的住处也在南城,我很有理由怀疑他是在寻找过去的记忆。”
“那么第三个疑点来了,如果那间屋子是吴汇特地为绑架肢解徐子倩准备的,为什么房间里找不到任何肢解工具?按照你们的推断,他至少是第三次犯案了,作案手法一定会进化得更加完善。第一次的少女肢解案有报告,切口平整,骨骼断面清晰,事先经过放血,要做到这些他起码得准备好两种以上的刀具、防水塑料膜,还有最关键的,分装尸体用的纸箱。这些都是凶手的签名,然而那间屋子里连一把菜刀都没有。”
“囚禁地点与分尸地点不一定一致。比如说你被绑架的时候……”汪士奇说到郑源,嗓子突然哑了一瞬,摸了根烟点着狠狠嘬了两口才继续说下去,“那时候是在一座荒山上找着的你,凶手很狡猾,对周边地理环境也很熟悉,星沙市是个小盆地,周围荒山野岭多得很,他不一定会在自己的窝边犯案。”
“这就涉及最后一个疑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当年被绑架前,我跟杀害小叶的凶手通过电话,声音不对。”郑源紧盯着汪士奇,“据说后来他还把电话打到警局里去了,如果你也听过,你一定知道,那不是吴汇的声音。”
汪士奇一下哑了。他说得对,每个人的声纹都是独一无二的,不仅是声音,还有吐字习惯和遣词用句。他可以把审讯录影拿去跟当年的电话录音做个比对,不过其实完全没有必要,那个轻佻欢快的腔调他一辈子也忘不了,而吴汇就算再怎么变声和伪装,都不可能变成现在这把迟钝喑哑的嗓音。
见汪士奇说不出话来,郑源叹了口气,趋近前去把最后一点咖啡灌进喉咙里:“赶紧吃吧。吃完了咱们出去一趟。”汪士奇的勺子掉进碗里:“啊?去……去哪儿?”
“去局里。你知道徐烨今天来是干吗的吗?”见汪士奇一脸疑惑,郑源用卷宗打了一下他的脑袋,“听壁脚都听不好,他说,吴汇刚刚招供,有一样关键证据能证明他跟之前的案子有关。他还说,吴汇想见我,只有见了我他才会说出证据在哪。”重新开始
郑源一路上没什么话,给他家狗的好脸色一点也没匀给他。看他这样,汪士奇倒是放心了一点,昨晚他说了那么过分的话,转回头要是人还能跟他有说有笑,那他才是真的完蛋了,现在起码明摆着不高兴,那就还有救。汪士奇暗自庆幸着,一边搜肠刮肚地试探对方的态度。“那什么,如果你不想去,那也不用勉强,毕竟那也是小叶案子的嫌疑人……你别听徐烨的,他知道个屁。”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不想去了?”郑源在座位四周摸索:“你烟呢?”
汪士奇抬抬屁股,郑源从他裤子后兜里掏出一包烟来,“啧”了一声。
“嫌弃啥,总比你的中南海好抽吧?”汪士奇看着他轻车熟路地摸出火机,说,“给我也来一根。”
两人点着了烟,各自吞吐,车里再度陷入短暂的寂静。白雾氤氲,郑源开了一侧窗户缝,在呼呼的冷风里缩着脖子。前窗倒映着一点汪士奇的影子,细看他也不年轻了,脸上有了属于中年人的疲惫和担当。过去郑源一直当汪士奇是个小孩子。实事求是地讲,也确实比他小个一岁多点儿。
刚见到他的时候多傻,又呆又愣,话都说不利索,那时候是自己罩着他胡天胡地,没有想到最后小孩子长大了,自己反倒是被罩着的那一个。他已经认识了汪士奇小半辈子,他的父母、妻子、孩子、同学、同事,谁都没能陪着他这么久。躲去晋州的最后一年,一个四十多岁的女领导拉他看过一场话剧,单位赠票,晦涩又凄惨。他心不在焉地坐了两个小时,只有一句台词进到了心里:在我们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