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案 生异相五星连珠 珠市口兵匪杀警(第2/8页)
在院里屋里查了一圈,也没查出什么线索。马有才爬上院墙,往胡同里四处瞧,让戴戴放心,说肯定能抓到贼。
小赵笑他:“你丫真能抓着贼,我就请你吃烤鸭。”
老赵照头拍侄子一巴掌:“别瞎扯淡,你哪儿来钱请客?”
我见三人实在,就提出请他们吃顿饭。老赵犹豫了一下,说晚上约了人在同和居见,就去那儿吧。
到了同和居,点了五个菜一瓶酒,三人也不多说,谢过我就埋头吃,筷子跟飞一样。正吃着,来了个二十七八岁的瘦女人,穿着旗装,宽襟大袖,发髻上戴着个小小的头翅,脸上搽着厚厚的白粉,电灯光一照,特别苍白。她侧头行个旗礼,看看老赵,又看看我。
老赵介绍我,说是朋友。女人从袖筒里掏出一个棕皮夹子,打开皮夹子,抽出个皱巴巴的信封递给了老赵。老赵笑笑,把信封收进口袋:“我就收着了,改天再上门谢过。”那女人又行了个礼,看了一眼马有才和小赵,也没说话,转身走了。
吃到半夜,老赵喝得有点多,拉着我絮叨。他扯扯身上的衣服:“为啥要穿便衣?不是为了查案,我那警服、皮带、肩章啥的,都押在当铺儿呢——没钱,要穷死了[1]。”指指小赵:“这个,亲侄子,连媳妇儿都要养不起了。”小赵脸一红,架起叔叔,连说对不起。
我说没事儿,给他和马有才点上烟。马有才猛抽一口:“我们哥儿仨,算不上正经警察,都没进警队训练过。”
老赵小赵原在昌平做小生意,赔了本才来做警察,混口饭。马有才一边做巡警,一边还抽空赁辆胶皮拉车,缺钱的时候一个月有20天在街上跑,皮鞋都跑坏了。
“你这是拉黑车啊,警署也不管?”
“也管,可上头也没辙,发不上钱。”
那天之后,我再没见过这仨人。戴戴家的案子也没有了下文,好在就丢了几件首饰,她一心忙着学写侦探小说,没再过问。
马有才连喝了几杯热水,给我俩讲了老赵小赵的事儿。
同和居见的那个女人,叫王果儿,是个满族人,贩古董的。几个月前,不知怎么找到老赵,说她手里有不少稀罕的玩意儿,要能帮着脱手,可以挣点抽成。
“给的钱确实不少,我就动心了。”
我问给多少钱。
马有才伸出一根指头:“一块。”
他说,除了钱,那几天还出了件事,让他们仨下了决心——内二区有个巡长,有天在街上救了个触电的人[2],救完了人,自己却半夜跑出来摸电线死了。一打听,说这巡长家里太穷,养不起一家四口,早想寻死了。三人商量了一晚上,打算试试——卖古董不偷不抢,总比穷到自杀强。
老赵当警察年头最久,在鬼市混得熟,一个月就成交了四五桩买卖。这几块钱,让三人生活大为改善。老赵赎回了警服,小赵还给媳妇儿买了双新鞋。
北洋时期,普通警察分三个级别:巡警、巡长和巡官。巡警升到巡长,每月能多挣3到5块钱。按当时北京的消费水平,无压力地养活一个三到五口之家,一个月需要50块大洋左右。参考资料: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蔡恂《北京警察沿革纪要》
“小赵出事儿前,我还琢磨着不拉车了,一心一意干警察,万一当上巡长呢。”
马有才跟我要了根烟抽,问我听没听说前阵子电影院打死警察的事儿。
我一惊:“是小赵?”
马有才点头:“也是奇怪,小赵平时不在那块儿巡逻,就那天跟人换了个岗,到那里就出事儿了。”
出事儿后,马有才和老赵去打听过,“售票员说,报上都瞎说,小赵一直给当兵的赔笑脸,连碰都没碰他们一下——他连拉车的都不敢骂,哪敢惹当兵的?谁知道,当兵的突然开枪,打穿了眼睛,一声没吭就死了。”
小宝拍桌子,给马有才续了杯水:“这是谋杀啊!”
马有才叹口气,低下头。我问他老赵又是怎么回事。
“就前天的事儿,我也差点死了。”
21号下午,马有才和老赵帮忙安排完小赵的后事,5点多从齐化门(朝阳门)外回城。走到城墙根,一伙人迎面过来,个个都狠着脸,腰里鼓囊囊的。老赵小声对马有才说,别多事,装没看见,两人和这伙人擦身而过。走过几十步远,那伙人忽然转身跟了过来。老赵让马有才赶紧去叫人,自己掏出枪:“我好歹是侦缉队的,他们也不敢怎么样。”马有才心里怵得慌,就往城门跑,边跑边悄悄回头瞄。那伙人架着老赵从跑马道(旧时城墙专供上车马的斜坡走道)上了城墙,倒也没怎样,有说有笑的。过了七八分钟,马有才担心老赵,又折回去看,走到城门底下,城墙上刷地掉下个人,重重摔在一辆停着的胶皮车上,把车砸散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