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死(第8/8页)

其一是我为什么要改立那一份极不公平的新遗嘱,从而招致后来的一系列案子。其实,最初我并不想这么做。不错,在得知建民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时,我曾经十分矛盾,一度想剥夺他的继承权,但又不想这样做,因为他毕竟是我从小带大的孩子,父子情深。更何况老大整日沉迷于音乐中,对公司的事从不过问,只有建民才是我的得力助手。尤其是这两年我的身体不好,经常卧病,几乎是他一个人在操持公司的事。直到那一天,我在书房与卧室里发现他安装的两个窃听器,这才下定决心改立那一份遗嘱。我特地面对窃听器与邓彬律师打电话,高声与律师商讨改立遗嘱之事,故意让他听到。我知道,凭他的性格,凭他对权力与财富的追求和占有欲,一定会想方设法,不惜一切代价地去阻挠这一遗嘱的实施。但要达到这一目的,首先就要铲除律师这一障碍,那样,他便将陷入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之中……

其二是我这里还有一封信,是从我妻子给定军的那一札信里抽出来的。我还去别的医院另做了一个亲子鉴定。现在将这两样东西都附上,它们会告诉你隐藏在这一案深处的另一真相。

又:与写此信的同时,我还给建民写了一封信,但写好又撕了。他毕竟是我从小养大的孩子,父子一场,我不愿雪上加霜,在他的胸口上再捅一刀。

附件一:春梅的信

定军:

那个禽兽,那个满口“仁义道德”“法律公正”的衣冠禽兽,不知怎么知道了我俩的关系。今天他趁无人闯进了我的房间,强奸了我。我要去告发他,他却威胁我说:“告呀,你去告呀!你只要敢告,我就把你们俩的奸情说出来,公布于众,叫你们身败名裂。”天呀!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春梅书 5月7日

附件二:鉴定报告

鉴定项目:亲子鉴定

送检人:甲:邓彬 乙:周建民

送检物:头发

检验结果:DNA匹配率97.5%,二人为父子关系

检验单位:江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检验时间:……

报告的下方有一片空白,周天佑还在空白里写了几行字:

我要白小强在往邓彬的车里安放定时炸弹的同时,还放了一架录音机。在炸弹爆炸的前一分钟里,他会不断听到如下的录音:“邓彬:你知道吗?周建民是你的亲生儿子,是你强奸我妻子生的儿子。他就在你的车内,马上就要杀死你!马上就要杀死你……”我想,他一定会丧魂失魄、万分惊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