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扑朔迷离的枪击案(第3/3页)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只靠这些推测是站不住脚的,专家建议警方去武器专家那里确认一下凶手所使用的凶器。武器专家分别在1.5米、1米、0.3米这三个距离处进行射击实验,然后将射击结果与死者伤口处的痕迹作比较,发现在0.3米处进行射击所得到的结果与死者伤口处留下的痕迹是相吻合的,这也就意味着凶手应该是在休左侧0.3米处开枪射杀他的,显然那名买家告诉警方的一定是谎话。

案发8天后,上午10点钟,警方顺利将比利逮捕,但在接下来的审讯中,比利表示他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与“金胡子”待在一起,而且他表示自己亲眼看见了休被射杀的那一幕,他还留意到凶手是一个身材高瘦且有着棕色皮肤的黑人男子。面对这种口供不一却又各自坚持、死不认账的情况,警方只好再次向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求助。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给警方出了一个主意,让警方找到一组符合比利描述的“杀手”照片,但这组照片中的人必须有案发时不在场的证明,然后让警方将这组照片拿给比利指认,如果比利指认照片中的某个人就是杀手,那就表示他在说谎,他的杀人嫌疑也就最大。

警方按照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的建议找到了6个还在蹲监狱的人的照片,然后将这组照片拿给比利指认,比利确实指认了这组照片中的一个,这也就意味着他之前所讲的都是谎话。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又根据警方掌握的最新线索,在三维扫描仪上还原了枪击案发生的全过程。

案发当天早上,买家和休先走到空地上进行毒品交易,“金胡子”就跟在两人身后四五米远的地方,因为他所站的位置距离休比较远,所以并不是他开的枪,交易就要结束的时候,凶手比利从左侧走向休,然后近身开枪,射杀了他。

在整个作案过程中,休是完全不知情的,而买家因为位置关系将一切都看在眼中,因此只要买家指认凶手,那此案就可以结案了。警方马上对买家展开了新一轮的审讯,在这次审讯中,买家屈服了,他向警方指认了枪击案的真凶,开枪的人就是比利。

【背景知识】

勘查犯罪现场

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警方最需要掌握的线索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通过尸检掌握一些重要线索;二是通过勘查凶案现场来获得重要线索。勘查犯罪现场,不仅仅是要将凶手在作案现场上遗留下来的每一份罪证都掌握,还要结合目击证人的证词、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凶案现场照片以及现场上遗留下来的重要物证等信息相互印证,最终制成初级凶案现场报告。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在对凶手进行心理画像的时候是必须借助凶案现场报告的,如果没有这份报告,那专家就很难推测出一些有用的或具有前瞻性的线索。一般情况下,警方制作的犯罪现场报告还应该附上尸体的方位、凶手所使用的武器或者现场发现的子弹壳等信息。如果是室内作案,那么还应该标明门窗的位置、是否打开以及打开的状态等信息。

整个犯罪现场的报告越详细,对凶案的侦破就越有帮助,比如,报告上应有凶案现场喷溅出来的血迹形态、子弹飞行的弹道或可能发生的搏斗痕迹等信息。如果是露天的凶案现场,那还应该标明现场所出现的全部足迹、轮胎印记和重要的地理特征(比如人行道、可供进出凶案现场的道路等)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