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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意识到自己喝醉了,脆弱到想哭。醉到了一个危险的程度时,他想起了母亲,他十一岁时,她去世了。阿曼达和菲利普正在谈论“肯伍德石楠荒地上的霍尔拜因家族[3]”,他努力在其中贡献了几句评语。(“人们对自画像的评价过高。”菲利普说,令杜戈尔惊讶的是,他发现阿曼达由衷地表示同意。)没有他,他们俩相处得也很愉快。不,他没有吃醋,谁会吃“小便夫人”的醋?杜戈尔决定冷静思考下一步的计划。他希望脑子里那层如薄雾一般的酒精可以将问题简化。
他把主要问题一个个列出来。首先,钻石已经拿到手了。第二,把它们变现需要时间。杜戈尔有一个模糊的想法,阿姆斯特丹是他们该去的地方,他在那儿只有一个朋友,那个人有个熟人和黑社会有联系。可惜的是,这个朋友正关在监狱里。第三,李会跟踪他们:他们不只是他的商业竞争对手,还打击了他的自尊心。第四,尽管今天发生了一些事,可是李仍有可能把他们视为外行——他相信只靠自己就能对付他们。(也有可能需要泰纳的帮助,既然他已经卷进来了。)接下来,当醉醺醺的杜戈尔用手指蘸着一滴洒在酒杯边画出一条螺旋线时,他认为,李是唯一不得不令他们惧怕的人。
当杜戈尔想明白这一点后,他们面前就摆着两个选项:一、躲起来不让李找到他们。潜伏在这里,或者国外的某个地方,盼望有一天可以把钻石变成现金后继续生活下去,再等到他们相信李已经对他们不感兴趣的那一天。问题在于,他们永远不会有安全感。永远。即便是金钱也无法补偿这种无限期死缓一样的生活。
另一种选择是采取攻势。这意味着,虫子要转身,假装自己是食肉动物;这意味着,为了内心的安宁和过得去的银行存款,去冒失去一切的风险。
这意味着蓄意杀死李。这么做在技术上有难度,非常不切实际。当然,无论如何绝对不能予以考虑。
杜戈尔往三个杯子里倒了格兰菲迪酒,接着,又在自己的杯子里加了少许的水。普利姆罗斯像一只胖胖的猫头鹰,一脸困惑地看着杜戈尔,好像他忘了这里还有杜戈尔,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菲利普,”杜戈尔严肃地说,可是,疯狂的笑声却从肚子里涌出来,“你一定要记住,在睡觉之前把脏衣服拿到后门外面去。”
这一晚过得比杜戈尔想象得快,睡觉时已接近午夜。如果换作别的场合,他会从男主人啰里啰唆且非常微妙的谈话方式中获得单纯的快感,因为后者在放他们上楼之前提出了两个很难的问题——菲利普性格中的圆滑老练阻碍他单刀直入。杜戈尔和阿曼达打算睡在一起吗?如果是这样,他能相信他们不在他父母的双人床上留下令人难以启齿的尴尬证据吗?杜戈尔以同样转弯抹角的方式让他相信,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显然,菲利普听到第一个答案后很愤怒,这是杜戈尔想象出来的吗?)接着,他们站起身,并决定将收拾餐具的活儿留到第二天早上。
菲利普领着他们上了楼。一定是海拔的变化加速了酒精反应,菲利普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看着真揪心。突然,他向后一歪,差点倒在阿曼达身上。他给他们指了一下洗手间的位置,然后一屁股坐在盛脏衣服的洗衣篮上,并表示出讨论斯宾诺莎[4]的决心。就在这时,杜戈尔卑鄙地逃走了,留下阿曼达收拾残局。他的借口是,得赶紧下楼把行李从车里拿出来。
回来时,菲利普的房门关着,男主人应该就在门后面。杜戈尔问阿曼达怎么应付的,阿曼达如此作答:“哦,你知道的。”这个完全没有重点的回答意在表明她不希望杜戈尔继续问下去。他们一起去了洗手间,只刷了三十秒钟的牙就决定放弃这些日常的习惯。他们回到菲利普父母的卧室,脱掉衣服,爬上床。阿曼达甚至没有卸妆和梳头发。
杜戈尔关掉床头灯,黑暗将他们包围。几乎就在同一时间,透过薄薄的墙板,他们听见菲利普的房门开了,传来脚步声。接着,洗手间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然后是遥远的干呕声。
“哦,可怜的羔羊。”阿曼达心不在焉地说,“上帝啊,躺在床上的感觉真好。威廉,我们该怎么办?”
杜戈尔把对睡眠的需求放在一边。不能再回避了:他早晚得和阿曼达谈一谈。突然,他记起来了。
“我们还没看呢。那些钻石。”
他再次打开床头灯,吃力地爬下床,轻手轻脚地走到堆了一团衣服的椅子旁。他把那个皮香肠从裤兜里解放出来。脱衣服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个凸起的东西了,但是没多想,这说明了他有多疲惫。他又想了一下,在阿曼达的化妆包里找到一副指甲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