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有毒的“清流”(第2/5页)

当时有位名叫揭曼硕的从五品监丞,其职务类似副局级长官助理。他住在京城大都双桥北面的旧公房中,每天步行十几里路到皇宫附近的机关上班,一年忙到头。就是这么一个官场劳模,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穷得最后还买不起一匹马。元代把人分为十等,即“一官二吏,九儒十丐”。当时有文人这样自嘲:我们这些人用权力换来的官职只在妓女之下、乞丐之上。原本为儒家文人所藐视的工商阶层,现在也赶上了好时光,他们的收入远远超过一个元朝国家公务员的收入。当时有位知府酸溜溜地说:“小商小贩,出门的时候还两手空空,晚上回来却能收获千金利润。”

就拿在封建时代处于百业最底层的演艺行业来说,收入也不见得比中下级官员的收入少。一个在乡村演出的杂剧班子,每位看客收费两百钱。就算每月有二十天演出,每天有百人捧场,月收入也在四百贯,折合白银两百两。这两百两白银是什么概念呢?它可以抵得上八名县处级官员的月俸加补助。

九儒十丐,这是一个让人看上去很妖孽的命题。科举制度的取消,让知识无法改变文人命运,让官阶无法兑现官员的合法利益,让权力只能交换无现实意义的规则,诺大的官场让士子们身无所恋。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他们能够选择的就是清仓而去,宁愿隐身乡间做一个自由的农夫,也不愿再贸然入市。全国各地,从权力系统的上层到底层,每天都在上演着拒官辞官,官员玩失踪的活剧。

山东地区的知名文人杜仁杰,朝廷多次征他做官都被他婉言拒绝,他的辞官理由是:只要赶上好年景,干什么都没有当一个庄稼汉快乐。维族人贯云石,曾经干过地市级的军分区司令员,还在京城当过高级文官,后来也称病跑到江南隐居起来。他说:人在官场祸福难料,不如过自得其乐的生活,来得安逸。蒙古贵族孛罗,曾经是一名御史,也放弃功名,混迹乡间。他对自己的为官生涯这样总结:黄鸡白酒好滋味,不再巡案惩奸猾。

士人无心眷恋纷纷扰扰的官场,将自己的身心放逐山水之中,归隐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

封建官场的淘汰规则是污吏驱逐良吏,一旦正直的官员的生存状态处于边缘状态,便轮到那些奸猾小人在舞台上群魔乱舞了。至少,素质低下的庸官可以得过且过,安享俸禄。整个元朝的国家机器锈迹斑斑,权力结构受到了来自士人集团的强烈冲击。

士人大多都是志向远大、矜持清高之辈,他们对现实政治往往抱有积极进取的态度,可以说是儒家经典所培育出来的官员典范。但如果他们生不逢时,官场腐化的事实将会使他们的生存空间遭到致命的挤压,而在奋力反抗而又无能为力后不得不走向另一极端—归隐,索性眼不见心不烦。

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在封建政治体制下,士人的“独清几率”究竟能有多大?如果让一个“清者”陷入无数“浊者”和潜规则的重重包围之中,他还能将这个“清”字招牌死扛多久?他能够坚持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清流者的逆向法则

在古代官场中有所谓的“逆淘汰”法则或精英淘汰法则,就是指在那些有真材实料和道德操守的官员,往往会在现实中遭到冷遇、排挤和打击、压制,乃至被最先淘汰出局。而与之伴生的现象是,当官员中的优秀分子被淘汰出局后,那些缺乏才具,能力平庸,境界低下,道德品质较差乃至恶劣的庸人甚至坏人,他们反而因为善于投机钻营和趋炎附势,而成为官场竞争的胜利者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宋代的苏辙曾形象地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君子斗不过小人”现象。

排列古往今来的官场精英人物,有一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海瑞。连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都认为海瑞是一个古怪的模范官僚,一个古怪就把海大人直接推到了官员的另类人群中去了。

在明代官场之上也有所谓的“清流”,其组成人员是以东林党人为代表的言官。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被朝廷革职还乡的顾宪成在常州知府欧阳东凤和无锡知县林宰的资助下,修复了宋代杨时讲学的东林书院。然后邀请了一些名人学士在其间讲学,在讲学之余,他们往往会对万历年间的时政和权力集团的首脑人物展开点评,他们的言论被称为清议。这种紧扣时政的讲学活动,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一时之间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在朝在野的各种政治势力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这些人以东林书院的东林派为核心,时人称之为东林党。

这些人既不肯与官场的邪恶势力水乳交融,也没有勇气革故鼎新。当然他们也希望化纸上谈兵为点石成金,但始终找不到一个释放的出口。在他们眼中看来,个人名气要比朝廷社稷来得更为实惠。他们认为,只有自己先立好身、立好言,才有资格去为官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