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圣人家世不寻常(第10/13页)
要发财,先做官。要做官,那就得先去参加科举,考个状元固然心花怒放,拿不到状元也没关系,横竖榜上有名,大小你得给个官儿。等有了官位,再替老百姓琢磨出几个纳税的花样,高额赋税是低收入者的光荣嘛,如此这般大捞一番,就可以脱贫致富了——这是权力社会千年不变的法则。
也就是说,要发财,先得做官。要做官,先得科举考试榜上有名。
但这个榜上有名,可真有点儿不太容易,一来大家学得不是那么扎实,二来考题又太难为人……嗯,有了,事先在外边找几个枪手,写好文章带进去,到时候交上去,岂不是解决了问题吗?
作弊!
考试舞弊,却是科举时代的痼疾,大家进考场,可不是奔着什么思想学问来的,不过就是块儿敲门砖,你凭什么不让人家作弊?
可是作弊的多了,举报的也多,官府必须得管一管。可这种事怎么管呢?当时科技水平落后,考场里又没有摄像头,你又怎么知道考生是否作弊了呢?
办法就剩下一个了:
搜身!
因为有的考生会把小抄儿藏在头发里,所以进考场前,考生得先把头发打散,让考官看个清楚。又因为有的考生会把小抄儿写在肚皮上,甚至大腿上,所以你得脱光了衣服,让考官仔细地检查过之后,确信你真的没藏小抄儿,这才允许进入考场。
所以当王杰兴高采烈地来到考场门前的时候,发现他必须要打散头发,扒光衣服,像只煺毛的鸡一样,让一大群怪男人看个清楚。当时王杰呆怔了良久,说了句:
吾宁曳履衡门矣!
掉头就回家了。
你裸考,我拒考。
他说的这句话,意思是:老子宁肯饿肚皮,也不承受这等羞辱!
王杰罢考,急坏了当地的教育部门,他们苦口婆心对他做工作,却发现这工作根本就没法子做。
为什么呢?
因为王杰是一个有真材实料的人,他读书,只是为了探求学问,这个探求过程本身就是极大的乐趣,完全能够自娱自乐。学问的乐趣与考取功名利禄,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别的考生进考场的目的,是求官,为了当官连打小抄儿都做得出来,还会在乎你脱光了衣服搜身吗?而王杰却无意于功名,既然对功名利禄不感兴趣,又有什么理由为此承受羞辱呢?
地方官发现工作不好做,一气之下,就去找了王杰的妈妈,让这老太太出来说服儿子。
六代培养出来的小神童
受地方各级领导的重托,王杰的妈妈就劝儿子说:乖二宝,傻孩子,妈知道你无意于功名,只是喜欢读书。可生在这世道,权力压根儿就不承认知识与思想啊,非得让你在权力面前低下头,才有得饭吃。儿子啊,听妈一句话吧,你就低一下头吧,妈求你了……
老太太接连央求了儿子几年,万般无奈,王杰只好再去考场,脱光衣服,向考官们展示了自己的肋骨身材,然后进入考场,果然拿到了名次。
然后他就因为太过郁闷,死掉了。
王杰死后,留下一个儿子叫王伦,这却是一个极为风雅的人物,工诗文,善鼓瑟,每至月白风清,一定要点燃一炷香,于清冷的月光之下,吧啦吧啦嘣嘣嘣弹奏上一曲。弹完了琴,还要引吭高歌,唱得开心,再写两首诗。
总之,白衣秀士王伦,小日子过得甭提多舒服了。
为什么他的日子过得这么舒服?
因为他不去参加科举,不愿意做官,人生最大的理想,就是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喜欢个鼓瑟读书。
正当王伦的小日子过得快活之时,王伦的奶奶,也就是他爹王杰的妈妈,也是王与准的老婆兼师妹,忽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这老太太梦到一个美丽的仙女,衣袂飘飘,抱着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小婴儿,递到了她的手中,说了句:把这个小婴儿送给你吧,让你们家族,世世代代荣华无替……然后就听“哇”的一声,王伦的妻子,生产了。
得知重孙子出生,老太太拄着拐杖出来,说:这个小家伙,可是仙女送来的哦,就给他起名叫王华吧。
从王纲,王彦达,王与准,王杰,王伦,再到这个小王华,这已经是王家第六代人了。
小王华出生之后,仍然是承袭了王家的书香之风,拿起书本来过目不忘,而且这小家伙,对人情世故洞若观火,人品还极为端正。
史载,小王华六岁的时候,和小伙伴们到河边玩耍,忽然看到一只皮囊,小王华悄悄打开,发现里边装的都是金子。猜到这应该是在河边歇息的人丢的,他就趁小朋友们还没有发现之前,“扑通”一声,把皮囊丢进了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