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初露锋芒(第9/11页)
九华山是神州佛教的名山之一,有富丽堂皇的佛寺和佛殿,还有众多的名胜古迹—而黄山,什么都没有,它完全靠自己不加修饰的天然姿色风采丽迷人,令测览过它的人而颠倒,直到明代的大旅行家徐霞客看到它那迷人的风景时,大加称赞,写下了“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见岳”这两句赞语后,才为世人所注意。
黄山,它几乎将神州大地名山的种种优点和醉人的风光,全集中在一身了,就像武林中的绝顶高手,将武林中各门各派的武功长处集于自己一身样。它有北方山峰雄壮巍峨的山势和险峻,也有南方山脉玲班峻逸飘洒的神蕴,有在悬岩蜗壁上纵校斜出奇特的黄山松,有热气蒸腾令人叹为观止的温泉,有浩翰变化莫测的云山雾海,更有种种的奇岩怪石,黄山这一奇特的迷人风采,全是大自然给予的。
公孙不灭经过这一带峰峦叠障,景色特殊的山山岭岭,完全没有任何心情去欣赏观望,他一心二意的要赶去野人寨,早日找到焦四夫妇,学会了外公留下来的武功秘芨中的武功,早日将外公救出来,要是他没有经历这一段意想不到的遭遇,还是相小丹在一起,来到这里,必定会进黄山游览了,同时会诗兴大发,吟出不少的绝句来。可是现在,他是一个虎口余生的逃难者,心灵上滴着血,也怀着仇恨。因为世上他惟一的亲人——外公,一个残废老人,急切盼望着自己去救助。
他施展轻功,在人烟稀少的山野中飞奔,宛如一个幻影似的,掠过一道小的山峰,没引起路人的注意。因为一些路人定神再看时,公孙不灭的身影已经不见了,路人以为自己一时眼花看错了。公孙不灭这时才知道自己的轻功,是这么的轻快、敏捷,起码比一辆马车还快得多,其实他的轻功,不知比马车快了多少倍。在轻功方面,他是可以脐身一流上乘高手的行列了,就是神鞭叟和公孙家的任何成名人物,也追赶不上,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是夜,他投宿青阳县一处小镇上的客栈里,他打开了扈屏交给他的不大而颇沉重的包袱,一看,不由傻了眼,包袱中除了两套洗换衣服和一些途中需用的物品外,几乎全是一个个金光闪烁的金元宝和一些金叶子,几乎令他花了眼,其价值不下一千多两白银。他几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子,他记得扈屏交给他的这个背包时说:“兄弟,这包袱里是你的洗换衣服和一些路途上的必需用的东西,里面也有些银两,你小心了,千万别丢失。”
他看也不看的就背在身上,想不到背包中有这么多的金子,别说去安庆府,就是走遍神州也够用了,怪不得扈屏叮嘱自己,千万别丢失。
公孙不灭一向不将钱财放在心上,从常州出来,路上有小丹打点,不用自己操心,就是送扈屏回绩溪县,路上的事,也是一切由启屏料理,投宿住店,吃饭雇车,都不用自己费心。现在不同了,自己一个人,生活上的事情,都要由自己来料理了,不像以往的公子哥儿,什么事都有人伺候、料理。
公孙不灭由于有了一次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外,钱财千万不可露人眼,说起来,也是小公主茜茜捉弄小丹得来的教训。他立即将金子包好,只取出三四片金叶子,准备交房钱和吃饭时用。有了这么多的金子,反而弄得他小心谨慎起来,就是吃饭,也将包袱带在身边,怕人偷了去。
事情也有那么巧,他在打开包袱来看的时候,偏偏给窗外经过的一个人看见了,这个人又偏偏是位高明的飞贼,在江湖上人称飞夜猫,轻功极好,善于飞檐走壁,也有两下武功,但武功远没有他轻功那么俊,这人才二十多岁,却有七八年偷窃的经历了。
飞夜猫来这个小镇,打算夜里去一家富户偷些银子和古董之类的东西,然后上九华山玩玩。他一双猫眼,极会看人看物,他一见公孙不灭进来投店,风尘扑扑,一身衣服质地上乘,尤其公孙不灭背的一个包袱,颇为沉重,他凭自己的经验一下就看出,包袱里的黄、白之物自然不少;又看见公孙不灭在问住房时,显然是一个不诸世事的富家公子,这样的公子哥儿,最容易下手了。于是他悄悄的溜到公孙不灭住的房间窗下窥探,看清楚房间的情景,好方便在夜里下手。谁知一看,就看见了公孙不灭包袱里竟是一大堆金子,令他的一双猫眼睁得大大的。他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不是真的,一个人出门,带这么多金子干吗?路上不怕抢劫么?三更人静,飞夜猫出动了,他真是轻得像一只猫一样,撬窗的手段又十分高明,转眼之间,便将窗门撬开,悄然无声的从窗口窜进了公孙不灭的房间,轻轻地点燃了火烟子,看看这富家子弟的那一大包金子放在什么地方。可是一看,不由傻了眼;床上是空的,没有人睡,富家子弟不知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