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6页)

这一天他投宿在一个村子里,贫苦的农民们拿不出面包来周济他,只给他喝了一碗小米羹。可就在这儿,歌尔德蒙又有了一番新的经历。半夜,他借住那家的主妇养孩子了,歌尔德蒙当时也在场。人家把他从草堆中拽起来,让他去当帮手,结果实际上除了让他给在床前张罗忙碌的收生婆端端灯以外,什么也没轮上他做。这是他第一次看生孩子,两只惊异的火热的眼睛一直盯着产妇的脸,突然多了一种新的体验。至少他觉得,他在这儿的产妇脸上看见的表情,是很值得注意的。在松脂木火光的映照下,他盯着那个在阵痛中叫唤的妇人的面孔,有了一点意外的发现:这痛苦得扭曲了的产妇脸上的线条,和他见过那些为爱所陶醉时妇女脸上的线条,竟没有多大区别!同那极乐时的表情相比,这陷在巨大痛苦中的表情更显得激烈一些,样儿也变得更厉害些——但从根本上讲,却没有什么两样,都是紧张的抽缩,一会儿光彩耀眼,一会儿黯然失色。真奇怪,他简直不理解为什么他突然会领悟到这样一件事:痛苦与欢乐原来是相似的,好像一对同胞姊妹。

在这个村子里,他还有过另一种经历。那是在分娩之夜的第二天,他看见一个邻家的妇人,便用爱慕的眼光对她发出询问。她马上就给了回答,他于是又在村里呆了一夜,使得这个妇人非常幸福;因为这是他几个礼拜来,在情欲一再受刺激又一再失望以后,第一次得以满足。然而这一天的迁延,又导致他经历另一件事,害得他第二天在同一座村子里碰上一个伙伴,一个叫维克多的高大而粗野的家伙。这位老兄一半像个神父,一半像个绿林豪杰,操着半吊子拉丁文向歌尔德蒙搭讪,自称是个旅行的学生,虽然早已过了当学生的年龄。

这个生着一撮山羊胡子的家伙亲亲热热地向歌尔德蒙打招呼,谈吐间显出一个流浪汉的洒脱幽默,很快赢得了年轻同事的好感。歌尔德蒙问他在哪儿念的书,准备上哪儿去,这个奇妙的老兄便声称:

“凭良心起誓,我上过的大学够多啦,科伦、巴黎全都呆过;关于腌制腊肠的形而上学理论,敢说很少有谁比鄙人在莱顿那儿写的那篇博士论文谈得更精深。在这以后,兄弟,我这狗娘养的便跑遍德国,真是不知挨了多少饿,受了多少渴;人家都管我叫农民的灾星,而我的职业便是教年轻娘儿们学习拉丁文,并且用魔术把烟囱旁的熏腊肠变到自己肚子里去。我此行的目的地是村长太太的床。只要乌鸦不早一些吞掉我,我最终免不了还得去干干大主教的讨厌的营生。小伙计,得享乐时且享乐,这最好不过;说来说去,一块烤兔肉吃到我可怜的肚子里头,比搁哪儿都要安逸一些。波希米亚2国王是我兄弟,我们的天父就像养育他一样养育我,只是最美妙的事情,他却让我自己来做;比如前天吧,他就像所有狠心的父亲一样,用我去救一头饿得半死的狼的命。我要没把这畜生揍死,嘿,伙计,你就永远别想得到跟鄙人结交的这份荣幸喽。In saecula saeculorum3,阿门。”

歌尔德蒙领教这种穷开心的幽默和流浪汉拉丁文的时候还不多,对这个身高体壮、蓬首垢面的粗鲁家伙以及他那刺耳的狂笑颇有些个害怕,每当他逗趣时,他总是这么笑的。但尽管如此,在这个饱经风霜的流浪汉身上,却有某种得到他欢心的东西,因此对方一说再说,他便欣然同意与他结伴同行;不管那打死一头狼的事情是不是吹牛,有两个人一起总可以放心大胆一些。可在他们继续往前走以前,维克多老兄如他所说还打算跟农民讲讲拉丁文,两人于是在一个小农家里住了下来。但与歌尔德蒙过去在整个流浪过程中走到一座村子或一个农庄时的做法不同,他是挨门挨户地去啰唣,见到一个女人就搭讪,鼻子伸进每一家的猪圈和厨房,大有一位收税官的架势,如果不每一家给他送上一点贡品,就绝不肯离开村子。他给农民们讲威尔士兰4的战争,他在厨房里唱“帕维亚之役”5的歌,他给老祖母们介绍治关节炎和掉牙齿的单方,他似乎无所不知,没有哪儿不曾去过。他那用腰带系紧的上衣里边总塞得胀鼓鼓的,全是村民送的面包呀,胡桃呀,梨子干呀什么的。歌尔德蒙不胜惊讶地从旁观察他,看他如何不知疲倦地进行自己的征讨,一会儿吓唬农民,一会儿又讨好人家;一会儿装腔作势,令人瞠目;一会儿咕噜几句拉丁文,俨然学者的气派;一会儿又吐出一连串古里古怪的盗匪黑话,叫听者为之一震;而且,不管讲故事也好,发表学者般的演说也好,一双滴溜溜的警觉的眼睛都不忘记记下每一张面孔、每一个打得开的抽屉、每一只碗和每一个面包。歌尔德蒙看出,这是个老奸巨猾、久跑江湖的流浪汉,这是个见多识广、饱尝饥寒、在为苟延残喘地生存下来的艰苦斗争中已变得既聪明又无耻的人。凡是长期过流浪生活的人,看来都会变成这个样子。他歌尔德蒙有朝一日是否也会变成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