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6/6页)

“是的,”歌尔德蒙说,“像雕成了,我注视着它,心里就想:这样的作品你再也创造不出第二个了。因此我相信,师傅,我现在又该去流浪了。”

尼克劳斯瞪着他,既惊讶又不高兴,目光变得严厉起来。

“咱们再谈吧。对你来说,工作刚刚才开始,显然还不到可以撂下它远走高飞的时候。不过今天你可以收工了,中午请到我家来用饭吧。”

正午时分,歌尔德蒙梳梳洗洗,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动身上师傅家去。这次他已了解到,由师傅邀请去吃饭有多大的意义,表示师傅能赏识他是多么难得。可是,在他登上楼梯,走进那条摆满各种雕像的过道时,他的心却不像上次那样诚惶诚恐,受宠若惊,一踏进那些华丽宁静的房间更怦怦直跳。

莉丝贝特也打扮过一番,脖子上戴着一条宝石项链,席间除了吃鱼喝酒,还有一个歌尔德蒙意想不到的节目:师傅赠给他一只皮钱包,内藏金币两枚,算是对歌尔德蒙已完成的雕像的酬劳。

这次在父女俩交谈之际,他不是闷坐着一声不响。他俩都与他扯淡,相互还碰了杯。歌尔德蒙的眼睛怪殷勤的,抓紧机会把容貌高贵而又颇为骄傲的俏丽少女看了个清清楚楚,眼神中流露出他是非常喜欢她的。她对他也彬彬有礼;使他失望的是她那张脸既不红,也不烧。他内心又产生一个热烈的愿望,要让她这张无动于衷的脸活泼起来,迫使它暴露出自己的秘密。

吃完饭,歌尔德蒙道了谢,在过道上的雕像旁边流连了一会儿,整个下午便到城里闲逛,百无聊赖得像个无所事事的人。师傅如此尊重他,是他万万没料到的。可这为什么不能使他高兴呢?所有这些荣誉,为什么都使他兴味索然呢?

一时心血来潮,他租了一匹马骑着出城,来到他头一次看见师傅的作品和听见他名字的那座修道院。事情发生仅仅在几年前,现在想来却仿佛已很久很久了。他进修道院的礼拜堂里去观赏圣母像,这件杰作今天又一次使他惊服不已。比起他的圣约翰来,它同样地富于内涵和神秘,而且在技巧方面,在造型的轻巧自如方面,还更胜一筹。他现在注意到许多只有艺术家才注意的细节,比如衣裙的微小皱褶,对纤细的手和手指的大胆处理,木料的天然结构的巧妙运用——这一切的一切,与构思单纯而含蓄的整体相比之下固然微不足道,但毕竟聊胜于无,而且非常之美,只有一位技艺到家的幸运的人才有可能做到。为了达到这一步,一个人仅仅心中有形象还不行,他的眼睛和手都得经受说不清多少次的训练;也许还得终生献身于艺术,放弃自由自在的生活,放弃见世面的机会,将来才能创造出这么一件美妙绝伦的作品。因为光有体验和观察还不够,光有爱也不够,还必须有炉火纯青的技巧。如此煞费苦心值得吗?这是个大问题。

歌尔德蒙深夜才骑着疲倦的马回到城里。其时还有一家酒馆开着,他便进去吃了面包,喝了几杯酒,然后爬进他那在鱼市旁边的小房间里,内心疑虑重重,充满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