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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

“我只是说说而已。”她说,“你该换衣服了。或许,穿那条吊带裙?”

这一荒唐情景简直要叫人惊叹:一位母亲打发她十六岁的女儿和十七岁的男孩单独出门,而且还是在以开放著称的异国城市。然而这也是死亡的副作用之一:我不能跑步、不能跳舞、不能吃含氮丰富的食物,但在自由之城里,我是它最无拘束的子民之一。

我果真穿了那条吊带裙——花朵图案、蓝色印花及膝裙,Forever21出品,配连裤丝袜和低跟玛丽珍鞋,因为我喜欢比他矮很多的感觉。我在那间小得可怜的浴室里和睡觉时被压得一塌糊涂的发型搏斗了一会儿,最后一切都恰到好处,我看起来活像二○○五年前后的娜塔莉·波特曼。下午六点整(美国印第安纳时间的中午)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我在屋里说。费罗素夫酒店的门上没有猫眼。

“好啦。”奥古斯塔斯的声音。我可以听出他嘴里叼着烟。我低头看看自己,这条吊带裙前所未有地暴露出了我的胸部和锁骨,奥古斯塔斯绝对没见过。倒不至于色情什么的,但基本上就我的极限而言,能露的都露了。(在衣着方面我妈有一句格言,我也坚决支持:“兰卡斯特家的人绝不露腰。”)

我拉开门,奥古斯塔斯穿了一件窄翻领的黑色西服,剪裁无懈可击,里面是浅蓝色礼服衬衫和黑色细领带。他一边嘴角扬起,另一边叼着一根烟。“海蓁·格蕾丝,”他说,“你看起来美极了。”

“我……”我张口结舌,拼命希望下面的话能跟着通过声带的气流自己跑出来,但什么也没发生。最后,我说:“我感觉自己穿得不够隆重。”

“啊,又来这一套?”他微笑地望着我说。

“奥古斯塔斯,”妈妈在我身后说,“你看起来英俊绝伦啊。”

“谢谢您,夫人。”他说。他向我伸出胳膊,我挽住他,回头望了妈妈一眼。

“十一点见。”她说。

我们在一条交通繁忙的宽阔马路上等1路电车,我问奥古斯塔斯:“这是你参加葬礼穿的西服吧,我猜?”

“事实上,猜错了。”他说,“我参加葬礼的西服可比这套差多了。”

白蓝相间的电车来了,奥古斯塔斯把我们的乘车卡递给司机,但司机说应该在一个圆形的感应器上刷一下。我们上了拥挤的电车,一位老人站起来让我们坐在一起,我想告诉他不用,请他坐下,可他坚持向座位比着手势。我们坐了三站,我靠在格斯身上,一起看窗外。

奥古斯塔斯指着路边的树冠问我:“看到那个没?”

我看到了。沿着运河处处都生长着榆树,它们的翅果漫天飘飞。榆树的翅果长得并不像果子,而是像极了漂去颜色的微缩玫瑰花瓣。这些苍白的花瓣在风中追逐聚集,就像一群群鸟儿——成百上千的鸟群,又像春天的暴风雪。

给我们让座的那位老人看到我们在留意翅果,就用英语说:“这是阿姆斯特丹的春雪。榆树扬起彩纸碎屑在迎接春天呢。”

我们转了一趟电车,又坐了四站,来到一条小街,一条美丽的运河穿街而过,古意盎然的桥和运河旁风景如画的红砖房倒映在河水里,随波荡漾。

橙意餐厅离电车站只有几步之遥。餐厅和露天座位分别位于街道的两边,露天座位设在一个高于地面的水泥台上,紧邻运河。女招待看到奥古斯塔斯和我向她走过去,眼睛亮了起来:“沃特斯先生和太太?”

“也许吧……”

“你们的桌子在这边。”她一边说一边指向街对面一张小桌子,离运河只有几英寸远,“香槟是我们免费赠送的。”

格斯和我对视一眼,微笑起来。我们走过街道,他替我拉开椅子,我坐下时他又帮我把椅子推进去。铺着雪白桌布的桌子上,果然有两只高脚玻璃杯盛着香槟。傍晚的阳光正好抵消了空气中的些许寒意,许多人骑自行车从我们身边路过——衣着考究的男男女女下班后骑车回家,漂亮得不像话的金发女郎侧坐在朋友自行车的后座上,没戴头盔的小不点儿在爸妈背后的塑料座椅上一路颠簸。我们的另一边,运河里,成千上万的翅果铺满了河面,砖垒的岸边停泊着积了半船雨水的小船,有的已经快沉了。河里稍远的地方,可以看到船屋浮在趸船上;运河中央,一条平底敞篷船上随意摆放着花园椅和便携式音响,闲闲地向我们漂过来。奥古斯塔斯拿起香槟酒向我举杯,我也举起酒杯,尽管我除了啜过一两口老爸的啤酒,从来没喝过酒。

“好吧。”他说。

我也说:“好吧。”然后我们碰了碰杯。我轻抿一口,香槟里那些微小的泡泡在我嘴里融化,然后一路向北,直冲大脑。甜蜜。清新。美味。“真好喝。”我说,“我以前从来没喝过香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