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甘蓝菜与国王(第3/15页)

拉奇时髦过人,性感有余。我羡慕她的薄荷绿迷你裙和焦糖橘蝴蝶结衬衫,但我不敢那么穿。我只敢把我的时髦锁在想象里。她的口红和腮红我也想要,但我的脸一碰英国散粉就会变得很鬼畜。在阿丁霍布斯百货公司的化妆品区,我只找到了“酪乳裸”“玉米金”“杏花红”“柳叶百合”诸如此类的粗劣脸妆诗句。

我断定帕梅拉就是那种会在莱斯特广场埋头大啖腊肠欢度良宵的人。她很可能把所有的工资都花在了发蜡和根本就读不懂的低俗小说上。也许这些想法已经不自觉地流露出来了——因为帕梅拉每次看到我,都会双眼圆睁露出惊讶的表情,好像在奇怪我怎么还好意思每天回来上班,或者干脆百无聊赖地看着我的脸。有时候我抬起她右边的柜台木板进门,再小心翼翼地放下来,她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

辛兹有一次说我的侧面看起来比较美,我说听起来好像我是枚硬币。但现在我想到了自己的两副面孔,我给帕梅拉的傲慢印象,以及还不为人所知的另一面。实际上,我在拉奇这样的女孩面前会变得很拘谨。

第一周的星期四,她告诉我她一个黑人也不认识,我说来这里上班以前我也不认识姓“布莱克”的人,她似乎完全没明白我的笑点。

但除了同帕梅拉之间迂回的社交舞步外,我对这份工作满意极了。斯凯尔顿对我来说就是伊甸园,是圣地麦加,是我的彭勃利庄园,是我成真的美梦。一间屋子、一张桌子、一个打字员,还有清晨从查令十字街走到帕尔街的路,一条金光闪闪的街道。

我的工作之一是为学者们誊写调研笔记,我同他们素昧平生,唯一的交集就是那些关于青铜雕塑或油毡浮雕版画的缭乱字迹。我很喜欢这些工作,但我主要的职责是打完桌上满满一托盘信件然后交给楼下的帕梅拉。这些信大部分都很无聊,但偶尔也有例外,比如一封写给已步入人生最后一程的阔绰老翁或老妪的请求信。“亲爱的彼得爵士,1957年我们有幸在您的阁楼中鉴定了那幅伦勃朗的杰作,不知您是否考虑将其他绝世收藏也委托给斯凯尔顿编目?”诸如此类。还有一些寄给金融巨头或影业大亨的信,通知他们这里有一幅马蒂斯的画正在待价而沽,或者询问他们想不想在斯凯尔顿拥有一间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的新房间,只要他们愿意将自己的收藏陈列其中。

这些信基本上都出自斯凯尔顿的院长埃德蒙·里德之手。帕梅拉告诉我里德今年六十岁出头,脾气很暴躁,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负责找回那些被纳粹没收的艺术品。此外,她就对他一无所知了。对我而言,埃德蒙·里德这个名字就意味着一位令人生畏的典型英国佬,白厅俱乐部里西装革履的精英们,吃牛排、猎狐狸的上层社会。身着挺括的三件套,精致的油头,手戴亨利叔伯们馈赠的金表。我有时会在走廊上碰到他,每一回他都看起来很吃惊,好像我正一丝不挂地在街上闲逛似的。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研究过这样的男性——养尊处优的绅士、家境优渥的绅士、白人绅士,他们书写世界,供其他人阅读欣赏。

斯凯尔顿有点像那个世界,那个我一直被教导去跻身的世界——誊打信件已令我觉得离它更近了一步,仿佛我在这里的工作举足轻重,而选中我也是事出有因。最棒的一点在于,我手脚麻利。一旦完成了他们的信件,我就时不时地利用空闲时间创作我自己的作品——一遍又一遍地起头,把纸揉成一团团,确保它们全部丢进了我的手包,而不是成为留在废纸篓里的罪证。有些时候,跟我回家的手提包里尽是纸团。

我告诉辛兹,我已经忘了多尔西斯鞋店储物间的味道了。“这里的一个星期好像能抵消那里的五年。”我说,带着对这次转行的义无反顾和欣喜若狂。我跟她说了帕梅拉,调侃了她死板的蜂窝头。辛兹停下来皱了皱眉,她正在我们狭小的公寓里帮我煎鸡蛋,我们的灶台有点不稳。“真替你高兴,黛莉,”她道,“很高兴一切都很顺利。”

第一周的星期五,里德的信件都打完了,我跟一首酝酿中的诗歌静静地共度了半个小时。辛兹说她的结婚礼物只想要“一段文字——也只有你能送给我了”。我受宠若惊但随即又焦虑起来,我盯着斯凯尔顿的打字机,想着塞缪尔和辛兹是多么和谐的一对。我也想到了自己的空白,双脚自然是有的,但水晶鞋还无处可寻。我还意识到自己已经跟写作斗争了好几个月了。我讨厌我写出来的每个字,我没法让它们鲜活起来。

句子的灵感刚到嘴边,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哈啰,巴斯琴小姐,”她说,灵感随即消逝,“还顺利吗?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玛乔丽·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