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一 · 滦 阳 消 夏 录 一(第21/31页)

景州李露园基塙,康熙甲午孝廉,余婿僚也。博雅工诗。需次日,梦中作一联曰:“鸾翮嵇中散,蛾眉屈左徒。”醒而自不能解。后得湖南一令,卒于官,正屈原行吟地也。

注释

康熙甲午:康熙五十三年(1714)。

需次:旧时指举人获得任职资格后,按照资历依次补缺。

屈左徒:屈原,因其曾任左徒、三闾大夫,故称。

译文

景州的李基塙,字露园,康熙甲午年举人,是我女婿的同事。他博学端方擅长作诗。在等候补缺的日子里,有一天他在梦中作诗一联:“鸾翮嵇中散,蛾眉屈左徒。”醒来后,自己也不知道这两句诗是什么意思。后来到湖南当县令,死在任所,正是屈原一路吟咏的地方。

先祖母张太夫人,畜一小花犬。群婢患其盗肉,阴搤杀之。中一婢曰柳意,梦中恒见此犬来啮,睡辄呓语。太夫人知之,曰:“群婢共杀犬,何独衔冤于柳意?此必柳意亦盗肉,不足服其心也。”考问果然。

注释

搤(è):同“扼”。

啮(niè):咬。

译文

先祖母张太夫人,家里养了一只小花狗。丫鬟们因为讨厌它偷肉,就暗地里把它掐死了。其中有一个丫鬟叫柳意,常梦到这只狗来咬她,睡觉时常说梦话。太夫人知道后,说:“这只狗是丫鬟们一起杀的,为什么独独恨柳意呢?一定是柳意也偷肉,所以小花狗不服气。”经过查问,果然如此。

福建汀州试院,堂前二古柏,唐物也,云有神。余按临日,吏白当诣树拜。余谓木魅不为害,听之可也,非祀典所有,使者不当拜。树柯叶森耸,隔屋数重可见。是夕月明,余步阶上,仰见树杪两红衣人,向余磬折拱揖,冉冉渐没。呼幕友出视,尚见之。余次日诣树,各答以揖。为镌一联于祠门曰:“参天黛色常如此,点首朱衣或是君。”此事亦颇异。袁子才尝载此事于《新齐谐》,所记稍异,盖传闻之误也。

注释

柯:树枝。

杪(miǎo):树枝的细梢。

磬(qìnɡ)折:弯腰如磬之形,形容十分恭敬。磬,古代打击乐器,形状像曲尺,用玉、石制成,可悬挂。

袁子才:袁枚,字子才,号简斋,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老人、随园主人等。清代诗人、散文家,乾隆时期代表诗人之一,与赵翼、蒋士铨合称“乾隆三大家”。曾历任溧水、江宁知县,有政绩,四十岁即告归,在江宁小仓山筑随园吟咏其中。《新齐谐》:袁枚所著的志怪小说,又名《子不语》。

译文

福建汀州的试院里,堂前有两棵古老的柏树,是唐代种植的,传说有神灵存在。我按临试院的当天,试院官吏禀告我应该到古柏前拜谒。我说树木精灵不害人,承认其存在就可以了,祀典中没有拜树的礼仪,朝廷使者不应当去拜古柏。古柏树干高耸,枝叶茂盛,隔着几重房屋就能看见。当天晚上,月色明亮,我正散步走在台阶上,仰头看见古柏树梢上有两个红衣人,正在向我躬身施礼,然后就渐渐隐去了。当时我急呼师爷出来观看,他们也看到了。第二天,我来到树前,对两棵古柏各作一揖行礼,表示答谢。并在祠门镌刻一副对联:“参天黛色常如此,点首朱衣或是君。”这件事情很有点儿怪异。袁枚曾把这事写进《新齐谐》这本书里,他的记载与事实稍有差异,大概是传闻中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