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三 · 滦 阳 消 夏 录 三(第4/28页)

河间冯树楠,粗通笔札,落拓京师十馀年。每遇机缘,辄无成就;干祈于人,率口惠而实不至。穷愁抑郁,因祈梦于吕仙祠。夜梦一人语之曰:“尔无恨人情薄,此因缘尔所自造也。尔过去生中,喜以虚词博长者名。遇有善事,心知必不能举也,必再三怂恿,使人感尔之赞成;遇有恶人,心知必不可贷也,必再三申雪,使人感尔之拯救。虽于人无所损益,然恩皆归尔,怨必归人,机巧已为太甚。且尔所赞成拯救,皆尔身在局外,他人任其利害者也。其事稍稍涉于尔,则退避惟恐不速,坐视其人之焚溺,虽一举手之力,亦惮烦不为。此心尚可问乎?由是思维,人于尔貌合而情疏,外关切而心漠视,宜乎不宜?鬼神之责人,一二行事之失,犹可以善抵;至罪在心术,则为阴律所不容。今生已矣,勉修未来可也。”后果寒饿以终。

译文

河间人冯树楠,粗通文墨,在京都穷困潦倒十几年。每当遇到机缘,总是不能成功;向人请求帮助,那些人也都是满口答应却没有真心帮忙的。他生活穷困,精神抑郁,就到吕洞宾祠去祈求神仙梦中指点。夜里梦见一个人对他说:“你不要怨恨世上人情薄,这其中的因缘是你自己造成的。你的前生,喜欢用虚词空话来博取忠厚长者的名声。遇到好事,心里明明知道肯定不能办成,也一定再三怂恿,让人感激你的赞成倡导;遇到坏人,心里明明知道肯定不可能被宽恕,却再三帮他申辩表白,让人感激你的拯救。这样做虽然对别人没有什么好处或坏处,但是人情恩惠都归你,怨恨必定归于别人,投机取巧已经做得太过分。况且你的赞成或拯救,你都是局外人,任凭别人承担事情的利害。事情稍稍涉及你,你就唯恐来不及退避,你眼看着别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哪怕是举手之劳,你也怕麻烦而不做。你这种心机还好意思来问吗?由此看来,别人对你表面上亲热而实际上疏远,表面上关心而心里漠然视之,你说应该不应该?鬼神对人的要求是,如果是一两件事的过失,还可以用善行相抵;但如果心术不正,则为阴间法令所不容。你今生已经无望,勉力修行未来就可以了。”后来冯树楠果然冻饿而死。

史松涛先生,讳茂,华州人。官至太常寺卿,与先姚安公为契友。余十四五时,忆其与先姚安公谈一事曰:某公尝箠杀一干仆,后附一痴婢,与某公辩曰:“奴舞弊当死,然主人杀奴,奴实不甘。主人高爵厚禄,不过于奴之受恩乎?卖官鬻爵,积金至巨万,不过于奴之受赂乎?某事某事,颠倒是非,出入生死,不过于奴之窃弄权柄乎?主人可负国,奈何责奴负主人?主人杀奴,奴实不甘。”某公怒而击之仆,犹呜呜不已。后某公亦不令终。因叹曰:“吾曹断断不至是。然旅进旅退,坐食俸钱,而每责僮婢不事事,毋乃亦腹诽矣乎!”

注释

契友:情投意合的朋友。

旅进旅退:与众人一起进退。形容跟着大家走,自己没有什么主张。旅,共,同。

译文

史松涛先生名字叫茂,是华州人。官做到太常寺卿,和我的先父姚安公是好朋友。记得我在十四五岁时,他与先父姚安公谈到一件事:某公曾打死了一个很能干的仆人,后来这个仆人附魂在一个傻傻的婢女身上,和某公辩论道:“我营私舞弊该当死罪,但是你杀我,我心中很不平。主人得到高官厚禄,所受恩惠不是超过了我么?主人卖官卖爵,积聚了上万的钱财,所得赃款不也超过了我么?主人在某件事某件事上,颠倒是非,草菅人命,玩弄权术不是更甚于我么?主人可以负国,为什么责备奴仆我辜负主人?主人杀我,我心中实在不平。”某公发怒,把婢女打倒了,她嘴里仍然嘟囔不停。后来某公也不得善终。于是史松涛先生叹道:“我们断断不至于这样。但是同进同退随大流,坐享俸禄,却常常责备僮仆婢女不好好干活,他们岂不是口中不言,心里也要不满吗?”

束城李某,以贩枣往来于邻县,私诱居停主人少妇归。比至家,其妻先已偕人逃。自诧曰:“幸携此妇来,不然,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