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12/28页)

沙河桥张某在京城里经商,娶了一个妇人回来,这个女子一举一动都有名门大族人家的风度。张某本来有千两银子的产业,经营得也很有章法。一天,有一个尊贵的官员带着众多随从,张着杏黄色的伞盖,坐着八抬大轿,到了张某的门前,问道:“这是张家吗?”邻里回答说:“是。”大官指挥左右的人说:“张某没有罪,把他的妻子绑来。”随从应声进门把张某妻子反绑出来。张某见到那么显赫的声势,也不敢随便多说话。大官命令扒了女人的衣服,打了三十下屁股,昂昂然径自走了。村里的人跟随在后面观看,到了有林木遮蔽的地方,一转眼间,这群人就不见了,只有旋风滚滚向西南方向刮去。女人受责打时,只是叩头口称死罪。后来人们问其中的缘故,女人哭着说:“我本来是某侍郎的妾,他在世的时候,为了一直让他宠着,我曾经发誓不改嫁。现在他的魂魄在白天显现,我也没有什么可以再说的了。”

王秃子幼失父母,迷其本姓。育于姑家,冒姓王。凶狡无赖,所至童稚皆走匿,鸡犬亦为不宁。一日,与其徒自高川醉归,夜经南横子丛冢间,为群鬼所遮。其徒股栗伏地,秃子独奋力与斗,一鬼叱曰:“秃子不孝,吾尔父也,敢肆殴!”秃子固未识父,方疑惑间,又一鬼叱曰:“吾亦尔父也,敢不拜!”群鬼又齐呼曰:“王秃子不祭尔母,致饥饿流落于此,为吾众人妻。吾等皆尔父也。”秃子愤怒,挥拳旋舞,所击如中空囊。跳踉至鸡鸣,无气以动,乃自仆丛莽间。群鬼皆嬉笑曰:“王秃子英雄尽矣,今日乃为乡党吐气。如不知 悔,他日仍于此待尔。”秃子力已竭,竟不敢再语。天晓鬼散,其徒乃掖以归。自是豪气消沮,一夜携妻子遁去,莫知所终。此事琐屑不足道,然足见悍戾者必遇其敌,人所不能制者,鬼亦忌而共制之。

译文

王秃子的父母早早去世,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他从小被养在姑家,就跟着姑家姓王。他凶狡无赖,走到哪里,哪里的孩子们就都跑着躲了起来,连鸡犬也不得安宁。一天,他和一帮人从高川喝醉了酒回来,夜里经过南横子坟地,被一群鬼拦住了。同伙们都吓得趴在地上,王秃子一人奋力与鬼撕打,一个鬼叱道:“秃子不孝,我是你爸爸,你敢乱打!”王秃子当然不认识父亲,正在疑惑间,又一个鬼叱道:“我也是你爸爸,敢不下拜!”群鬼又一齐呼道:“王秃子不祭祀你的母亲,以致她饥饿流落到这儿,成了我们大伙儿的妻子。我们都是你爸爸。”王秃子恼怒极了,挥拳转着圈儿打了起来,明明打中了鬼却像打在空布袋子上。他跳来跳去地打到鸡叫,使尽了力气,瘫倒在乱草丛里。群鬼都嬉笑道:“王秃子这回英雄到头了,今天才为乡亲们出了口气。如果不知悔改,以后还在这儿等你。”王秃子的力气已经用完了,不敢再说什么。天亮后鬼散去,同伙把他架了回来。从此他豪气全消,一天夜里竟带着妻儿悄悄地走了,不知到了什么地方。这事琐碎得不值一提,但足以说明,那些凶悍的人,肯定会碰到对头,人不能治他,鬼神也会忌恨他而一起制服他。

戊子夏,京师传言,有飞虫夜伤人。然实无受虫伤者,亦未见虫,徒以图相示而已。其状似蚕蛾而大,有钳距,好事者或指为射工。按,短蜮含沙射影,不云飞而螫人,其说尤谬。余至西域,乃知所画,即辟展之巴蜡虫。此虫秉炎炽之气而生,见人飞逐。以水噀之,则软而伏。或噀不及,为所中,急嚼茜草根敷疮则瘥,否则毒气贯心死。乌鲁木齐多茜草,山南辟展诸屯,每以官牒取移,为刈获者备此虫云

注释

戊子:乾隆三十三年(1768)。

射工:传说的毒虫。晋代张华《博物志》卷三:“江南山溪中有射工虫,甲虫之类也。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随所着处发疮,不治则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