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28/28页)

吴侍读颉云言:癸丑,一前辈偶忘其姓,似是王言敷先生,忆不甚真也。尝僦居海丰寺街,宅后破屋三楹,云有鬼,不可居。然不出为祟,但偶闻音响而已。

一夕,屋中有诟谇声。伏墙隅听之,乃两妻争坐位,一称先来,一称年长,哓哓然不止。前辈不觉太息曰:“死尚不休耶?”再听之,遂寂。夫妻妾同居,隐忍相安者,十或一焉;欢然相得者,千百或一焉。以尚有名分相摄也。至于两妻并立,则从来无一相得者,亦从来无一相安者。无名分以摄之,则两不相下,固其所矣。又何怪于嚣争哉!

注释

癸丑:乾隆五十八年(1793)。

哓哓(xiāo)然:激烈争辩的样子。

译文

侍读吴颉云说:癸丑年,有一个前辈,偶尔忘了他的姓,好像是王言敷先生,记不大清楚了。前辈曾经在海丰寺街租房子住,住宅后面有三间破屋,说是有鬼,不能住人。但是鬼不出来作怪,只是偶尔听到声响而已。

一天晚上,屋里有责骂声。前辈伏在墙角倾听,却是两妻争坐牌位,一个说我先来,一个说我年长,争辩个不停。前辈不觉叹息说:“死了还争个不停吗?”再听,就没有声音了。妻妾住在一起,能够克制忍耐相安无事的,十对当中也许有一对;关系融洽互相投合的,千百对当中或许有一对,因为还有名分约束着。至于两个妻并立,却从来没有一对融洽的,也从来没有一对相安无事的。没有名分约束,那么双方不肯互相谦让,就在情理之中了。因此两个鬼妻争位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