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五 · 滦 阳 消 夏 录 五(第4/26页)
罗仰山豁然开朗,争强斗胜之心顿消。几天过去,病就全好了。这是我大约十岁时,听霍易书先生讲的。有人说:“这是雍正年间卫廷璞公的事,霍易书先生偶尔记错了。”不知究竟是谁的事,一并附记下来。
田白岩言:康熙中,江南有征漕之案,官吏伏法者数人。数年后,有一人降乩于其友人家,自言方在冥司讼某公。友人骇曰:“某公循吏,且其总督两江,在此案前十馀年,何以无故讼之?”乩又书曰:“此案非一日之故矣。方其初萌,褫一官,窜流一二吏,即可消患于未萌。某公博忠厚之名,养痈不治,久而溃裂,吾辈遂遘其难。吾辈病民蛊国,不能仇现在之执法者也。追原祸本,不某公之讼而谁讼欤?”书讫,乩遂不动。迄不知九幽之下,定谳如何。《金人铭》曰:“涓涓不壅,将为江河;毫末不札,将寻斧柯。”古圣人所见远矣。此鬼所言,要不为无理也。
注释
遘(ɡòu:):遇。
九幽:极深暗的地方,地下。这里指阴间。
谳(yàn):审判定罪。
《金人铭》:见《孔子家语·观周》:“孔子观周,遂入太祖后稷之庙,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
壅(yōnɡ):堵塞。
札:拔出,拔除。
斧柯:斧子柄。这里指斧子。
译文
田白岩说:康熙年间,江南发生了征漕案,官吏有好几个人伏法被诛。几年之后其中一人的鬼魂降乩到他的朋友家,自己说正在地府里告某公。朋友惊道:“某公是好官,况且他总督两江漕运时,是在这个案子发生前的十多年,为什么无缘无故告他?”鬼魂又在坛上写道:“这个案子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刚刚有苗头时,如果革除一个官员,流放一两个小吏,就可以消除隐患。某公为了博取忠厚的名声,眼看着脓肿而不治,终于溃烂,我们都因触犯律法被杀。我们害了百姓害了国家,没有理由恨现在的执法者。追根溯源,不告他还能去告谁?”写到这里,乩也不动了。如今不知道在阴间是怎么结的案。《金人铭》说:“涓涓之流不及时堵塞,终于成为江河;细小的树苗不拔去,将来就得找斧子来砍。”古时候圣人真是看得远呵。这个鬼魂说的,不能说没有道理。
里有姜某者,将死,嘱其妇勿嫁。妇泣诺。后有艳妇之色者,以重价购为妾。方靓妆登车,所蓄犬忽人立怒号,两爪抱持啮妇面,裂其鼻准,并盲其一目。妇容既毁,买者委之去。后亦更无觊觎者。此康熙甲午、乙未间事,故老尚有目睹者。皆曰:“义哉此犬,爱主人以德;智哉此犬,能攻病之本。”余谓犬断不能见及此,此其亡夫厉鬼所凭也。
注释
觊觎(jì yú):非分的希望或企图。
康熙甲午、乙未:康熙五十三年(1714)、康熙五十四年(1715)。
译文
村子里有个姜某,临死时嘱咐他的妻子不要再嫁给别人。妻子哭着答应了。后来有一个喜欢她美貌的人,出了大价钱买她做妾。那天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正要上车时,她家里养的狗忽然像人那样立起来怒声嚎叫,两只前爪抱着她的脸猛咬,鼻子被咬裂了,并且弄瞎了她一只眼睛。妇人的容貌既然被毁,买她的人就不再要了。后来更是没有人愿意娶她。这是康熙甲午、乙未年间的事情,老人中还有亲眼看见过这件事的。人们都夸赞说:“这只狗真的是讲义气,时刻不忘记主人的恩德;这条狗真的是够聪明,能够进攻要害处。”我认为狗是绝对不可能想到这样一招的,这是姜某的厉鬼附在它的身上才会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