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五 · 姑 妄 听 之 一(第7/38页)
有人说:“四宝虽然被胁迫而去,但是她毁了妆容不停地哭泣,实际上并没有与候补官员同房。可惜不知详情是怎么回事。”如果真是这样,这两个人在天上人间,定会相见,肯定不会就此永别。只是严某造了这种罪孽,不知出于什么居心,也不知他最终是怎样的结局。不过天理昭昭,他不会有好报的。还有人说:“严某不是拘泥于古法,也不是沽名钓誉,而是对四宝存有非分之想,想要娶她做侍妾。”如果是这样,那么冥府设立的地狱,正是为这种人预备的。
乾隆戊午,运河水浅,粮艘衔尾不能进。共演剧赛神,运官皆在。方演《荆钗记》投江一出,忽扮钱玉莲者长跪哀号,泪随声下,口喃喃诉不止,语作闽音,啁哳无一字可辨。知为鬼附,诘问其故,鬼又不能解人语。或投以纸笔,摇首似道不识字,惟指天画地,叩额痛哭而已。无可如何,掖于岸上,尚呜咽跳掷,至人散乃已。久而稍苏,自云突见一女子,手携其头自水出。骇极失魂,昏然如醉,以后事皆不知也。此必水底羁魂,见诸官会集,故出鸣冤。然形影不睹,言语不通。遣善泅者求尸,亦无迹。旗丁又无新失女子者,莫可究诘。乃连衔具牒,焚于城隍祠。越四五日,有水手无故自刭死。或即杀此女子者,神谴之欤?
注释
乾隆戊午:乾隆三年(1738)。
《荆钗记》:明代传奇。全剧十八出,叙述王十朋、钱玉莲故事。钱玉莲拒绝巨富求婚,宁嫁以荆钗为聘的穷书生王十朋。王十朋中状元拒绝佞臣逼婚,经过种种曲折,二人终成眷属。
译文
乾隆三年,大运河水浅,运粮船一艘接着一艘都搁浅不能航行。于是演戏祭神,运粮官也都在场。正上演《荆钗记》中投江那一出,扮演钱玉莲的演员忽然跪在舞台上哀号,声泪俱下,喃喃说个不停,说的是福建话,叽哩咕噜的一句也听不懂。人们明白是鬼附体了,追问他怎么了,鬼又听不懂话。有人扔给纸笔,他摇着头好像说不识字,只是指天画地,叩头痛哭。大家没办法,把他扶到岸上,他仍呜咽挣扎又蹦又跳的,直到人们散去才停止。过了一会儿,这个人渐渐清醒过来,说突然看见一个女子,手里拎着自己的头从水里出来。他吓得灵魂出了窍,昏昏沉沉好像醉酒一样,后来的事就不知道了。这肯定是滞留水底的鬼魂,看见官员聚集在这里,所以出来喊冤。但看不见她的形体,言语又不通。打发水性好的人下河寻找尸体,也没有找到。兵丁中也没有哪家女子失踪的,查不出究竟。官员只好联名写了份状子,送到城隍祠里烧了。过了四五天,有个水手无缘无故自杀了。可能他就是害死这个女子的凶手,终于遭到了神的惩罚吧?
郑太守慎人言:尝有数友论闽诗,于林子羽颇致不满。夜分就寝,闻笔砚格格有声,以为鼠也。次日,见几上有字二行,曰:“如‘檄雨古潭暝,礼星寒殿开’,似钱、郎诸公都未道及,可尽以为唐摹晋帖乎?”时同寝数人,书皆不类;数人以外,又无人能作此语者。知文士争名,死尚未已。郑康成为厉之事,殆不虚乎?
注释
林子羽:林鸿,字子羽。明初以荐授将乐训导,后拜礼部员外郎。闽中诗派以林子羽为首,宗法唐人,绳趋尺步,众论以“唐临晋帖”。
钱、郎:钱,钱起,字仲文,唐代诗人。郎士元,字君胄,唐代诗人。二人齐名,世称“钱郎”。
郑康成:即郑玄(127—200)。见前注。
译文
郑慎人太守说:曾经有几位朋友在一起评论福建人写的诗,对明代诗人林鸿的诗颇为不满。半夜就寝后,听到笔和砚台发出“格格”的声音,大家都以为是老鼠。第二天,见桌上有两行字,写的是:“像‘檄雨古潭暝,礼星寒殿开’这样的诗句,好像唐代诗人钱起、郎士元等人也没有写过,你们能说我的诗全是模拟唐诗吗?”当时一起睡觉的几个人,笔迹都与桌上的字不同;除了这几个人,另外又没有人能写出这样的话语。明白这是文人喜欢争名,死了还不罢休。传说东汉时的郑玄死后还化为恶鬼为自己争名,这种事也许是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