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六 · 姑 妄 听 之 二(第33/33页)
王洪绪言:鄚州筑堤时,有少妇抱衣袱行堤上,力若不胜,就柳下暂息。时佣作数十人,亦散憩树下。少妇言归自母家,幼弟控一驴相送。驴惊坠地,弟入秫田追驴,自辰至午尚未返。不得已沿堤自行,家去此西北四五里,谁能抱袱送我,当谢百钱。一少年私念此可挑,不然亦得谢,乃随往。一路与调谑,不甚答亦不甚拒。行三四里,突七八人要于路曰:“何物狂且,敢觊觎我家妇女?”共执缚箠楚,皆曰:“送官徒涉讼,不如埋之。”少妇又述其谑语。益无可辩,惟再三哀祈。一人曰:“姑贳尔。然须罚掘开此塍,尽泄其积水。”授以一锸,坐守促之。掘至夜半,水道乃通,诸人亦不见。环视四面,芦苇丛生,杳无村落。疑狐穴被水,诱此人浚治云。
注释
鄚(mào)州:古邑名。战国时属赵,汉置县。故城在今河北任丘境内。
要(yāo):古同“邀”,中途拦截。
贳(shì):宽纵,赦免。
译文
王洪绪说:鄚州修堤坝时,有个少妇抱着个包袱在堤坝上走,好像走不动了,靠在柳树下休息。有几十个打工的人也三三两两在树下休息。少妇说她从娘家回来,小兄弟赶着驴送她。驴受惊把她掀下来,弟弟到高粱地里找驴,从早晨一直到中午也没回来。她不得已沿着堤坝自己走,家离这儿往西北还有四五里,谁能扛着包袱送送,就谢一百钱。一个年轻人暗想,这个女子可以挑逗,沾不成便宜也能得酬谢的几个钱,就送她走。一路上这个年轻人和她调笑,她不怎么搭理,也不拒绝。走了三四里,突然有七八个人拦在路上,说:“哪儿来的狂徒,敢打我家女人的主意?”七手八脚把年轻人绑起来打了一顿,都说:“与其送到官府打官司,不如活埋了他。”少妇又讲述了年轻人一路上说的轻薄话。他更是有口难辩,只能再三求饶。一个人说:“姑且饶你,罚你把这段田埂挖开,把积水排出去。”于是交给他一把铁锹,大家坐下来催他快挖。他一直挖到半夜,水路通了,那几个人也忽然不见了。他环视四周,只见芦苇丛生,一眼望去,不见村落。有人怀疑是狐狸洞遭水淹,诱惑这个年轻人来替它们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