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第二章(第7/7页)

提金斯习惯了把指挥官当成一个闹嚷嚷的大男孩——一个不错的大男孩,但是很年轻。他们没什么区别,年纪差不多大,而且说起来,因为皱纹深布的额头,上校常常看起来年纪更大。当他清醒的时候人还不错。他长了个鹰钩鼻子,一道醒目的灰色唇髭,就像两支连起来的獾毛画笔安在鼻子下面,皮肤粉红,像桌球表面一样光滑,引人注目的窄窄的高额头,从一双基本没有颜色的眼睛里射出极具穿透力的光。他的头发是黑色的,有点小卷,收拾得很妥帖。他是个真正的士兵。

那就是说,他是从士兵提拔上来的。英格兰人说的那种当兵——和平时期真正的当兵、列队视察、社交活动、清洁整顿、劳累的夏天、闲适的冬天、印度、巴哈马群岛、开罗社交季等等。他知道些皮毛,只从军营的窗户里、训练场上,还有,他很走运,在他上校的家里看到过。他是那位上校最欣赏的板球击球手,而且——在西姆拉[132]——还娶了上校太太的女仆,被提拔到文书室,和下士、中士一起吃饭,被提拔成枪术——护旗士官,开战前两个月,他被授衔成为军官。他早就该成军官了,如果不是因为有个小小的——非常小的——爱喝多的毛病,让他有时在回答校级军官的时候带上了同样非常微弱的无礼语气。在整队操练的时候,年纪大的校官口令常常会出点小错,他们发令向右转的时候,虽然部队是向右转,但是严格说起来,口令应该是“向左转!”因为军官的左边才是部队的右边。在操练的日子里,午饭之后,一些有点生疏的校官常常会被弄糊涂。此后,在场的士官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纠正这个错误,如果做不到,就要为因此而引起的骚动负责。在他出彩的军事生涯里,这位战时的指挥官两度忽略了这个军事职责,导致文书室里上演了一出猛烈攻势,这成了当他回顾过去时抹不去的黑点,这也一直让他的回忆里充满了不满。职业军人就是这样。

尽管有优秀的服役记录,他还是很不满,而且有的时候他会变得不可理喻。作为一个被士兵——其实营里的军官也如此——称为该死的监工的人,他把这个营训练得非常高效;他获得了双排绶带,而通过带领他的营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战斗,带领他的营自愿接受困难的任务——就算是打堑壕战时也会有这样的任务,还通过在索姆河的第一场战斗中极其出色地带领全营残部撤退,当时——也许是整场战争中被最悲哀的时刻——一个玩弄政治而没有军事能力的将军指挥的一整个师被全歼了,他为整个营赢得了一条被法国人叫作功勋绶带[133]的奖励,这一荣誉很少颁给法军之外的部队。这些事迹和它们背后引导它们的精神,或许没有得到像指挥官和他的至交麦基尼奇上尉想象的那样深受部下的赞许,但是它们的确说明了为什么这两人会对这个营有种某些父母会在自己孩子身上寄托的哭哭啼啼的过分情感。

然而,尽管他的服役记录受到了赞许,但这位指挥官还是不满。他觉得,到现在,即使不是指挥一个师,他也至少应该指挥一个旅。他还认为,即使事实不是这样,那大多是因为他记录上的两个黑点,同样,也因为他出身低下。而等他喝了一点酒之后,这些执念就飞快地扩大到几乎危及他军事生涯的地步了。倒不是他灌了多少——而是在战争中的某些时候,如果人还想继续坚持从困难的地方脱身,喝一定量的酒就是必需的。那个时候,喝了酒还能头脑清醒的人就是幸运的。

不幸的是,这位指挥官不是其中之一。不停地处理各种文件——他不是对付文件的好手——一连好几天无休止地作战,让他疲惫不堪,他会喝点威士忌提提神,而他的不满马上就会摧垮他的精神,世界的模样陡然一变。他会辱骂他的军中上级,有时甚至会完全拒绝遵守命令,几天前那次就是,当时他拒绝让他的营加入整个兵团的集体后撤。于是提金斯不得不接手过来。

现在,好几天的焦虑和酗酒的后遗症让他恼怒,他拒绝吃药片。这就是他蔑视上级的象征,他不满执念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