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第三章(第6/7页)

他对麦基尼奇说:“有个叫伯马——我是说格里菲斯,格里菲斯九号,的家伙。我听说你在师部文艺会演里说得上话。他一吃完早饭,我就派他和你一起走。他的短号吹得一流。”

麦基尼奇说:“遵命,长官。”软趴趴地敬了个礼,然后进了一步。

这就是典型的麦基尼奇。在危机时刻从来没用过他疯狂的拳头。这让他愈发无聊。他的脸会扭曲得像一只看着石墙上她的猫崽钻过小洞的母野猫一样。但是他又会变成驯良的下级。突然的!没有任何理由的!

无聊的人!一点修养都没有!恐怕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这个世界了。那真是个令人生厌的世界。

不过,麦基尼奇正在敬礼。他拿着一个封好的信封,小小的、皱巴巴的,好像已经带在身上很久了。在征求许可之后,他用一种压住的声音说话。他想要提金斯确认信封上的封戳还没有坏。信封里装的就是“那首十四行诗”。

麦基尼奇肯定是发了疯了!就算他的声音很平静,尽管带着种牛津-伦敦东区混合口音,他的眼睛,他的渍李子色的眼睛绝对已经疯了,就像那滚烫的渍李子!

有人拖着脚沿堑壕走过来,提着看上去很重的铅灰色木头箱子的绳编把手。两个人抬一箱。提金斯说:“你们是D连的人,赶紧走!”

然而,麦基尼奇并没有疯。他只是想说明他的智力和拉丁文水平足以和提金斯相比,他可以在“大日子”来临的时候完成它!

那个信封里其实装着一首十四行诗。是提金斯为了分散一下注意力,按照麦基尼奇规定的韵脚写的一首十四行诗——在一个紧张时刻为了分散一下注意力。

他们俩一起经历了好几次紧张时刻。这应该让他们之间生出点友情来,但并没有!想想看,和一个高地-牛津-伦敦东区佬成了朋友!

或许有了!那首诗是肯定在的。提金斯是在两分半钟之内写出来的,为了不去想他的妻子,他记得,那个时候她正在烦他……忘记了西尔维娅足足两分半钟!真是走运!但麦基尼奇坚持认为那是一次挑战。对他拉丁文水平的挑战。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他开始在两分钟之内把那首十四行诗翻译成六音步的拉丁诗歌。要不就是四分钟……

但是他们被打断了。一个叫〇九摩根的家伙死在了他们的脚下。就在那个棚子里。之后他们又忙着处理那些义务兵!

很明显,麦基尼奇把那首十四行诗装进了一个信封里。就在这个信封里。就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很明显,麦基尼奇心中激起了一股盲目的凯尔特式的鼻子哼哼作声的怒意,想要证明他的拉丁文水准远胜过提金斯写十四行诗的水平。很明显,他这股怒意现在还在激荡着。他疯了一样想要和提金斯比赛。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他才没有彻底疯掉。他保留理智的目的就是为了能继续这场比赛。他现在正在重复,手里拿着信封,封戳朝上,“我猜你知道我还没有读你的十四行诗,长官。我猜你知道我还没有读你的十四行诗,长官……是为了做准备,这样我可以翻译得更快一点。”

提金斯说:“是的!没有!……我才不在乎。”

他没有办法告诉这个家伙,一想到比赛他就觉得厌烦。对提金斯来说,任何比赛都是令人讨厌的。就算是竞技运动也一样。他喜欢打网球。真正的网球[148]。但是他很少打,因为他没法找到能一起打球的人,因为就算打输了,他也不觉得有多难受。而被这个得奖的学生拉进任何一种比赛都让人觉得厌烦。他们沿着堑壕慢慢向前走,麦基尼奇退到旁边,把封戳伸了过来。

“这是你的封戳,长官!”他还在重复,“你自己的封戳。你看,没有打开过。你不会以为我很快浏览了一遍那首十四行诗,然后凭记忆誊写了一份吧?”

尽管他老在营部军官食堂里对那帮无可救药的傻张着嘴的伦敦东区尉官面前吹嘘,这个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好的拉丁学者,或者诗人。他会把他们的便条翻译成拉丁诗歌……但是总是翻译成拉丁文里现成的说法,通常都是出自《埃涅阿斯纪》。比如:

“他们都安静了下来,埋在美酒和安眠中!”[149]

战前的牛津有可能是教过这样的东西吧。

提金斯说:“我又不是该死的侦探。是,当然,我非常相信。”

提金斯想着要和小阿兰胡德斯说话了,那是个温和真诚的黎凡特人,想到个黎凡特人居然都会高兴!他说:

“好,没问题,麦基尼奇。”

他觉得他自己还真是可靠。他真的和这个家伙比起赛来了。这简直是堕落。他的,提金斯的,道德优势崩塌了。他承担起了责任,他想到两百五十英镑就开心,现在他还在和这个伦敦东区——凯尔特——得奖学生比赛。他已经堕落到这种水平了。算了,说不定下午还没到他就死了。没人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