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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贾思敏一直觉得,和俗语较劲可没那么容易。她说话或写剧本喜欢引用俗语,但要把它们驳倒就非常困难了,于是她说:
“我们走着瞧。”
“还记得史前大洪水吧?挪亚方舟记得吗?”
“和这事有关系吗?”她问。
“想想他是怎么收留那些动物上船的。”
“哎呀,快闭上你那张大破嘴。”她嚷道。
“成双成对,”贝蕾妮丝说,“他成双成对地带走那些动物。”
一下午她和贝蕾妮丝争过来吵过去,都和婚礼有关。贝蕾妮丝不愿意跟着弗·贾思敏的思路走。从一开始,她就像警察抓坏人一样,试图揪住弗·贾思敏的衣领,把她拽回起点——回到那个此时在她看来早已成往事的阴郁而疯狂的夏季。但弗·贾思敏顽强抵抗,绝不让她得逞。贝蕾妮丝不断挑着毛病,自始至终说的每句话都在否定她,尽一切努力把婚礼的意义抹杀掉。但弗·贾思敏不给她留任何机会。
“看,”弗·贾思敏说,她拿起刚换下的粉红纱裙,“我记得这条裙子刚买回来时,领子上有很多细小的花边褶皱,现在都让你给烫没了,咱得把那些小褶皱全部恢复原样。”
“谁来干这活儿呢?”贝蕾妮丝说着,捡起裙子,仔细瞧了瞧领口,“我事情可多得很。”
“哎呀,必须得弄好,”弗·贾思敏坚称,“领子本来就应该那样。而且今天晚上我可能得把它穿出去呢。”
“到哪去?快告诉我,”贝蕾妮丝说,“你一进门我就问你了,快回答我。一上午你到底去哪儿了?”
和弗·贾思敏料想的一模一样,贝蕾妮丝就喜欢这样,说了她也不想去理解。而且,这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她发现根本就没法去解释。她谈到联系时,贝蕾妮丝不明所以地盯着她看了半天。接着她讲到蓝色月亮和很多人,贝蕾妮丝不停地摇着头,扁平的鼻子显得很大了。弗·贾思敏没有提到那个士兵,虽然几次差点说出口,但还是警觉地止住了。
说完后,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我完全相信你真的疯了。在镇上到处跑,和完全陌生的人讲一通鬼话。你心里明白,这简直蠢到了极点。”
“等着瞧吧,”弗·贾思敏说,“他们会带上我。”
“如果不带呢?”
弗·贾思敏拿起盒子,里面装着银色便鞋和参加婚礼的礼服。“这些是我赴宴的衣服,晚些再给你看。”
“如果不带呢?”
弗·贾思敏刚要抬脚上楼,听到这话,转身对着厨房。屋子里一片寂静。
“如果不带,我就自杀。”她说,“不过他们会的。”
“你怎么自杀?”贝蕾妮丝问。
“对着自己的太阳穴开枪。”
“枪从哪儿来?”
“枪在爸爸的写字台右边抽屉里,用手帕包着,和妈妈的照片放在一起!”
贝蕾妮丝沉默了片刻,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亚当斯先生交代过,乱动那把手枪会有什么后果。现在到楼上去吧,饭一会才好。”
晚餐吃得很晚,这是三个人在厨房里一起吃的最后的晚餐。每到星期六,吃饭时间就不固定。今天四点才开饭,八月的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斜照,院子里的阳光没那么毒了。午后这段时间,道道光线洒满后院,犹如牢房的道道栏杆,明亮而古怪。两棵无花果树虽长得青绿,却了无生气,葡萄架在日光下形成浓密的树荫。午后的斜阳无法照进后窗,所以厨房里阴沉沉的。三个人四点才开始吃,一直吃到傍晚,这顿饭吃大棒骨熬成的“蹦高约翰”。他们边吃边聊爱情,弗·贾思敏长这么大,这还是头一回。首先,她一向不相信爱情,剧本里也从来不往这方面写。但是下午,贝蕾妮丝开始谈到这个话题,弗·贾思敏没有捂住耳朵,而是一边聆听,一边安安静静地吃豌豆米饭,喝猪肉蔬菜汤。
“我听过很多怪事,”贝蕾妮丝说,“我认识有些男人,竟然爱上非常丑的女孩,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有毛病。还有些婚礼,也是稀奇得很,你想都想不到。我曾经认识个年轻人,他的整张脸都被烧毁了,所以——”
“是谁?”约翰·亨利问。
贝蕾妮丝咽下一小块玉米面包,用手背将嘴擦了擦。“我知道有些女人爱上了名副其实的恶魔撒旦,他们分裂的羊蹄踏进自己的门槛时,她们还要感谢耶稣基督。我知道有些男孩心血来潮,竟然也爱上男孩子。你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吗?”
弗·贾思敏想了一下,然后答道:“不太肯定。”
“哎呀,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他穿一件粉色的缎子衬衫,说话娇声娇气,一只手还叉着个腰。这位莉莉·梅爱上一个叫俊尼·琼斯的男人。注意,是男人啊。后来莉莉·梅变成了女孩。他把性别和天性都给改了,变成了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