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第9/15页)
“毕竟在银行赚不到什么钱,”他说,“还得靠做贸易。”
他希望尽快让自己成为不可缺少的人物,好有人拉他当上合伙人,说不定几年后他就会成为一位富有之人。
“等我安顿好,我们就去找个小房子,”他跟埃塞尔说,“总不能在这儿一直住下去。”
布列瓦尔德的平房很小,几个人互相挤成一堆,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这里既不安静,也没个人隐私可言。
“哦,不用着急。我们尽管待在这儿,等找到想要的房子再说。”
一星期后,他进入一个名叫贝恩的人开的公司。当他跟埃塞尔说起搬家的事,她却说在孩子降生前不想换地方——她又要生孩子了。劳森试图说服她。
“要是你不喜欢这儿,”她说,“就去住旅店好了。”
他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
“埃塞尔,你怎么能提这种建议!”
她耸耸肩膀。
“既然我们可以住在这儿,要自己的房子有什么用呢?”
他只得让步。
劳森下班回到平房时,每每会发现那里聚集了一群当地人。他们横躺竖卧、抽烟睡觉,喝着卡瓦酒,滔滔不绝聊个不停。屋子里又脏又乱。他的孩子四处乱爬,跟当地孩子一起玩耍,耳中听到的只有萨摩亚话。他渐渐养成个习惯,在回家的路上顺便去旅店喝几杯鸡尾酒,有了烈酒垫底,晚上才能面对这群友好的当地人。而且,尽管他比以往更加热切地爱着她,却始终觉得她正从他身边溜走。婴儿出生后他提议他们该去自己的房子住,但埃塞尔拒绝了。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让她对自己人依赖起来,眼下再次回到他们中间,她就更来了劲头,完全以当地人的方式恣意独行。劳森喝得更多了。每到星期六晚上他便去英国人俱乐部,醉得人事不知。
劳森有个坏毛病,一喝醉就爱跟人吵架,有一次他跟贝恩——他的雇主——激烈争论起来,贝恩便把他解雇了,只得另谋他就。他赋闲了两三个星期,这段日子不愿待在平房那儿,所以跑去旅店或英国人俱乐部喝酒消磨时光。米勒,就是那个德裔美国人,纯粹出于怜悯才让他去自己的公司任职。虽说劳森的财务专长自有其价值,但眼下的处境让他很难要求和以前相当的薪水。作为一个生意人,米勒没犹豫便给了他一份工作。埃塞尔和布列瓦尔德责怪他答应这件事,因为混血儿佩德森给得更多。但他十分痛恨听从一个混血儿的指令。埃塞尔向他三番五次地央求,让他突然火冒三丈:“哪怕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为一个黑鬼干活。”
“说不定你真得干。”她说。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一终极羞辱。嗜酒之欲渐渐控制了他。他经常喝得烂醉,工作上一团糟。米勒警告过一两次,但劳森不是轻易接受规谏的人。有一天两个人争吵起来,他把帽子往头上一扣便走出门去。现在他的名声已经人尽皆知,再也没有人愿意雇佣他了。有一阵子他闲着无事可做,接着就得了震颤谵妄症[2]。等身体恢复过来,他觉得既丢脸又虚弱,再也无力抗拒一直以来的压力,便去佩德森那儿求他给自己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能有个白人在他的店里干活,劳森的会计技能也可以派上用场。
从那时起他颓废得更快了。白人一个个对他冷眼相待,只是因为轻蔑的怜悯,因为害怕他喝醉时发狂的暴力行径,他们才没有跟他彻底断交。劳森变得非常敏感,总是提防着别人的侮辱冒犯。
他完全生活在当地人和混血儿之中,但再也没了白人的威望。他嫌恶他们,而他们也痛恨他那种高人一等的态度。既然已经成了当地人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他还摆什么架子。布列瓦尔德以前对他谄媚奉承,现在则十分鄙视。埃塞尔算是做了一桩赔本的买卖。家里吵闹不断,颇不光彩,有几次两个男人还大打出手。一旦争吵起来,埃塞尔就站在她父母那边。一家人觉得他喝醉了反倒比清醒好,因为他醉了就往床上一躺,或者直接在地板上沉沉睡去。
随后他便察觉到有件事一直瞒着他。
平时他回平房凑合一顿半当地化的寒酸晚餐时,埃塞尔往往不在家。要是问一句她去哪儿了,布列瓦尔德就会告诉他,她去朋友家消遣了。有一次他随着她来到布列瓦尔德说的那个朋友家,发现她并不在。等她回家后,他问她去了什么地方,她说父亲弄错了,她去了另一个地方。但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着最漂亮的衣服,两眼闪闪放光,看上去非常快乐。
“别打算跟我耍花招,我的姑娘,”他说,“不然我就把你身上的每根骨头都敲断。”
“你这头喝醉的畜生。”她轻蔑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