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尘最深处漫歌柳永(第2/4页)

文人雅士即使不做官,他们的行为也得符合雅的标准。吟诗作赋无疑是雅的,隐居林泉也是雅的,哪怕是垂钓溪边、伐柯山林也是雅的,因为姜太公和《诗经》有了先例。文人做雅事,也就为自己留了后路,随时可以出来做那件不算太雅但是人人心里都趋之若鹜的事情:做官。如果实在做不了,退而求其次也可以高蹈世外,终老林泉,死后也许会有人给自己一个“靖节”的私谥。

柳永错就错在没有为自己留后路。流连山水是大雅,而流连柳巷,咏怀男女之爱则是大俗了。一两次科举失利就如此一俗到底,即使以后皇帝想起用你,他也不得不因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而有所顾虑,这不是自断后路吗?

说起来柳永也颇委屈:男欢女爱向来是艺术永恒的主题,从《诗经》开始就咏叹不绝,文人们不但不以为俗,反以为雅,为何到柳永手里就变成大俗了呢?

有些事,圣人做得,凡人却做不得。

《诗经》首篇便是“关关雎鸠”,写男子想念女子睡不着觉是“辗转反侧”,写梦中情人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些美丽的诗句本都是凡夫俗子的昵昵儿女语,有着红尘之中的永恒的追求与美。可是孔夫子一句“思无邪”,硬生生地将《诗经》中那些新鲜灵动的情诗变成了庙堂之上的宏大叙事,后世腐儒陈陈相因,言闺情必是香草美人,柳永直写闺阁之思,反倒成了不高雅,至少是不高尚。

原来儿女之情本身只能是个幌子,店里卖的酒必须是万机北宸的味道,是为兴寄。挂羊头卖狗肉才是正宗,若挂羊头卖羊肉,反而是俚俗之至,绝不能登大雅之堂。

由此可见,雅俗之泾渭分明,距离可以光年计,谁敢说大俗即大雅?

但是话说回来,柳永的遭遇,也不见得完全是打破了雅俗之间的潜规则,更大的原因,估计也是得罪了皇帝随即墙倒众人推而已。

柳三变自己也不知道,从这首词问世的那一天起,就更注定了自己下次科举的失败,注定了他整个人生的坎坷。

这本是一个在背处发的小牢骚,但是他也没有想一想你怎么敢用你最拿手的歌词来发牢骚呢,他这时或许还不知道自己歌词的分量。它那美丽的词句和优美的音律已经征服了所有的歌迷,覆盖了所有的官家的和民间的歌舞晚会,“凡有井水处都唱柳词”。

——梁衡《读柳永》

被皇帝亲手黜落之后的柳三变,似乎并没有汲取教训,而是变本加厉地放浪形骸流连声色了。他调侃地自称是“奉旨填词柳三变”,出没于花街柳巷之中,结交的都是歌妓朋友。他为她们写词,许多人因为他而走红,在官场上惨败的柳三变,在红尘中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许多歌妓以能认识他为荣,若能得到他为自己写的词,那更是可以傲视同行。歌妓中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不愿穿绫罗,愿依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沈家庄先生在《宋词的文化定位》一书中说:

庶族文化构型所涵汇的平民文化因素及世俗倾向,是“宋型文化”最突出的特色。这反映出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趋同,大传统文化与小传统文化合流的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

柳三变便与这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合流的趋势不期而遇了。他的笔下出现得最多的不是堂皇的宫殿,而是平常的市井;不是慷慨激昂的英雄豪杰,而是养家糊口的贩夫走卒;不是宏大的忠君报国,而是与低贱的歌妓之间的儿女情长。

放浪形骸的柳三变,遭到文人们几乎一致的批评,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能改斋漫录》说柳词多“淫冶讴歌之曲”,《苔溪渔隐丛话》称柳词多“闺门淫蝶之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柳词格固不高”,黄升说柳永“长于纤艳之词,然多近俚俗,故市井之人悦之”,王灼的《碧鸡漫志》则批判柳词“不知书者尤好之。予尝以比都下富儿,虽脱村野,而声态可憎”。

此时的柳三变,已经成为文人的公敌。

柳三变并非不慕功名,在被皇帝斥退之后,他改名为“永”,也许就是想改变自己在皇帝眼中的不良印象,在仕途上取得自己的一席之地。终于,在经历了三次失败之后,柳永考上了进士。可是,发榜之后,吏部却迟迟不给他安排官职。愤愤不平的柳永去找宰相晏殊。晏殊就问:“贤俊喜欢填词是吗?”

柳三变听出晏殊话里的指责之意,于是反唇相讥:“我和大人一样,都喜欢填词。”

晏殊听后冷冷地说:“我虽然也填词,但是却不会作‘彩线慵拈伴伊坐’这样的淫词艳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