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名义卷(第2/29页)
直到北宋中叶,黄庭坚为晏叔原的《小山词》作序,说这些词“嬉弄于乐府之馀,而寓以诗人之句法。清壮顿挫,能动摇人心。” 又说:“其乐府可谓狎邪之大雅,豪士之鼓吹。” 晁天咎也称赞晏叔原的词“风调闲雅” 。这里出现了一个新的信息,它告诉我们:词的风格标准是要求“雅” 。要做得怎么样才算是“雅” 呢?黄庭坚举出的要求是“寓以诗人之句法” 。曾慥编了一部《乐府雅词》,其自序中讲到选词的标准是“涉谐谑则去之” 。这表示他以为谐谑的词就不是雅词。詹傅为郭祥正的《笑笑词》作序,他以为“康伯可之失在诙谐,辛稼轩之失在粗豪” ,只有郭祥正的词“典雅纯正,清新俊逸,集前辈之大成,而自成一家之机轴” 。这里是以风格的诙谐和粗豪为不雅了。黄昇在《花庵词选》中评论柳永的词为“长于纤艳之词,然多近俚俗,故市井之人悦之” 。又评万俟雅言的词是“平而工,和而雅,比诸刻琢句意而求精丽者,远矣” 。他又称赞张孝祥的词“无一字无来处,如歌头、凯歌诸曲,骏发蹈厉,寓以诗人句法者也” 。这里又以市井俚俗语为不雅,琢句精丽为不雅,词语不典为不雅,而又归结于要求以诗人的句法来作词。从以上这些言论中,我们可知在北宋后期,对于词的风格开始有了要求“雅” 的呼声。
《宋史·乐志》云:政和三年“以大晟乐播之教坊,……颁之天下。其旧乐悉禁。” 这是词从俗曲正式上升而为燕乐的时候,“雅词” 这个名词,大约也正是成立于此时。王灼《碧鸡漫志》云:万俟詠“初自编其集分两体,曰雅词,曰侧艳,目之曰《胜萱丽藻》。后召试入官,以侧艳体无赖太甚,削去之。再编成集,……周美成目之曰《大声》。” 从这一记录,我们可以证明,“雅词” 这个名词出现于此时。又可以知道,“雅词” 的对立名词是“侧艳词” 或曰“艳词” 。曾慥的《乐府雅词》序于绍兴十六年,接着又有署名鲖阳居士编的《复雅歌词》,亦标榜词的风格复于雅正。此后就有许多人的词集名自许为雅词,如张孝祥的《紫薇雅词》,赵彦端的《介庵雅词》,程正伯的《书舟雅词》,宋谦父的《壶山雅词》,差不多在同一个时候,蔚成风气。从此以后,词离开民间俗曲愈远,而与诗日近,成为诗的一种别体,“诗馀” 这个名词,也很可能是由于这个观念而产生了。
词既以雅为最高标准,于是周邦彦就成为雅词的典范作家。《乐府指迷》、《词源》、《词旨》诸书,一致地以“清空雅正” 为词的标准风格。梦窗、草窗、梅溪、碧山、玉田诸词家,皆力避俚俗,务求典雅。然而志趣虽高,才力不济,或则文繁意少,或则辞艰义隐,非但人民大众不能了解,即在士大夫中,也解人难索。于是乎词失去了可以歌唱的曲子词的作用,成为士大夫笔下的文学形式。在民间,词走向更俚俗的道路,演化而为曲了。
这时候,只有陆辅之的《词旨》中有一句话大可注意:“夫词亦难言矣,正取近雅而又不远俗。” 这个观点,与张炎、沈伯时的观点大不相同。张、沈都要求词的风格应当雅而不俗,陆却主张近雅而又不远俗。“近雅” ,意味着还不是诗的句法;“不远俗” ,意味着它还是民间文学。我以为陆辅之是了解词的本质的,无奈历代以来,词家都怕沾俗气,一味追求高雅,斫伤了词的元气,唐五代词的风格,不再能见到了。
(三)长短句
有些辞典上说“长短句” 是“词的别名” 。或者注释“长短句” 为“句子长短不齐的诗体” 。这两种注释都不够正确。在宋代以后,可以说长短句是词的别名,但是在北宋时期,长短句却是词的本名;在唐代,长短句还是一个诗体名词。所谓“长短句” ,这“长短” 二字,有它们的特定意义,不能含糊地解释作“长短不齐” 。
杜甫诗云:“近来海内为长句,汝与山东李白好。” 计东注云:“长句谓七言歌行。” 但是杜牧有诗题云:“东兵长句十韵。” 这是一首七言二十句的排律。又有题为“长句四韵” 的,乃是一首七言八句的律诗。还有题作“长句” 的,也是一首七律。白居易的《琵琶行》是一首七言歌行,他自己在序中称之为“长句歌” 。可知“长句” 就是七言诗句,无论用在歌行体或律体诗中,都一样。不过杜牧有两个诗题:一个是“柳长句” ,另一个是“柳绝句” ,他所说“长句” 是一首七律。这样,他把“长句” 和“绝句” 对举,似乎“长句” 仅指七言律诗了。
汉魏以来的古诗,句法以五言为主,到了唐代,七言诗盛行,句式较古诗为长,故唐人把七言句称为长句。七言句既为长句,五言句自然就称为短句。不过唐人常称七言为长句,而很少用短句这个名词,这就像《出师表》、《赤壁赋》那样,只有后篇加“后” 字,而不在前篇上加“前” 字。元人王珪有一首五言古诗《题杨无咎墨梅卷子》,其跋语云:“陈明之携此卷来,将有所需,予测其雅情于隐,遂为赋短句云。” 由此可知元代人还知道短句就是五言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