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下)(第10/10页)

这一晚,方鸿渐想着白天的事,一阵阵的发烧,几乎不相信是真的,给唐小姐一条条说破了,觉得自己可鄙可贱得不成为人。明天,他刚起床,唐家包车夫送来一个纸包,说小姐吩咐要回件。他看这纸包,昨天见过的,上面没写字,猜准是自己写给她的信。他明知唐小姐不会,然而还希望她会写几句话,借决绝的一刹那让交情多延一口气,忙拆开纸包,只有自己的旧信。他垂头丧气,原纸包了唐小姐的来信,交给车夫带走了。唐小姐收到那纸包的匣子,好奇拆开,就是自己送给鸿渐吃的夹心朱古力糖金纸匣子。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愿意打开,似乎匣子不打开,自己跟他还没有完全破裂,一打开便证据确凿地跟他断了。这样痴坐了不多久--也许只是几秒种--开了匣盖,看见自己给他的七封信,信封都破了,用玻璃纸衬补的,想得出他急于看信,撕破了信封又手指笨拙地补好。唐小姐心里一阵难受。更发现盒子底衬一张纸,上面是家里的住址跟电话号码,记起这是跟他第一次吃饭时自己写在他书后空页上的,他剪下来当宝贝似的收藏着。她对了发怔,忽然想昨天他电话里的话,也许并非对自己说的;一月前第一次打电话,周家的人误会为苏小姐,昨天两次电话,那面的人一听,就知道是找鸿渐的,毫不问姓名。彼此决裂到这个田地,这猜想还值得证实麽?把方鸿渐忘了就算了。可是心里忘不了他,好比牙齿钳去了,齿腔空着作痛,更好比花盆里种的小树,要连根拔它,这花盆就得迸碎。唐小姐脾气高傲,宁可忍痛至于生病。病中几天,苏小姐天天来望她陪她,还告诉她已跟曹元朗订婚,兴头上偷偷地把曹元朗求婚的事告诉她。据说曹元朗在十五岁时早下决心不结婚,一见了苏小姐,十五年来的人生观像大地震时的日本房屋。因此,「他自己说,他最初恨我怕我,想躲着我,可是--」苏小姐笑着扭身不说完那句话。求婚是这样的,曹元朗见了面,一股怪可怜的样子,忽然把一个丝绒盒子塞在苏小姐手里,神色仓皇地跑了。苏小姐打开,盒子里盘一条金挂链,头上一块大翡翠,链下压一张信纸。唐小姐问她信上说些什麽,苏小姐道:「他说他最初恨我,怕我,可是现在--唉,你这孩子最顽皮,我不告诉你。」唐小姐病癒,姊妹姊夫邀她到北平过夏。阳历八月底她回上海,苏小姐恳请她做结婚时的傧相。男傧相就是曹元朗那位留学朋友。他见唐小姐,大献殷勤,她厌烦不甚理他。他撇着英国腔向曹元朗说道:「Dash it! 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r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曹元朗赞他语妙天下,他自以为这句话会传到唐小姐耳朵里。可是唐小姐在吃喜酒后第四天,跟她父亲到香港转重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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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节此句英文为-真是的!那个女孩是「勿忘我花」和「凤仙花」合而为一,是不知为何变成蔚蓝花的红玫瑰。蔚蓝花是浪漫主义的一个重要的象徵。代表心灵的渴望和爱,并象徵无限及遥不可及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