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6/10页)
人家老外有这习惯,那是老外!咱中国人没这习惯!再说,习不习惯且不管,你想过没有,这里是军事禁区,你跟一个外国人瞎交什么朋友?你不知道你老公是什么身份?你知道现在泄密多严重?
那些年的分居生活,必然是离多聚少。但只要聚在一起,两人的日子就过得比度蜜月还甜蜜。只要一见凌立,他就会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开始奔突,难以抑制。凌立也一样。凌立说,我只要看见你,我就忍不住地想。他控制力超强,像个经验十足的魔术师,能把一次一次的瞬间变成无穷无尽、无休无止的梦境。他深深地迷恋她目光蒙眬、神志恍惚、嘴里喃喃着欲生欲死的样子;她的喊叫总能让他热血沸腾,点上火后,没有一次不成功的,就像腾空而起的火箭,不断打着加力飞向太空。最后,他们会久久地搂抱着,酣畅入梦。他们知道,只有真正相爱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合而为一。他们从没厌倦过对方,每一次都激情满怀,欲罢不能,期待着下一次。每一次的身心交融,都有新意,都是一次完美的不可挑剔的杰作。这时候,凌立的热吻,会飞遍他的脸,兴奋地说,真是太美妙了,我想天天这样。他脸上溢着幸福,漾着微笑说:那我非累死不可!话虽是这么说,但他不愿让凌立失望,基本上做到“天天这样”。
凌立几乎要吼叫了,说,你别拿什么泄密、禁区吓唬人!你这里的老外不多得是!不是对外开放吗?我交一个老外朋友,威胁到你们什么?
他爱过凌立,爱得很深。凌立也爱他。自从两人“捆绑”成夫妻后,感情一直不错。尤其是头十年——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期两地分居,信从没断过,他们在信里永远称呼对方“亲爱的”,开头的第一句话,总是“我想你”。那些信,他一封都没扔,全躺在书房一个纸盒里完好如初,只是信皮有些发黄了。这是他翻寻旧东西时看见的,他手都伸出去了,又猛地缩回来,心里不由得一凉,就像最后一次触碰凌立肌肤时的感觉一样。在他眼里,凌立永远是个聪明懂事、善解人意、能干又有主见的女人。是因为她太有主见,太能拿主意,才致使这桩婚姻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吗?
假如马邑龙这会儿打住,不再往下说,事情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可话赶到这里,想刹也刹不住,口气严厉,不乏霸道,语速快得中间连个逗号都没有了。他说到我这里来的老外,都在我们视野之内,也是我们所能掌控的!谁知道你那个老外是什么人?你调查过没有?他的情况你了解多少?他的背景、历史、个人情况你都清楚吗?他跟你交往是什么目的——不会没一点目的吧?凭你凌立长相、气质。你做我的老婆是委屈你了,没有让你过上优雅的日子,算我没这本事。话说回来,什么优雅?什么绅士?认识一个什么狗屁老外就优雅了?他们给你开门,替你穿外套,吃个西餐就算绅士了?你骨子里的那点东西我还看不透?但你现在还是我的老婆,到这里来,跟老外接触得这么亲密,不合适!这点常识你不会不懂。到时候,你怎么掉进去都不知道。说完最后这几句,马邑龙像爬过了一道坡,到了平坦地里,不那么喘急了。
但凡听见这类话,他一般不去申辩,只有一次在于发昌面前,他作了纠正:不是我要分手,是她坚决要分手。事情都过去了,他不愿再提这些伤心事,再提,那个刚结痂的伤口难免出血、痛。
谢谢你,把我当成特务,我又多了一项谋生的技能。凌立说完,顿住,突然笑起来,笑得很冷,笑完后,口气也平缓多了,不再叫嚷了,平心静气地把话一句接一句往外撂,说,今晚你终于表达你心里想表达的意思了,真难为你,憋了这么多年。放心吧,我会把这个位置让出来的。我知道你也非常想让我让位。你连跟我散步都要为人家着想,这是什么感情?你以为你拿一句对不起就能对我交代了吗?你以为我真是傻瓜什么都看不出来也感觉不出来吗?
很多人都不理解,他为何要和凌立分手。
凌立这些话,说得他心里阵阵发寒。她说的没错,自从炳华去世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他记得那天傍晚,换好便服,都要跟着凌立出门去了,他临时生生地改变了主意,装作好像他不是故意不去散步,而是突然想起什么事,忘记做了,眼下、必须、马上把手头的活都停下,去处理这件事。于是,他对站在一旁等候的凌立说:你先走吧,我,我得把这件事处理一下再说。第二天,第三天,他总是找借口,不去散步。他知道,凌立不可能没有感觉,不可能不失望。但他只能这么做。他以为,他不陪凌立散步,影响不了他和凌立之间多年的感情,但他和凌立的幸福却有可能给别人带去痛苦和伤害。这个“别人”,尽管不会知道这一点,但他愿意这样去为“别人”着想。这个大院,地盘不大,谁看不见谁呢?所以,他只好放弃和凌立散步这一习惯。这一切当然逃不过凌立的眼睛,只是他没想到,凌立不仅看在眼里,还记在了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