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在厄运面前,

最不幸的是曾经幸福的人。

——波伊提乌,《哲学的慰藉》

一觉醒来,罗宾·埃勒克特深信自己会一辈子记着这一天。虽然在二十五年的人生中也算见过世面,但在此之前,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半夜十二点多,在皮卡迪利广场中央爱神厄洛斯的雕像前,处了很久的男友马修向她求婚了。征得同意后,欣喜若狂的马修坦白道,他本打算在他们刚吃了晚餐的那家泰国餐馆求婚的,可没想到旁边坐了一对夫妻。那对夫妻闷声不响,一直在偷听他们谈话。所以,他提议去黑魆魆的街上逛逛,但罗宾表示反对,理由是他们俩明天都得早起。最后,马修灵光一闪,带着一头雾水的罗宾向厄洛斯雕像走去。雕像的台阶上,三个流浪汉缩着身子,挤在一块,轮流喝着一瓶像是工业酒精的东西。马修本是慎重的人,那天却一反常态,在寒风中单膝下跪,当着三个流浪汉的面,向她求婚了。

罗宾觉得,这是史上最完美的求婚。马修甚至准备了戒指,装在衣服口袋里。这是枚镶着两颗钻石的蓝宝石戒指,此刻就戴在她手上,大小正合适。进城的路上,她把戴戒指的手搁在腿上,一直盯着那枚戒指。现在,她和马修有故事可说了——一个有趣的家庭故事,可以讲给孩子们听。在这个故事里,马修的计划出了岔子(她很高兴马修做了计划),但最后灵机一动,完成了求婚。她爱台阶上的流浪汉、空中的月亮,和单膝下跪、紧张不安的马修;她爱厄洛斯雕像、破旧的皮卡迪利广场和他们返回克拉珀姆的家所坐的黑色出租车。她已在伦敦住了一个月,但尚未喜欢上伦敦。不过现在,她几乎爱上了伦敦的一切。地铁里,她周围挤满了脸色苍白、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的上班族。就连他们似乎也染上了戒指的光彩。她用拇指摩挲着戒指的白金底部,出了托特纳姆法院路地铁站,走进三月寒冷的阳光中。想到可以在午餐时间去买几本新婚杂志看看,她不由感到一阵兴奋。

罗宾边看右手上的一张纸,边避开正在施工的路段,在牛津街择路而行。一路上,她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不管按照什么标准,罗宾都算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曼妙;快步疾走时,略带金黄的红色长发犹如波浪上下起伏;因为寒冷,白皙的脸庞冻得红通通的,更显妩媚。她将开始为期一周的文秘工作,今天是第一天。自从来伦敦和马修同居后,她一直四处打零工。不过,这种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因为用她的话说,几个“正儿八经”的面试机会正在等着她。

打零工最烦人的是老得找那些工作地点。来伦敦之前,她在约克郡的一个小镇生活。和那个小镇相比,伦敦显得又大又复杂,令人找不到北。马修告诉她,别到哪儿都捧着城市街道图,让人以为是外地来的游客,好欺负。所以,她经常借助粗糙的手绘地图找路。这些手绘地图是临时工中介公司的一个人给她画的。不过,她并不认为这能让自己看着更像土生土长的伦敦人。

道路施工处围的金属路障和蓝色隔离墙遮住了纸上所画的半数标志物,使罗宾认路的难度大大增加。她沿着一栋高耸的办公楼,穿过破损的路面,朝丹麦街的大致方向前进。根据纸上标注,此楼名为“中央大厦”。往上看去,整栋楼好像一块巨大的华夫饼,表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一模一样的格子窗。

罗宾穿过名为丹麦胡同的小巷,来到一条小街上。小街两旁尽是布置得花花绿绿的商铺,橱窗里摆满各种音乐器材:吉他、电子琴以及各种跟音乐有关的小玩意儿。这条街的路面也有个大洞,用红白相间的路障围着。看到罗宾经过,身穿反光服的工人们吹起挑逗的口哨,罗宾假装没听见。接着,她几乎是在无意间发现了此行的目的地。

罗宾看了看表。她一如往常地考虑到可能迷路而多留了些时间,所以早到了一刻钟。她要找的办公楼就位于十二号咖啡酒吧的左边,黑色的大门看着毫不起眼。三楼对应的门铃旁,用胶带粘着张破烂的格子纸,纸上写着办公室主人的名字。换作平时,手上没戴闪闪发亮的新戒指,她可能会对眼前的景象心生鄙夷。但今天,脏兮兮的破纸和斑驳的大门就像昨夜的那三个流浪汉,让她觉得充满诗情画意。罗宾又看了看表。蓝宝石戒指闪闪发亮,看得她心脏怦怦直跳——真想一辈子盯着这颗蓝宝石啊!在一阵巨大的幸福中,她决定提前上楼,向雇主表现自己的工作热情,尽管这工作毫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