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路德维克 6(第2/5页)

其他人全都心情苦恼得多。瓦尔加,三十岁,斯洛伐克区的匈牙利族人,根本没有民族偏见的概念,曾先后加入过几支军队打仗,也尝过战斗双方各种战俘营的滋味;有一头红棕头发的彼特拉恩,有一个兄弟因在国境通道上打死一个守兵逃到国外去了;头脑单纯的约瑟夫,来自易北河流域(习惯于像鸟儿一样四处遨游,因为害怕可能长期留在井下和巷道这样的地狱里而郁郁不语),是个富农的儿子;二十岁的斯塔纳,布拉格郊区人,发疯般酷爱衣着打扮,他所在地的区政府曾经为他大书特书过一份报告,好像是说他在五一游行之际酩酊大醉,然后竟故意在人行道边,欢乐的人们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小便;法律系大学生彼得·佩克尼曾在二月事件期间和一小撮同学一起,去进行反对共产党的示威(他大约很快就知道了,在二月事件后把他开除出学校的那伙人里就有我,而且他看见我如今和他顶着同样的罪名,和他关在一起,便成了这里对我惟一幸灾乐祸的人)。

我还可以回忆起其他一些和我共过命运的士兵,但我只想说说最主要的:那就是我最喜欢洪萨。我至今还记得我们早先的一次谈话。那是一次在工作面上喘息的时候,我俩正在一起(一面给肚子胡乱填些东西)。洪萨在我膝盖上拍了一巴掌:“喂,你,聋哑人,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聋哑人,我当时实在一点也不错是个聋哑人(心里老是没完没了地在想自己的辩护词),于是我就不厌其烦地向他解释(我马上很丧气地发现自己说话矫揉造作,咬文嚼字),我是如何如何,又是为什么会被弄到这儿来的,说到底,我实在什么事儿也没有。他对我说:“他妈的!我们,我们难道就应该待在这儿吗?”当时我又想好好向他陈述一番自己的观点(一面在寻找更自然的话语),洪萨咽下他最后一口东西,一字一顿地说:“你这么个大个儿可真是个大傻瓜,太阳把你的脑袋都烤糊涂了。”透过这句话,我被一个乡镇平头百姓的冷嘲一下子点中了,我忽然觉得自己依然自视特殊,耿耿于怀那些失去的优越权利,感到很难为情,而自己恰恰曾自以为是反对特权和娇宠的。

随着时间的转移,我和洪萨接近多了(我获得了他的器重,因为我能很快地进行心算,解决工资发放时的一切问题,从而不止一次地避免了人家对我们的算计)。有一天,他挖苦我老是泡在军营里简直是个傻瓜,不去利用外出的机会,他还把我拉上和他那一伙人一起走。这次外出我至今记忆犹新。当时我们一大帮子,可能有八个,其中有斯塔纳,还有瓦尔加,切内克,一个从装饰艺术系辍学的小伙子(他归入黑类是因为坚持要在艺校里画几幅立体派绘画,而现在为了蹭到某种好处,他到处都画上大幅木炭画来美化营房,画的是十五世纪宗教改革战争中的士兵,还有大批的武器和狼牙链锤)。我们没有什么可选择的余地:俄斯特拉发市中心是不准我们去的;只有几个地段可以光顾,而且那里只有有限的几家酒吧。那天刚到较近的一个镇子,运气不错:在一个由体操馆改成的大厅里正在举行舞会,这个地方绝不在禁止之列。一看门票很便宜,我们就一窝蜂拥了进去。大厅里摆下的桌椅真不少,但人不多:算来算去,到顶也就十一二个姑娘,约摸三十来个男的,半数是从这一带的炮兵营来的军人。我们一进去他们就警觉起来,我们马上产生了一种不祥的感觉:他们在盯着我们,而且还在数我们有多少人。在一张没有人的长桌子边,我们坐下来,并要了一瓶伏特加。但女服务员冷冷地回答我们说这儿不准卖酒精饮料,于是洪萨要了八瓶汽水;每人交给他一点钱,十分钟后他回来时,手里拿着三瓶朗姆酒,我们在桌子底下拿它兑进汽水杯里。这一切做得尽可能小心,因为那些炮兵在紧紧盯着我们,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告发我们偷偷喝酒。这里得说明,我们对正规部队深有恶感:一方面他们把我们看作图谋不轨的分子,杀人凶手,刑事犯,凶恶的敌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丧心病狂地屠杀他们的和平家庭(根据当时流行的反间谍文学作品);另一方面(肯定是更重要的方面),他们妒忌我们有钱,我们什么时候都比他们大方五倍。

我们的处境就是这么奇特:除了干活受累,我们见不到任何东西;每半个月脑袋被剃光一次,惟恐我们的自信心——不能被容忍的——也和头发一样长起来。我们是倒霉蛋,从来交不上生活赋予的好运。然而,钱,我们有。谈不上多,但对于一个大兵和他一个月两次的外出说来,已算是绰绰有余,使我们在那仅仅以小时论的自由里(而且仅限少数几个地方)可以像个阔佬,从而补偿一下平时多少个漫漫长日里的无尽烦恼。